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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然而,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转型本身绝非增值税改革的终结。通过进一步改革使得增值税充分发挥特有优势,真正做到全覆盖、全链条、全抵扣,并加快推动中国税收立法进程是一个更大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