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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商品市场建设从整体上呈现出理性化、规范化、网络化、商场化、市场组织形式实体化和市场买方化等新趋势,但也存在着市场监管技术手段落后、监管效能低及市场中间服务组织发展缓慢等问题。应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明确市场主办者与进场经营者的法律关系;通过建立企业(个体户)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市场主办者和进场经营者的信用监管;积极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上市商品质量监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方式;运用综合职能监管市场,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监督和司法保证相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