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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十一五”规划实施至今,我国的经济发展一直呈现高速,国家实力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也逐渐暴露,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从根本上破坏了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实现良好的生态循环,坚持绿色发展繁荣,就必须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目前,我国已从多个角度出台政策来保护环境、控制污染。其中,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通过不同税种的规范,已逐渐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绿色税制体系,特别是2016年正式颁布的《环境保护税法》,更是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关键词:绿色税制:税收优惠:可持续发展
一、国外绿色税制实践经验介绍
目前国外绿色税制的建设以日本、美国、德同等同家为代表是较为完善的。
(一)日本绿色税制实践经验
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小,资源有限,但是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十分大,特殊的国情使得日本管理机构和民众较早地形成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为了防止全球变暖的情形一再恶化,1997年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京都议定书》中日本着重提出了以行政管制和经济调控共同使用的方式进行污染防治的建议。进入21世纪之后,日本相继修订了环境保护税方案,从税率、优惠政策等方面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主动减排。同时针对资源浪费问题,也有专门的《节约能源法》,通过对环保设备的使用引导,通过税收优惠促进企业使用环保设备。进入21世纪后,日本最终形成了以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为主体的环保税收体系。
(二)美国绿色税制实践经验
美国的绿色税制目前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具有自身的特点。第一,绿色税种种类多。比如针对汽油、同体废弃物的征税、针对产生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针对资源开采的开采税等。第二,税率调控效果明显。美国针对各种绿色税种计算的税率是有区别的,比如针对化学品的环境税,其税率受调整系数的影响。通过调整系数的作用,使得企业为减少税收负担而减少对化学品的使用。第三,绿色税制构建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美国社会汽车使用十分普遍,交通燃料的使用是导致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基于这样的现状,美国将交通燃料列入了征税类目,以此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第四,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十分全面。美国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设置了许多优惠政策:针对能够减排节能的高新技术与高新产品,在所得税领域具有减征优惠:针对能够起到防止污染的一些设备,其继承过程中的予以不征收财产税的优惠:企业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发行的债券,可进行税前扣除处理。成熟的绿色税收制度最终也促成了美国环境质量的提升与优化。
(三)德国绿色税制实践经验
德同绿色税制构建是生态税改革的典范。其改革历程从1994年就拉开了序幕,整个过程中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坚持内部消化环境成本,逐步完成生态税改革。生态税改革历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率变动坚持循序渐进,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第二,注重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别化,比如依据不同程度的环保要求实施不同比例的税收减免。第三,从税收支出方面达成环保效果,将一部分绿色税种收入直接用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领域。通过五个阶段的生态税改革,德国环境保护税制有所优化,优惠政策也十分全面,对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二、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体系分析
(一)我国具有环保功能的税种
截止到2019年3月,我国税收体系共计19个税种,其中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主要有八个,分别是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和耕地占用税。虽然这些税种与环境保护相关,但是与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的直接相关性低。
1.环境保护税
由排污费平移过渡而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义务缴纳环境保护税。通过对排污费的立法规范,直接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调控生态环境,是名副其实的绿色税种。 2.资源税 利用资源有偿使用的手段,促进资源的集约化使用,保护生态环境。水资源改革推广试点,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致力于全面实施绿色税制。 3.消费税 目的之一就是可以改善环境质量,原理是通过对产生外部成本的行为征税,使得外部成本转换为内部成本。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直接目的是维护和建设城市,促进城市发展和运行。如绿化投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提供城市环保建设的资金支持。
(二)我国具有环保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除了上述税种直接具有环保功能之外,在现行的其他税种中也包含许多具有环保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值税、所得税和进出口关税中的环保优惠政策最为突出。
1.增值税。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最能体现出增值税的环保功能,通过调整和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来响应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的进程。属于优惠目录类的企业可依据征收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中具有环保功能的优惠政策是通过其减免所得税实现的,根据对环境保护不同的作用力而获取不同程度的减免额度。例如,针对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直接享受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直接从事符合规定的环保和节能项目(不仅限于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所得,白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述纳税年度起,前六年均可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针对企业,可享有直接减购免置税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
3.进出口关税及出口退税政策。针对出口環节,涉及我国部分自然资源征收关税:在退税方面,降低增值税出口退税率,限制产品出口。
通过绿色税种和诸多与环保功能相关的税收政策的结合,我闰的税收体制不断“绿化”,在促进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绿色税制构建的缺陷及建议
(一)我国绿色税制构建存在的问题
1.我国绿色税种数量仍有待增加。相比国外成熟绿色税收体系而言,我国的税收种类中直接能起到环保作用的税种数目仍然较少,而较多的是散落于各项税种的优惠政策中,未成体系。
2.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散,针对的主体也不尽相同。税收优惠的形式主要以减免税额为主。比如我国增值税的绿色优惠政策主要是体现在节能服务公司、光伏发电公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公司、风电公司和节能服务公司,针對符合要求的公司实施增值税免税或者即征即退50%的优惠,扶持力度没有分级体现,并未达到充分提高企业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也未能充分发挥出税收调控企业发展方式的引导作用。
3.环境保护税的调控效果有限。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环境保护税遵循了“费改税”的平移思想,但是环境保护税只针对四类污染物进行征收环境保护税,而未将排污费里部分收费对象纳入税收征收范围。同时,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规定,对污水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等排放的应税污染物不征税。这一规定对减少城市垃圾排放的作用有限,不利于居民形成节能减排和垃圾循环利用的环保意识。
(二)我国绿色税制构建的建议
1.丰富具有独立性的绿色税种
世界经济的发展促使了国外发达国家不断探索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的模式,不难发现,注重环保的发达国家的绿色税制体系中都包含各种功能的独立税种。通过这些独立税种的规范,全面的利用税收征管来规制环境污染行为,从而改善生态环境,形成可持续发展循环。成熟绿色税制的建设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需要我国不断坚持、不断调整,以增加适合我国同情的绿色税种。
2.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
除了增加独立的绿色税种外,对于其他税种,应该在具体的税收规定中增加有关环保优惠条款。比如,原有的政策考虑细化分级,调动更多不同条件的企业通过改善生产经营而享受税收补偿:通过税收补贴和税收惩罚两个方向的措施来引导企业正视节能减排的收益。
3.规范绿色税收的收入的支出方向
参照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相关税收收入的专项支出模式。专款专用更能为纳税主体所接受,并且将绿色税收收入直接投入到环境保护,通过专项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返还给有节能环保成效的企业或个人,能够起到更大的激励效果。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资金紧张问题一直无法有效解决,那么绿色税收的专款专用能够为污染防治、节能环保提供资金支持。
4.建立“绿色税制”征管协作
以我国2018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税为例,环境保护税是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但是需要环保部门、司法部门等诸多部门协同合作。这样的多主体税收征管模式对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应该在立法层面明确各主体的职责权限。其次,凸出主要负责主体的引导作用,并强调协作主体的配合。再次,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涉及专业化行业标准,对监管数据的准确性要求高,且测试程序复杂,需要相关主体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提升自我,已达到征收要求。最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保证数据传递通畅与共享。
参考文献:
[1]徐秋菊.现阶段我国绿色税制构建的分析与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7(07):81-83.
[2]周凌飞.基于环境保护税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研究[D].上海海关学院,2018.
[3]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王力,张志勇,杨志强,薛钢.推动“绿色税制”建设的国际借鉴研究[J].国际税收,2018(01):18-23.
[4]李沐杉.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存在的不足及完善的对策刍议[J].纳税,2019,13(13):28+31.
[5]陈伟君.环境保护税征管的部门协作征收机制研究[D].南昌大学,2018.
[6]饶友玲,刘子鹏.西方国家绿色税收实践对我国绿色税收改革的借鉴意义[J].经济论坛,2017(07):147-152.
关键词:绿色税制:税收优惠:可持续发展
一、国外绿色税制实践经验介绍
目前国外绿色税制的建设以日本、美国、德同等同家为代表是较为完善的。
(一)日本绿色税制实践经验
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小,资源有限,但是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十分大,特殊的国情使得日本管理机构和民众较早地形成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为了防止全球变暖的情形一再恶化,1997年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京都议定书》中日本着重提出了以行政管制和经济调控共同使用的方式进行污染防治的建议。进入21世纪之后,日本相继修订了环境保护税方案,从税率、优惠政策等方面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主动减排。同时针对资源浪费问题,也有专门的《节约能源法》,通过对环保设备的使用引导,通过税收优惠促进企业使用环保设备。进入21世纪后,日本最终形成了以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为主体的环保税收体系。
(二)美国绿色税制实践经验
美国的绿色税制目前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具有自身的特点。第一,绿色税种种类多。比如针对汽油、同体废弃物的征税、针对产生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针对资源开采的开采税等。第二,税率调控效果明显。美国针对各种绿色税种计算的税率是有区别的,比如针对化学品的环境税,其税率受调整系数的影响。通过调整系数的作用,使得企业为减少税收负担而减少对化学品的使用。第三,绿色税制构建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美国社会汽车使用十分普遍,交通燃料的使用是导致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基于这样的现状,美国将交通燃料列入了征税类目,以此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第四,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十分全面。美国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设置了许多优惠政策:针对能够减排节能的高新技术与高新产品,在所得税领域具有减征优惠:针对能够起到防止污染的一些设备,其继承过程中的予以不征收财产税的优惠:企业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发行的债券,可进行税前扣除处理。成熟的绿色税收制度最终也促成了美国环境质量的提升与优化。
(三)德国绿色税制实践经验
德同绿色税制构建是生态税改革的典范。其改革历程从1994年就拉开了序幕,整个过程中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坚持内部消化环境成本,逐步完成生态税改革。生态税改革历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率变动坚持循序渐进,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第二,注重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别化,比如依据不同程度的环保要求实施不同比例的税收减免。第三,从税收支出方面达成环保效果,将一部分绿色税种收入直接用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领域。通过五个阶段的生态税改革,德国环境保护税制有所优化,优惠政策也十分全面,对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二、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体系分析
(一)我国具有环保功能的税种
截止到2019年3月,我国税收体系共计19个税种,其中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主要有八个,分别是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和耕地占用税。虽然这些税种与环境保护相关,但是与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的直接相关性低。
1.环境保护税
由排污费平移过渡而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义务缴纳环境保护税。通过对排污费的立法规范,直接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调控生态环境,是名副其实的绿色税种。 2.资源税 利用资源有偿使用的手段,促进资源的集约化使用,保护生态环境。水资源改革推广试点,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致力于全面实施绿色税制。 3.消费税 目的之一就是可以改善环境质量,原理是通过对产生外部成本的行为征税,使得外部成本转换为内部成本。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直接目的是维护和建设城市,促进城市发展和运行。如绿化投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提供城市环保建设的资金支持。
(二)我国具有环保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除了上述税种直接具有环保功能之外,在现行的其他税种中也包含许多具有环保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值税、所得税和进出口关税中的环保优惠政策最为突出。
1.增值税。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最能体现出增值税的环保功能,通过调整和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来响应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的进程。属于优惠目录类的企业可依据征收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中具有环保功能的优惠政策是通过其减免所得税实现的,根据对环境保护不同的作用力而获取不同程度的减免额度。例如,针对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直接享受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直接从事符合规定的环保和节能项目(不仅限于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所得,白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述纳税年度起,前六年均可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针对企业,可享有直接减购免置税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
3.进出口关税及出口退税政策。针对出口環节,涉及我国部分自然资源征收关税:在退税方面,降低增值税出口退税率,限制产品出口。
通过绿色税种和诸多与环保功能相关的税收政策的结合,我闰的税收体制不断“绿化”,在促进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绿色税制构建的缺陷及建议
(一)我国绿色税制构建存在的问题
1.我国绿色税种数量仍有待增加。相比国外成熟绿色税收体系而言,我国的税收种类中直接能起到环保作用的税种数目仍然较少,而较多的是散落于各项税种的优惠政策中,未成体系。
2.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散,针对的主体也不尽相同。税收优惠的形式主要以减免税额为主。比如我国增值税的绿色优惠政策主要是体现在节能服务公司、光伏发电公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公司、风电公司和节能服务公司,针對符合要求的公司实施增值税免税或者即征即退50%的优惠,扶持力度没有分级体现,并未达到充分提高企业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也未能充分发挥出税收调控企业发展方式的引导作用。
3.环境保护税的调控效果有限。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环境保护税遵循了“费改税”的平移思想,但是环境保护税只针对四类污染物进行征收环境保护税,而未将排污费里部分收费对象纳入税收征收范围。同时,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规定,对污水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等排放的应税污染物不征税。这一规定对减少城市垃圾排放的作用有限,不利于居民形成节能减排和垃圾循环利用的环保意识。
(二)我国绿色税制构建的建议
1.丰富具有独立性的绿色税种
世界经济的发展促使了国外发达国家不断探索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的模式,不难发现,注重环保的发达国家的绿色税制体系中都包含各种功能的独立税种。通过这些独立税种的规范,全面的利用税收征管来规制环境污染行为,从而改善生态环境,形成可持续发展循环。成熟绿色税制的建设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需要我国不断坚持、不断调整,以增加适合我国同情的绿色税种。
2.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
除了增加独立的绿色税种外,对于其他税种,应该在具体的税收规定中增加有关环保优惠条款。比如,原有的政策考虑细化分级,调动更多不同条件的企业通过改善生产经营而享受税收补偿:通过税收补贴和税收惩罚两个方向的措施来引导企业正视节能减排的收益。
3.规范绿色税收的收入的支出方向
参照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相关税收收入的专项支出模式。专款专用更能为纳税主体所接受,并且将绿色税收收入直接投入到环境保护,通过专项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返还给有节能环保成效的企业或个人,能够起到更大的激励效果。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资金紧张问题一直无法有效解决,那么绿色税收的专款专用能够为污染防治、节能环保提供资金支持。
4.建立“绿色税制”征管协作
以我国2018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税为例,环境保护税是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但是需要环保部门、司法部门等诸多部门协同合作。这样的多主体税收征管模式对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应该在立法层面明确各主体的职责权限。其次,凸出主要负责主体的引导作用,并强调协作主体的配合。再次,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涉及专业化行业标准,对监管数据的准确性要求高,且测试程序复杂,需要相关主体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提升自我,已达到征收要求。最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保证数据传递通畅与共享。
参考文献:
[1]徐秋菊.现阶段我国绿色税制构建的分析与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7(07):81-83.
[2]周凌飞.基于环境保护税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研究[D].上海海关学院,2018.
[3]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王力,张志勇,杨志强,薛钢.推动“绿色税制”建设的国际借鉴研究[J].国际税收,2018(01):18-23.
[4]李沐杉.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存在的不足及完善的对策刍议[J].纳税,2019,13(13):28+31.
[5]陈伟君.环境保护税征管的部门协作征收机制研究[D].南昌大学,2018.
[6]饶友玲,刘子鹏.西方国家绿色税收实践对我国绿色税收改革的借鉴意义[J].经济论坛,2017(07):147-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