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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今时代公允价值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会计的主要计量属性,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不同,公允价值的使用情况也不尽相同,就我国使用情况来看,2014年2月,新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得以颁布和落实,至此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其内容也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本文就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研究,探究了我国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现状,进一步针对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进而能够促进我国会计工作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进步。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对策
一、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理论基础分析
充分理解、掌握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理论基础,对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价值的提高,不必要风险和损失的降低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还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笔者就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内涵、实质等理论基础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内涵
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含义中可以推断,公允价值的实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的是现值,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指的是公平交易的市场针对资产或者负债价值的确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实质还体现在信息的可以取得性,参与者的自愿参与性,以及公平性。
二、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优势
(一)从资产负债层面来看
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各个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如何更加准确的计量会计信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失误是当前业界人士十分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之一。而传统历史成本所反应的“过去的价值”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工作的需求,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使用,能够利用“现实价值”使得上述担忧得到有效的解决,进而使得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更加科学准确。
(二)从信息者的使用需求层面来看
传统的历史成本反应的是历史信息,而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反映的是现在的信息,由此可见,公允价值更符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要求,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加及时准确的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进而有助于降低投资的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三、我国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现状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1998年以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主要是运用历史成本来进行计量,1998年后,随着《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等相关制度法规的颁布和落实,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我国得以正式应用,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公允价值使用的必要性日渐突出,时至今日,我国会计准则中一直在使用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使用依旧没有达到完美的效果,存在被企业滥用、伪造财务报告、粉饰利润等现象,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不足是密不可分的,而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一)从环境层面来看
會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公平公正的客观环境,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我国至今没有完全解决国有产权设计到的相关问题,市场发育也处在初级阶段,人民币汇率没有形成自由浮动的局面,再加之日益繁杂和多样化的经济活动,导致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很难形成公平公正的氛围,所以说,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环境亟待改善。
(二)从计量层面来看
现阶段,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是通过市场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等来实现的,而真实准确的对资产和债务的公允价值进行估量和计算是企业一直追求的方向和目标,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受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以及不断改变的市场要素的影响,使得很多资产的公允价值都很难准确的获得,进而大大降低了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应有的价值和绩效。
(三)从操作性层面来看
虽然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规定了一定的确定方法,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够高,或者自身的综合素质不够高,使其不能准确的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量和计算,价格不能反应价值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还存在随意操作公司利润等问题,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潜在风险,所以说,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问题亟待优化和完善。
四、新阶段下我国公允价值会计改进对策
(一) 完善我国公允价值会计体系的理论基础
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市场条件的优化和客观环境的完善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企业首先要严厉打击行业垄断的现象,这样一来能够有效的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例如: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中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买价、相关的增值税费、在固定资产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装卸费、安装费、运输费服务费等等、在税法中: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也是包括买价、相关税费、预定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等,这是目前我国税法中关于固定资产的机计税依据。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二者的处理基本相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处理,还有两种情况属于例外。一种是企业以借款的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另外一种是企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在第一种购入方式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的入账价值很可能会由于借款利息资本化方面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存在的差异而产生差异。例如:税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如果超过了,就无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抵扣,那么也就产生了一项差异。对于企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其实质属于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的限制作为基础来确定。在购入固定资产时,所进行的账务处理是: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贷记:长期应付款,对于其差额应,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还应针对固定资产购入时的买价限制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一种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进行确定。而对于企业在各期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擦和,必须符合新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核算,而对于其他的部分应当在企业的信用期间将其确认为财务费用,并计入当期的损益中进行处理。而在税法中,计税基础主要就是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并没有按现值计价,也不对支付款项进行折现处理。 (二)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式资产的计量模式主要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账面成本计量模式两种方式。如果企业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是指,并且交换的资产的公允价值真实可靠,那么就应当以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但是,如果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是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进行可靠计量,那么就应当以企业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但是,在税法中对非货币性固定资产的交换取得的资产规定:一切都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可见,这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主要体现在税法并没有对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做出要求,也未对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真实可靠计量等作为入账条件。
(三)企业自建取得的固定资产
在企业新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主要成本包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例如:自建工程构建过程中使用的物资成本、缴纳的税费、人工工资、资本化的几款费用、应分摊的间接费用。但是,在税法中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规定则并不相同,主要包括的是:工程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都是税法的计税依据、计税基础。正是由于在这方面基本一致,二者的主要差异就在于“竣工结算前”、“预定可使用状态”这两个不同的内涵上。我国税法中并为对“竣工结算前”的真正内涵进行阐述。这就使得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经常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和执行。可见这二者之间的差异较小。在账务处理上与固定资产外购情况相似。例如:对于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果存在借款建造、延期付款建造的情况,那么必定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方面的差异而产生差异。再例如:对于企业自建的国定资产如果还存在领用计提跌价、减值准备的存货、资产,那么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中的差异将明显拉大。产生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税法中不认可这些计提的准备。
总之,由于企业获得固定资产的方式较多,使用的年限较长,在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各不相同,内容繁杂,因此,各企业的财务人员、税务机关的税务人员必须认真研读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熟悉其中的具体规定,以便对自己的工作做出指导,使固定资产的处理更加精准
【参考文献】
[1] 陈兴平.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处理差异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
[2] 段容谷.关于固定资產弃置费用会计核算调整建议[J].会计之友, 2010.
[3] 谢文霞.浅析固定资产所得税会计研究[J].民营科技,2015.
[4] 关于固定资产会计的涉税处理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5.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对策
一、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理论基础分析
充分理解、掌握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理论基础,对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价值的提高,不必要风险和损失的降低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还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笔者就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内涵、实质等理论基础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内涵
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含义中可以推断,公允价值的实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的是现值,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指的是公平交易的市场针对资产或者负债价值的确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实质还体现在信息的可以取得性,参与者的自愿参与性,以及公平性。
二、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优势
(一)从资产负债层面来看
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各个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如何更加准确的计量会计信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失误是当前业界人士十分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之一。而传统历史成本所反应的“过去的价值”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工作的需求,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使用,能够利用“现实价值”使得上述担忧得到有效的解决,进而使得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更加科学准确。
(二)从信息者的使用需求层面来看
传统的历史成本反应的是历史信息,而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反映的是现在的信息,由此可见,公允价值更符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要求,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加及时准确的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进而有助于降低投资的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三、我国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现状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1998年以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主要是运用历史成本来进行计量,1998年后,随着《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等相关制度法规的颁布和落实,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我国得以正式应用,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公允价值使用的必要性日渐突出,时至今日,我国会计准则中一直在使用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使用依旧没有达到完美的效果,存在被企业滥用、伪造财务报告、粉饰利润等现象,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不足是密不可分的,而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一)从环境层面来看
會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公平公正的客观环境,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我国至今没有完全解决国有产权设计到的相关问题,市场发育也处在初级阶段,人民币汇率没有形成自由浮动的局面,再加之日益繁杂和多样化的经济活动,导致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很难形成公平公正的氛围,所以说,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环境亟待改善。
(二)从计量层面来看
现阶段,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是通过市场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等来实现的,而真实准确的对资产和债务的公允价值进行估量和计算是企业一直追求的方向和目标,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受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以及不断改变的市场要素的影响,使得很多资产的公允价值都很难准确的获得,进而大大降低了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应有的价值和绩效。
(三)从操作性层面来看
虽然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规定了一定的确定方法,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够高,或者自身的综合素质不够高,使其不能准确的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量和计算,价格不能反应价值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还存在随意操作公司利润等问题,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潜在风险,所以说,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问题亟待优化和完善。
四、新阶段下我国公允价值会计改进对策
(一) 完善我国公允价值会计体系的理论基础
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市场条件的优化和客观环境的完善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企业首先要严厉打击行业垄断的现象,这样一来能够有效的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例如: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中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买价、相关的增值税费、在固定资产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装卸费、安装费、运输费服务费等等、在税法中: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也是包括买价、相关税费、预定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等,这是目前我国税法中关于固定资产的机计税依据。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二者的处理基本相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处理,还有两种情况属于例外。一种是企业以借款的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另外一种是企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在第一种购入方式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的入账价值很可能会由于借款利息资本化方面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存在的差异而产生差异。例如:税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如果超过了,就无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抵扣,那么也就产生了一项差异。对于企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其实质属于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的限制作为基础来确定。在购入固定资产时,所进行的账务处理是: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贷记:长期应付款,对于其差额应,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还应针对固定资产购入时的买价限制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一种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进行确定。而对于企业在各期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擦和,必须符合新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核算,而对于其他的部分应当在企业的信用期间将其确认为财务费用,并计入当期的损益中进行处理。而在税法中,计税基础主要就是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并没有按现值计价,也不对支付款项进行折现处理。 (二)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式资产的计量模式主要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账面成本计量模式两种方式。如果企业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是指,并且交换的资产的公允价值真实可靠,那么就应当以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但是,如果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是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进行可靠计量,那么就应当以企业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但是,在税法中对非货币性固定资产的交换取得的资产规定:一切都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可见,这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主要体现在税法并没有对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做出要求,也未对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真实可靠计量等作为入账条件。
(三)企业自建取得的固定资产
在企业新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主要成本包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例如:自建工程构建过程中使用的物资成本、缴纳的税费、人工工资、资本化的几款费用、应分摊的间接费用。但是,在税法中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规定则并不相同,主要包括的是:工程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都是税法的计税依据、计税基础。正是由于在这方面基本一致,二者的主要差异就在于“竣工结算前”、“预定可使用状态”这两个不同的内涵上。我国税法中并为对“竣工结算前”的真正内涵进行阐述。这就使得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经常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和执行。可见这二者之间的差异较小。在账务处理上与固定资产外购情况相似。例如:对于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果存在借款建造、延期付款建造的情况,那么必定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方面的差异而产生差异。再例如:对于企业自建的国定资产如果还存在领用计提跌价、减值准备的存货、资产,那么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中的差异将明显拉大。产生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税法中不认可这些计提的准备。
总之,由于企业获得固定资产的方式较多,使用的年限较长,在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各不相同,内容繁杂,因此,各企业的财务人员、税务机关的税务人员必须认真研读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熟悉其中的具体规定,以便对自己的工作做出指导,使固定资产的处理更加精准
【参考文献】
[1] 陈兴平.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处理差异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
[2] 段容谷.关于固定资產弃置费用会计核算调整建议[J].会计之友, 2010.
[3] 谢文霞.浅析固定资产所得税会计研究[J].民营科技,2015.
[4] 关于固定资产会计的涉税处理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