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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嘉定县桃浦供销社的红光供销站,于去年8月下旬以“手续费定率承包”形式,租赁给农民吴克澹和原在该站的职工吴宗英姑侄俩经营。规定按月按营业额给付承包人以4.5%的手续费(经销生产资料和代销食油的手续费比率略低)。承包人要负担一名职工的工资(连同补贴等项每月约共125元)、一名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和房租、电话等开支;另外,按手续费净收入的20%缴纳税金;除此之外,全部归承包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