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看基督宗教与儒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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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中国社会和谐发展来探究基督宗教与儒家精神的意义及作用,对之展开比较研究.基于"和谐"这一核心观念,文章一方面将对作为中国"和而不同"这一社会共在及相互交往之基础的儒家精神修养及其"仁爱"观念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则对基督宗教所追求的精神超越及其信仰传统中神人关系的"彩虹"之约所展示的"和谐"蕴涵加以阐述.本文认为,"和谐"观念作为中国基本社会交往的理论、及其所指导的历史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内在的宗教境界及情趣,因此,不应该将儒家精神与宗教精神截然区别开来;并进而指出,儒家"仁"、"礼"观念体系中均有"宗教性"的因素,其"仁爱"之说亦与基督宗教"上帝是爱"的观念有许多相似之处,因而二者可以比较、对话.本文为此阐述了儒家精神修养与基督宗教精神超越的不同,从界说新儒家的"心性之学"来解析其"内在超越"的追求及意义,由此说明了其"现实关照"与"终极关切"的不同意趣,并对"现实性"向"终极性"的升华、以及"圣爱"与"人爱"之互动、"超然"与"内在"之呼应在当代儒家精神复兴与革新中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论证.基于这些分析,本文指出,人类所追求的"和谐世界"的确需要"从心开始";而要真正实现"世界和谐",则也应朝向人性修养所想达到的"超越自我"之升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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