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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济南市保险同业公会更名济南市保险协会算起,济南保协已经走过了14年历程。济南保险业发展现状如何?保险协会在服务行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针对以上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建中。
年均增速超过10%,成为全市社会经济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
《齐鲁周刊》:作为省会城市,济南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如何?
郭建中:目前,济南市保险业形成了以国有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民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商独资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市场格局。特别是近年来,济南市在打造省会城市金融中心战略指导下,围绕东部新城“金谷”建设,努力构建保险机构集聚圈,支持保险业创新服务,有效助推了济南经济的发展。作为省会城市,济南保险业的发展特点主要凸现在六个方面:
一、保险机构相对集中,销售队伍不断壮大。20世纪末,济南市仅有6家保险公司。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至2014年年底,在济南设立保险机构的保险公司已发展到77家,其中,2家保险总部,75家省级保险分公司。另有43家保险中介法人公司。这些公司落户于济南,为济南经济和民生服务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障。由于我国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急需大量人才,且保险营销员工作方式和时间比较灵活,吸引了大量人员就业。
二、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行业实力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济南市保险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0%,成为全市社会经济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2015年,济南市保险业协会55家会员公司全年保费收入共计1691392万元,同比增长14.5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共计580689万元,同比增长11.03 %;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共计1110703万元,同比增长16.43%。全市保费规模除计划单列城市青岛外,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三、充分发挥保险职能,为经济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多年来,济南保险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努力扩大保障范围,积极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建设工程、运输货物、产品责任、雇主责任、公众责任、信用保证等提供各种风险保障,有效地保障了经济安全稳定运行。2015年累计支付赔款(给付)共计589132万元,同比增长21.35%。其中,产险公司赔款266693万元,同比增长16.15%;寿险公司给付322439万元,同比增长26.02%。2015年济南保险业(55家会员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58797.38万元,产寿险公司合计纳税61486.3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安全运行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积极开办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服务“三农”,扶持民生。自2008年以来,按照《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鲁农生字[2009]7号)济南市政府确定了农业保险的试点县(区)。在责任保险方面,济南保险业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服务于企业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公共场所、食品安全等领域,利用保险手段事先做好防范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及时的经济补偿,有效降低了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
五、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快处快赔创出一流工作。为贯彻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济南市于2008年实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并先后建成4个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形成了以车主自行协商为主,公安交警指导处理为辅,服务广大保险客户快速理赔的事故处理新模式。
六、创造“三位一体”模式,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济南市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创造了“三位一体”的保险纠纷处理模式,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通过法院、交警、仲裁“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使全市保险纠纷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既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又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险的功能与作用:替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
《齐鲁周刊》:保险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助推器”,它的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郭建中:从理论上讲,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从直观的社会效果看,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主要凸现在两方面:一是替政府分忧,二是为百姓解难。
从政府层面看,政府对社会的治理,既需要社会组织的力量,又需要发挥商业组织的作用。保险业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商业组织,它在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过程中,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激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活力。
一是运用商业保险,可以有效减轻政府对一般性社会管理事务的负担。譬如,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可以减缓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全面推广医疗责任商业保险,可以有效调处医患纠纷,化解矛盾;发展公共场所责任险,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居民的公共利益等等。
二是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可以使政府摆脱重大事故的经济赔偿压力,以达到及时平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之目的。目前,一些地方有种不成文的习惯做法,即突发性重大事故处理中由政府耗巨资垫付赔偿金,使重大事故发生地的官员苦不堪言。2012年在济青高速临淄段发生的“10.7”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5死43伤,由于未有效启动商业保险赔偿,当地政府垫资1300多万元,至今尚未追偿到位,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相反,2011年京珠高速阳信段发生的“7.22”威海客车特大爆炸事故,41死6伤,由于首先启动商业保险,太平洋产险公司主动先予赔付1200万元,在政府未垫付一分钱的情况下,迅速补偿到位,及时平息了事件,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减轻了政府财政和维稳的压力。从上述两个典型案件的处理中,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商业保险为政府分忧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重视不重视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其效果大不相同。 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有效减轻政府每年自然灾害救灾救济的压力。去年,山东多地发生风灾、涝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和广大农民造成了巨大损失。省内5家承保农业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及时理赔,先后支付农业赔款达9.71亿元,帮助农民迅速恢复了生产,替代政府发挥了强有力的救灾功能。
从民生领域和消费者层面看,商业保险通过发展契约型个人养老保险、团体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以及众多的私家车辆保险等,为大众百姓解除了诸多的生活难题。
尤其近几年来,山东保险业通过发展商业性健康、养老、大病医疗保险,参与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体系,为百姓提拱了通向幸福生活的保障。
《齐鲁周刊》:在您看来,目前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郭建中:从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看,2015年全省的保险密度(即人均保险费额)仅1567元,保险深度(即保险费占GDP比重)仅2.4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从保险意识来看,目前我们的各级干部和广大百姓对保险知识了解较少,对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更是知之甚微,取而代之的是对保险的某些偏见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保险业的形象,制约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和保险功能的发挥。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保险知识的普及,让社会各阶层以及广大城乡居民,更多的了解保险,掌握保险常识,更好的运用商业保险来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民生事业,使各类社会组织及广大消费者享有更多的保险保障,让社会更加稳定,让生活更加美好!
协会的角色与担当
《齐鲁周刊》:长期以来,很多民众一直对保险业抱有某种误解,协会在这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郭建中:多年以来,我们一直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通过征文等各种方式,普及了保险知识,宣传了保险业的正能量,为济南保险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013年7月8日为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市协会连续三年分别在泉城广场、省体育中心、英雄山赤霞广场做好“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每年度根据当年“公众宣传日”活动主题,设置展板、易拉宝、宣传册等宣传物品,现场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解疑答惑,通过近距离、面对面与社会公众和广大消费者的交流,倾听了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的期待,倾听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倾听了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的心声,在倾听中实现了沟通,在互动中建立了信任,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齐鲁周刊》:非理性竞争一直是保险业难以解决的问题,协会如何协调、处理这个难题?
郭建中: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各保险公司在规模、份额的双重压力下,业务手续费持续攀高,无序竞争再度抬头,尤其车险手续费屡破红线,不仅搅乱了整个市场,更是对各会员公司的经营效益造成严重影响。面对市场竞争的加剧,济南市协会结合济南市场实际情况,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积极与各财产险会员公司进行座谈,了解并听取各会员公司对协会自律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在各会员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果断制定出台了新一轮自律方案,开展了各项严厉的自律检查,收到良好成效,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
《反垄断法》实施以后,一些行业自律行为涉嫌垄断,济南市协会按照省保监局及省协会要求,及时对各项自律公约进行了调整,协会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调整工作重点,自律工作及时转型,工作重心由传统的价格自律向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转变,推动全市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齐鲁周刊》: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郭建中:近几年来,济南市协会构建了以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保险公司为主、司法、交警、仲裁等部门多方参与的全方位、多元化保险纠纷调处工作平台,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其中,济南保险业与交警合作,从2008年起,已近8年的时间。最初的合作是从济南市实施畅通工程,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实行“快处快赔”开始的。8年来,经历了从单一合作到多层面合作,从初步合作到深入合作的过程,至当前的全面战略合作,达到了两个行业空前的深度融合。
值得一提的是,协会联合济南市法院成立了济南市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和保险公司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同时,通过推荐、审查和培训,从业内聘任了具有保险、金融、法律或管理工作经历的调解员,组成了济南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队伍。
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在交警队设立“保险调解工作室”,从保险事故发生时就介入调解,有利于事故及时准确地处理。
根据会员单位和客户自愿选择的要求,协会还加强了与济南仲裁委的合作,先后在保险业选聘 81名保险仲裁员。仅2014年就仲裁处理保险纠纷案件251件;2015年前三季度仲裁处理保险纠纷案件189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会员单位与客户的关系。
在信访投诉上,协会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均及时受理、转办、跟踪、处理信访投诉案件,2012年至2015年市协会共接有效待信访投诉261件,经过积极协调,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齐鲁周刊》:保险“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见》的贯彻实施,是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面对这样的发展机遇,协会采取了哪些行动?
郭建中:除去常规的调研、政策宣讲会,我们还根据责任分工,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保险产品的创新和业务拓展方式。目前,我市农业保险发展较快,已由过去的单一大宗农作物承保,发展到林果业、畜牧养殖业以及一些地方特色产品的多品种承保。同时试点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为农业和农民提供了多元化保险保障。2015年11月,协会组织召开了三农保险研讨会,就《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研究出台,听取了各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省会城市保险业务发展的“短板”,协会加强县域保险市场的培育、规范和发展。济南协会于2015年10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县域保险研讨会,市金融办、各县区金融办、市协会及各保险机构参会,共同探讨了促进县域保险健康发展的新路子。
同时,协会还组织各会员公司积极参与“保险创新星火计划”,主动认领任务,争取达到一司一品,一县一特色。
年均增速超过10%,成为全市社会经济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
《齐鲁周刊》:作为省会城市,济南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如何?
郭建中:目前,济南市保险业形成了以国有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民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商独资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市场格局。特别是近年来,济南市在打造省会城市金融中心战略指导下,围绕东部新城“金谷”建设,努力构建保险机构集聚圈,支持保险业创新服务,有效助推了济南经济的发展。作为省会城市,济南保险业的发展特点主要凸现在六个方面:
一、保险机构相对集中,销售队伍不断壮大。20世纪末,济南市仅有6家保险公司。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至2014年年底,在济南设立保险机构的保险公司已发展到77家,其中,2家保险总部,75家省级保险分公司。另有43家保险中介法人公司。这些公司落户于济南,为济南经济和民生服务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障。由于我国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急需大量人才,且保险营销员工作方式和时间比较灵活,吸引了大量人员就业。
二、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行业实力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济南市保险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0%,成为全市社会经济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2015年,济南市保险业协会55家会员公司全年保费收入共计1691392万元,同比增长14.5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共计580689万元,同比增长11.03 %;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共计1110703万元,同比增长16.43%。全市保费规模除计划单列城市青岛外,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三、充分发挥保险职能,为经济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多年来,济南保险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努力扩大保障范围,积极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建设工程、运输货物、产品责任、雇主责任、公众责任、信用保证等提供各种风险保障,有效地保障了经济安全稳定运行。2015年累计支付赔款(给付)共计589132万元,同比增长21.35%。其中,产险公司赔款266693万元,同比增长16.15%;寿险公司给付322439万元,同比增长26.02%。2015年济南保险业(55家会员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58797.38万元,产寿险公司合计纳税61486.3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安全运行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积极开办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服务“三农”,扶持民生。自2008年以来,按照《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鲁农生字[2009]7号)济南市政府确定了农业保险的试点县(区)。在责任保险方面,济南保险业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服务于企业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公共场所、食品安全等领域,利用保险手段事先做好防范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及时的经济补偿,有效降低了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
五、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快处快赔创出一流工作。为贯彻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济南市于2008年实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并先后建成4个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形成了以车主自行协商为主,公安交警指导处理为辅,服务广大保险客户快速理赔的事故处理新模式。
六、创造“三位一体”模式,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济南市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创造了“三位一体”的保险纠纷处理模式,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通过法院、交警、仲裁“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使全市保险纠纷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既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又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险的功能与作用:替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
《齐鲁周刊》:保险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助推器”,它的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郭建中:从理论上讲,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从直观的社会效果看,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主要凸现在两方面:一是替政府分忧,二是为百姓解难。
从政府层面看,政府对社会的治理,既需要社会组织的力量,又需要发挥商业组织的作用。保险业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商业组织,它在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过程中,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激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活力。
一是运用商业保险,可以有效减轻政府对一般性社会管理事务的负担。譬如,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可以减缓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全面推广医疗责任商业保险,可以有效调处医患纠纷,化解矛盾;发展公共场所责任险,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居民的公共利益等等。
二是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可以使政府摆脱重大事故的经济赔偿压力,以达到及时平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之目的。目前,一些地方有种不成文的习惯做法,即突发性重大事故处理中由政府耗巨资垫付赔偿金,使重大事故发生地的官员苦不堪言。2012年在济青高速临淄段发生的“10.7”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5死43伤,由于未有效启动商业保险赔偿,当地政府垫资1300多万元,至今尚未追偿到位,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相反,2011年京珠高速阳信段发生的“7.22”威海客车特大爆炸事故,41死6伤,由于首先启动商业保险,太平洋产险公司主动先予赔付1200万元,在政府未垫付一分钱的情况下,迅速补偿到位,及时平息了事件,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减轻了政府财政和维稳的压力。从上述两个典型案件的处理中,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商业保险为政府分忧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重视不重视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其效果大不相同。 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有效减轻政府每年自然灾害救灾救济的压力。去年,山东多地发生风灾、涝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和广大农民造成了巨大损失。省内5家承保农业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及时理赔,先后支付农业赔款达9.71亿元,帮助农民迅速恢复了生产,替代政府发挥了强有力的救灾功能。
从民生领域和消费者层面看,商业保险通过发展契约型个人养老保险、团体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以及众多的私家车辆保险等,为大众百姓解除了诸多的生活难题。
尤其近几年来,山东保险业通过发展商业性健康、养老、大病医疗保险,参与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体系,为百姓提拱了通向幸福生活的保障。
《齐鲁周刊》:在您看来,目前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郭建中:从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看,2015年全省的保险密度(即人均保险费额)仅1567元,保险深度(即保险费占GDP比重)仅2.4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从保险意识来看,目前我们的各级干部和广大百姓对保险知识了解较少,对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更是知之甚微,取而代之的是对保险的某些偏见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保险业的形象,制约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和保险功能的发挥。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保险知识的普及,让社会各阶层以及广大城乡居民,更多的了解保险,掌握保险常识,更好的运用商业保险来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民生事业,使各类社会组织及广大消费者享有更多的保险保障,让社会更加稳定,让生活更加美好!
协会的角色与担当
《齐鲁周刊》:长期以来,很多民众一直对保险业抱有某种误解,协会在这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郭建中:多年以来,我们一直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通过征文等各种方式,普及了保险知识,宣传了保险业的正能量,为济南保险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013年7月8日为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市协会连续三年分别在泉城广场、省体育中心、英雄山赤霞广场做好“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每年度根据当年“公众宣传日”活动主题,设置展板、易拉宝、宣传册等宣传物品,现场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解疑答惑,通过近距离、面对面与社会公众和广大消费者的交流,倾听了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的期待,倾听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倾听了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的心声,在倾听中实现了沟通,在互动中建立了信任,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齐鲁周刊》:非理性竞争一直是保险业难以解决的问题,协会如何协调、处理这个难题?
郭建中: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各保险公司在规模、份额的双重压力下,业务手续费持续攀高,无序竞争再度抬头,尤其车险手续费屡破红线,不仅搅乱了整个市场,更是对各会员公司的经营效益造成严重影响。面对市场竞争的加剧,济南市协会结合济南市场实际情况,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积极与各财产险会员公司进行座谈,了解并听取各会员公司对协会自律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在各会员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果断制定出台了新一轮自律方案,开展了各项严厉的自律检查,收到良好成效,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
《反垄断法》实施以后,一些行业自律行为涉嫌垄断,济南市协会按照省保监局及省协会要求,及时对各项自律公约进行了调整,协会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调整工作重点,自律工作及时转型,工作重心由传统的价格自律向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转变,推动全市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齐鲁周刊》: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郭建中:近几年来,济南市协会构建了以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保险公司为主、司法、交警、仲裁等部门多方参与的全方位、多元化保险纠纷调处工作平台,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其中,济南保险业与交警合作,从2008年起,已近8年的时间。最初的合作是从济南市实施畅通工程,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实行“快处快赔”开始的。8年来,经历了从单一合作到多层面合作,从初步合作到深入合作的过程,至当前的全面战略合作,达到了两个行业空前的深度融合。
值得一提的是,协会联合济南市法院成立了济南市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和保险公司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同时,通过推荐、审查和培训,从业内聘任了具有保险、金融、法律或管理工作经历的调解员,组成了济南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队伍。
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在交警队设立“保险调解工作室”,从保险事故发生时就介入调解,有利于事故及时准确地处理。
根据会员单位和客户自愿选择的要求,协会还加强了与济南仲裁委的合作,先后在保险业选聘 81名保险仲裁员。仅2014年就仲裁处理保险纠纷案件251件;2015年前三季度仲裁处理保险纠纷案件189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会员单位与客户的关系。
在信访投诉上,协会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均及时受理、转办、跟踪、处理信访投诉案件,2012年至2015年市协会共接有效待信访投诉261件,经过积极协调,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齐鲁周刊》:保险“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见》的贯彻实施,是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面对这样的发展机遇,协会采取了哪些行动?
郭建中:除去常规的调研、政策宣讲会,我们还根据责任分工,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保险产品的创新和业务拓展方式。目前,我市农业保险发展较快,已由过去的单一大宗农作物承保,发展到林果业、畜牧养殖业以及一些地方特色产品的多品种承保。同时试点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为农业和农民提供了多元化保险保障。2015年11月,协会组织召开了三农保险研讨会,就《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研究出台,听取了各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省会城市保险业务发展的“短板”,协会加强县域保险市场的培育、规范和发展。济南协会于2015年10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县域保险研讨会,市金融办、各县区金融办、市协会及各保险机构参会,共同探讨了促进县域保险健康发展的新路子。
同时,协会还组织各会员公司积极参与“保险创新星火计划”,主动认领任务,争取达到一司一品,一县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