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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是推动供给侧结柯f生改革、顺应新时期住房新需求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减少污染、节约资源,有利于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改善人居环境。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力、发[2016]71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