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某企业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他人使用,租赁期自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合同约定租金120万元在今年4月份租赁期满一次性收取,2009年该企业利润亏损4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于是要求承租人先行支付2009年度已使用8个月的租金80万元.2010年1月,该企业收到了承租人交来的预付租金80万元(未开具发票),并确定为上年度收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营业税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