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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也进行了政治体制的改革,但政治体制的改革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就政府机构改革而言,表现在;政府机构改革一直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政企分开不彻底,权责不明党政不分,腐败不减,造成这种现象的关键问题就是缺乏通过法律机构将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巩固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