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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 时下的年轻人大多喜欢独立生活,能与儿女同住享受天伦之乐,反倒成了许多父母的一种奢望。但是,北京海淀区的一对夫妻却与众不同,为了将独生儿子赶出家门,他们竟然对簿公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驱逐令”……
2014年5月14日上午,年过花甲的北京居民周乐和妻子赵丽从医院看病回来,经过所住小区门口蛋糕店时,老板喊住他们说:“周老爷子,正好遇见您呢,您儿子订了蛋糕,我们刚送过去,他说让你们结账!”老两口一听,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是一幢老式居民楼,没有电梯,周家住四楼。他们气喘吁吁地进入家门,便听到儿子周青说:“饮水机没水了……”周乐顿时火冒三丈:“你都29岁的人了,怎么一点事都不做?”赵丽也没好气地说:“你爸血压很高,你还指望他做这做那,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周青索性关上了房门不搭理。周乐气得浑身哆嗦,赵丽的眼泪也下来了。
当天下午,周乐夫妇来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早已拟好的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周青及其女友终止“啃老”、搬离老人的住处——
现年62岁的周乐是北京海淀区人,一家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赵丽现年59岁,一家医院的退休职工。他们1980年结婚,1985年生下了儿子周青。
周青出生后即出现窒息,经医生全力抢救后才得以活命。周乐夫妇认为儿子吃了大苦,要对他加倍疼爱。因为这个缘故,周青想要什么东西,只要手一指,父母就迅速行动。时间一长,周青都懒得说话了,以至于语言发育迟缓。后来,通过语言强化训练,才步入正常轨道。但夫妻俩对儿子更溺爱了。
周青上五年级时,班级开展文娱活动,他被安排挂气球。赵丽担心儿子站凳子上跌倒,特地赶到学校,帮助儿子布置教室。周青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高二时的一个周末,正在上班的赵丽接到儿子电话说:“我要吃方便面,不知道怎么泡才好吃!”赵丽二话没说,居然请假回家帮儿子泡面……
不久,赵丽的哥哥购买了汽车,顺便请亲友去吃饭。当大家纷纷夸奖新车时,周青却问舅舅:“车是不是你开回来的?路上撞人了吗?”买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叫亲友来吃饭也是为了图个吉利,谁知周青说出这样的话。舅舅责怪道:“青青咋这么不懂事?”周青居然不能接受,头也不回地走了。
时间一长,周乐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与妻子商量对儿子严格要求,赵丽却不赞同丈夫的意见:“船到桥头自然直,等儿子长大后就好了!”
2003年7月,周青考上北京市内一所大学。周青陡然间觉得自己是成人了,拍着胸脯主动要求住校。9月2日开学,赵丽和丈夫一起把儿子送到学校。岂料,仅仅过了23天,周青忽然回家说:“宿舍里的同学都自私,与这些人没法相处,我要回家住。”周乐对妻子说:“儿子缺少起码的交际能力,将来到社会怎能适应?还是继续住校吧。”赵丽跟儿子一条心:“现在的孩子谁不是这样?回家就回家呗。”
2007年,已经读大四的周青22岁了,他长得帅气又壮实。4月份,许多同学都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周青却对同学说:“搞招聘的那些人真啰嗦,像审问一般,我懒得与他们多说话。”因为对招聘会有抵触情绪,周青只是到现场转了几圈便离开了。后来,赵丽替儿子整理了资料,周青也在网上投了几次,见没有回音便再也不干了。
直到年底,周青才在父亲的帮助下,进入了一家电子公司当技术员。然而,他只上了3个月零4天的班,便不声不响地辞了职。周乐怪儿子自作主张,周青却振振有词:“工作太苦,有时还要加班,却只有3000元工资,哪里够用?”赵丽便对丈夫说:“既然儿子不开心,那就不干了,我们又不是养不活他!”
2010年8月初,周乐又在中关村找到新单位,工资超过5000元一月,周青也说要做出成绩。看到儿子这般兴奋,周乐夫妇笑得合不拢嘴,还给儿子买了辆电瓶车。谁知周青上班五六天后,便抱怨说路上人多,每天骑车上班总是提心吊胆。他断断续续工作了不到10天,就再也不肯出门了。
2011年初,周乐求爷爷、拜奶奶,第3次替儿子找了份工作,新单位离家还不到1公里,他以为儿子这次会很开心。没想到周青直截了当地说:“我不想工作了,寄人篱下的日子难过。”周乐发火:“爸这次不能再迁就你了,你必须出去工作!”周青却说:“我没有工作能力了,就是喜欢睡觉!”周乐去拉儿子,周青便大喊:“你打我做啥?想绝后呀!”
赵丽对老伴说:“哪家父母不希望儿子快乐,你有话好好说呀,别搞得大家不开心。”周乐说:“我们总有死的一天,这小子只知道啃老,到时候可怎么办啊?”赵丽反驳道:“什么啃老?我们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不让他啃我们,那让谁来啃呢?!”
吵归吵,老两口还是达成一致:儿子的问题很严重,再不纠正就迟了。他们轮番请来亲友做儿子的工作。周青一见舅舅便没好气地说:“你多管闲事,不是好人。”舅舅气得打了他一拳,周青也毫不示弱,居然把舅舅推倒在地。
2011年5月4日,周青带回一个名叫林雯雯的女孩,他告诉父母:“这是我刚认识的女朋友,本科毕业,网店试衣模特。”儿子找对象了,周乐夫妇乐得合不拢嘴,还特意送给女孩一枚戒指。当天晚上,林雯雯便与周青睡在一起,此后就这样住了下来。
后来,周乐打听后得知:林雯雯根本没有稳定职业。周乐便要妻子出面阻止儿子的恋情。周青不乐意了:“恋爱是我的自由,我不会作丝毫退让的。”周乐忍不住插嘴:“你得挣钱养活自己啊!两个人吃住父母的,有什么意思?”
周青觉得自己在女友面前丢了面子,怒气冲冲地说:“你们可以训斥我,但不可以欺负雯雯!”周乐继续说道:“天底下哪有你这样的儿子?你说的还是人话么?”周青怒吼道:“你再说一遍试试!”
周乐依然继续斥责儿子,周青冲到门外捶胸顿足:“父母不要我了,我是世上最可怜的人。”赵丽第一次真正感觉到儿子的可悲,她语气严厉地说:“快回家!别再丢人现眼了!”周青像发疯了一样,看到什么踢什么。一个路人不明真相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得知是一家人后连连摇头。 2013年4月3日,周青主动告诉母亲,说他自己找了份工作。赵丽激动地说:“儿子,只要你上班就行,如果你觉得单位的菜不好吃,我天天给你送。”周青说:“那倒不必,你替雯雯买个新手机就行。”赵丽很快买了个“苹果”。
赵丽没想到,儿子想上班是假,要手机才是真。此后一个月,他放着电瓶车不开,放着公交卡不用,每天打车上下班。他一个月工资才3200元,打车就得4000多元。周乐夫妇这才知道上了儿子的当。一番吵闹后,周青再次辞职回家。
2014年5月初,夫妇俩找到一名心理学家,对方让他们给儿子看邹越老师的演讲,希望那篇《让生命充满爱》能打动周青。可是,周青看了几分钟便关了电脑,还态度恶劣地说:“你们别用这种下三滥的方法来对付我,我性格刚强着呢!”
周乐恼羞成怒,就把林雯雯的衣服丢了出去。周青冲过来争抢,纠缠中居然甩了父亲一个耳光,赵丽也被儿子踹了一脚。夫妻俩抱头痛哭,周青依然理直气壮地说:“我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你们作为父母,有义务养着我们。”
事已至此,周乐夫妇已忍无可忍,便起草了份起诉书。可是,当他们第一次来到法院门口时,又于心不忍了,他们希望儿子能够悔过自新。
可如今,面对年迈的父亲病情加重,周青不但不关心,态度还如此恶劣,周乐夫妇觉得儿子回心转意基本不可能了,这才决定正式起诉儿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第21条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周青已经成年,无法独立生活是其拒绝劳动造成的,属于典型的“啃老族”,因此父母没有抚养义务。另外,《物权法》第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周青属于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无权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
2014年6月1日,海淀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周青作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属于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周乐和赵丽要求儿子周青腾房诉求正当、合理合法。判令周青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去居住,但周青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4年8月1日,周乐向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将周青及其女友的物品强行搬离。
周乐对法官说:“一筐萝卜一筐菜,谁的孩子谁不爱?儿子走到今天,都是因为我们的娇纵。我们现在亡羊补牢,纯属无奈之举。我们真心希望借助法律让儿子自立,自己面对生活。”
[编后] 首例父母起诉子女“啃老案”获得法律支持,极具破冰意义。此案首先是对那些“啃老”的子女起到警示作用,明确地从司法上认定,具有生活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子女没有“啃老”的权利!“啃老”的危害,不仅增加了父母的负担,导致老人达到一定年龄还需要抚养成年子女。而且对于子女来说也是有百害无一利,他们只会在父母身上“啃老”,不愿意自食其力,无法锻炼谋生的能力,也就会失去谋生的能力。如果年轻人一味“啃老”,无法给社会创造财富,将来父母去世,他们迟早成为社会的负担。
然而,虽然法院这起判例明确告诉“啃老族”,“啃老”不是子女一项权利,父母也有权拒绝“啃老”。但是,法律只是社会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线,只能解决行为,无法弥补亲情。父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赶走“啃老”的子女,但无法挽回彼此之间的亲情。所以,解决“啃老”问题,须多管齐下,从儿时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宣传,社区和公益性组织的调解和劝说等多方面下手,才能防范“啃老”现象的蔓延。
(因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
编辑/罗志松
2014年5月14日上午,年过花甲的北京居民周乐和妻子赵丽从医院看病回来,经过所住小区门口蛋糕店时,老板喊住他们说:“周老爷子,正好遇见您呢,您儿子订了蛋糕,我们刚送过去,他说让你们结账!”老两口一听,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是一幢老式居民楼,没有电梯,周家住四楼。他们气喘吁吁地进入家门,便听到儿子周青说:“饮水机没水了……”周乐顿时火冒三丈:“你都29岁的人了,怎么一点事都不做?”赵丽也没好气地说:“你爸血压很高,你还指望他做这做那,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周青索性关上了房门不搭理。周乐气得浑身哆嗦,赵丽的眼泪也下来了。
当天下午,周乐夫妇来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早已拟好的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周青及其女友终止“啃老”、搬离老人的住处——
现年62岁的周乐是北京海淀区人,一家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赵丽现年59岁,一家医院的退休职工。他们1980年结婚,1985年生下了儿子周青。
周青出生后即出现窒息,经医生全力抢救后才得以活命。周乐夫妇认为儿子吃了大苦,要对他加倍疼爱。因为这个缘故,周青想要什么东西,只要手一指,父母就迅速行动。时间一长,周青都懒得说话了,以至于语言发育迟缓。后来,通过语言强化训练,才步入正常轨道。但夫妻俩对儿子更溺爱了。
周青上五年级时,班级开展文娱活动,他被安排挂气球。赵丽担心儿子站凳子上跌倒,特地赶到学校,帮助儿子布置教室。周青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高二时的一个周末,正在上班的赵丽接到儿子电话说:“我要吃方便面,不知道怎么泡才好吃!”赵丽二话没说,居然请假回家帮儿子泡面……
不久,赵丽的哥哥购买了汽车,顺便请亲友去吃饭。当大家纷纷夸奖新车时,周青却问舅舅:“车是不是你开回来的?路上撞人了吗?”买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叫亲友来吃饭也是为了图个吉利,谁知周青说出这样的话。舅舅责怪道:“青青咋这么不懂事?”周青居然不能接受,头也不回地走了。
时间一长,周乐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与妻子商量对儿子严格要求,赵丽却不赞同丈夫的意见:“船到桥头自然直,等儿子长大后就好了!”
2003年7月,周青考上北京市内一所大学。周青陡然间觉得自己是成人了,拍着胸脯主动要求住校。9月2日开学,赵丽和丈夫一起把儿子送到学校。岂料,仅仅过了23天,周青忽然回家说:“宿舍里的同学都自私,与这些人没法相处,我要回家住。”周乐对妻子说:“儿子缺少起码的交际能力,将来到社会怎能适应?还是继续住校吧。”赵丽跟儿子一条心:“现在的孩子谁不是这样?回家就回家呗。”
2007年,已经读大四的周青22岁了,他长得帅气又壮实。4月份,许多同学都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周青却对同学说:“搞招聘的那些人真啰嗦,像审问一般,我懒得与他们多说话。”因为对招聘会有抵触情绪,周青只是到现场转了几圈便离开了。后来,赵丽替儿子整理了资料,周青也在网上投了几次,见没有回音便再也不干了。
直到年底,周青才在父亲的帮助下,进入了一家电子公司当技术员。然而,他只上了3个月零4天的班,便不声不响地辞了职。周乐怪儿子自作主张,周青却振振有词:“工作太苦,有时还要加班,却只有3000元工资,哪里够用?”赵丽便对丈夫说:“既然儿子不开心,那就不干了,我们又不是养不活他!”
2010年8月初,周乐又在中关村找到新单位,工资超过5000元一月,周青也说要做出成绩。看到儿子这般兴奋,周乐夫妇笑得合不拢嘴,还给儿子买了辆电瓶车。谁知周青上班五六天后,便抱怨说路上人多,每天骑车上班总是提心吊胆。他断断续续工作了不到10天,就再也不肯出门了。
2011年初,周乐求爷爷、拜奶奶,第3次替儿子找了份工作,新单位离家还不到1公里,他以为儿子这次会很开心。没想到周青直截了当地说:“我不想工作了,寄人篱下的日子难过。”周乐发火:“爸这次不能再迁就你了,你必须出去工作!”周青却说:“我没有工作能力了,就是喜欢睡觉!”周乐去拉儿子,周青便大喊:“你打我做啥?想绝后呀!”
赵丽对老伴说:“哪家父母不希望儿子快乐,你有话好好说呀,别搞得大家不开心。”周乐说:“我们总有死的一天,这小子只知道啃老,到时候可怎么办啊?”赵丽反驳道:“什么啃老?我们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不让他啃我们,那让谁来啃呢?!”
吵归吵,老两口还是达成一致:儿子的问题很严重,再不纠正就迟了。他们轮番请来亲友做儿子的工作。周青一见舅舅便没好气地说:“你多管闲事,不是好人。”舅舅气得打了他一拳,周青也毫不示弱,居然把舅舅推倒在地。
2011年5月4日,周青带回一个名叫林雯雯的女孩,他告诉父母:“这是我刚认识的女朋友,本科毕业,网店试衣模特。”儿子找对象了,周乐夫妇乐得合不拢嘴,还特意送给女孩一枚戒指。当天晚上,林雯雯便与周青睡在一起,此后就这样住了下来。
后来,周乐打听后得知:林雯雯根本没有稳定职业。周乐便要妻子出面阻止儿子的恋情。周青不乐意了:“恋爱是我的自由,我不会作丝毫退让的。”周乐忍不住插嘴:“你得挣钱养活自己啊!两个人吃住父母的,有什么意思?”
周青觉得自己在女友面前丢了面子,怒气冲冲地说:“你们可以训斥我,但不可以欺负雯雯!”周乐继续说道:“天底下哪有你这样的儿子?你说的还是人话么?”周青怒吼道:“你再说一遍试试!”
周乐依然继续斥责儿子,周青冲到门外捶胸顿足:“父母不要我了,我是世上最可怜的人。”赵丽第一次真正感觉到儿子的可悲,她语气严厉地说:“快回家!别再丢人现眼了!”周青像发疯了一样,看到什么踢什么。一个路人不明真相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得知是一家人后连连摇头。 2013年4月3日,周青主动告诉母亲,说他自己找了份工作。赵丽激动地说:“儿子,只要你上班就行,如果你觉得单位的菜不好吃,我天天给你送。”周青说:“那倒不必,你替雯雯买个新手机就行。”赵丽很快买了个“苹果”。
赵丽没想到,儿子想上班是假,要手机才是真。此后一个月,他放着电瓶车不开,放着公交卡不用,每天打车上下班。他一个月工资才3200元,打车就得4000多元。周乐夫妇这才知道上了儿子的当。一番吵闹后,周青再次辞职回家。
2014年5月初,夫妇俩找到一名心理学家,对方让他们给儿子看邹越老师的演讲,希望那篇《让生命充满爱》能打动周青。可是,周青看了几分钟便关了电脑,还态度恶劣地说:“你们别用这种下三滥的方法来对付我,我性格刚强着呢!”
周乐恼羞成怒,就把林雯雯的衣服丢了出去。周青冲过来争抢,纠缠中居然甩了父亲一个耳光,赵丽也被儿子踹了一脚。夫妻俩抱头痛哭,周青依然理直气壮地说:“我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你们作为父母,有义务养着我们。”
事已至此,周乐夫妇已忍无可忍,便起草了份起诉书。可是,当他们第一次来到法院门口时,又于心不忍了,他们希望儿子能够悔过自新。
可如今,面对年迈的父亲病情加重,周青不但不关心,态度还如此恶劣,周乐夫妇觉得儿子回心转意基本不可能了,这才决定正式起诉儿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第21条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周青已经成年,无法独立生活是其拒绝劳动造成的,属于典型的“啃老族”,因此父母没有抚养义务。另外,《物权法》第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周青属于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无权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
2014年6月1日,海淀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周青作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属于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周乐和赵丽要求儿子周青腾房诉求正当、合理合法。判令周青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去居住,但周青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4年8月1日,周乐向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将周青及其女友的物品强行搬离。
周乐对法官说:“一筐萝卜一筐菜,谁的孩子谁不爱?儿子走到今天,都是因为我们的娇纵。我们现在亡羊补牢,纯属无奈之举。我们真心希望借助法律让儿子自立,自己面对生活。”
[编后] 首例父母起诉子女“啃老案”获得法律支持,极具破冰意义。此案首先是对那些“啃老”的子女起到警示作用,明确地从司法上认定,具有生活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子女没有“啃老”的权利!“啃老”的危害,不仅增加了父母的负担,导致老人达到一定年龄还需要抚养成年子女。而且对于子女来说也是有百害无一利,他们只会在父母身上“啃老”,不愿意自食其力,无法锻炼谋生的能力,也就会失去谋生的能力。如果年轻人一味“啃老”,无法给社会创造财富,将来父母去世,他们迟早成为社会的负担。
然而,虽然法院这起判例明确告诉“啃老族”,“啃老”不是子女一项权利,父母也有权拒绝“啃老”。但是,法律只是社会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线,只能解决行为,无法弥补亲情。父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赶走“啃老”的子女,但无法挽回彼此之间的亲情。所以,解决“啃老”问题,须多管齐下,从儿时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宣传,社区和公益性组织的调解和劝说等多方面下手,才能防范“啃老”现象的蔓延。
(因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
编辑/罗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