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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对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经营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符合国家对农业经营发展要求。但目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定义不明,在土地流转、融资、保险、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以及人才需求等方面受到约束。应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定标准、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