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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江西XX中职学校“三小”竞赛与师生进行交流,并通过亲身经历,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以期能对中职学校“三小”竞赛的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三小”竞赛;中职学校;思考;建议
一、“三小”竞赛的定义和意义
1.“三小”竞赛的定义
对“三小”竞赛的定义可归纳为两种:第一种将“三小”定义为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第二种将“三小”定义为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而中职学校在开展竞赛中普遍采用的是第二种定义,这是在结合职业学校学生写作能力弱而动手能力强的特点上做出的选择,是值得肯定的。
2.中职学校开展“三小”竞赛的意义
(1)有效地培养非智力因素。有学者提出:人的成才除了一定的智力因素和社会条件外,还取决于一些非智力因素,如需要、兴趣、动机、情感、意志、性格等。开展“三小”竞赛,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学习兴趣、创新意识、独自完成作品的独立性品质以及克服困难的毅力等,这些都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作用。
(2)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检验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根本标准就是要看职业院校学生有无过硬的就业能力,而就业能力主要取决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能否转化为实际生活中的实践运用能力,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三小”竞赛需要学生交出一件件自己做出的实物,恰恰能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将理论转化为实践。
二、XX中职学校开展“三小”竞赛存在的问题
1.学生兴趣不高
(1)对“三小”竞赛意义不清楚。许多学生仍对“三小”竞赛的意义知之甚少,而将其片面得理解为“做手工”,导致上交作品中小制作的比例甚高,不能很好地体现“三小”竞赛力图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意义和目的。
(2)时间紧迫。“三小”竞赛被安排在技能节竞赛中举行,从宣传到最终出评选结果,前后历时仅一个月,时间过短,使许多学生没有充足的时间思考、制作。而技能节竞赛本身就有诸多比赛,学生“分身乏术”,因而“三小”作品就更不被重视了。
2.宣传不到位
通过与师生交流,几乎所有人都提到了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如有的班只是班主任在班里念了一遍通知文件,学生往往不能理解意义及流程,甚至有些班主任自己对比赛也不够了解。在最终的展出宣传中,学生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制作的作品,仅在技能竞赛节的两天予以展出,许多师生都没来得及欣赏。
3.工作不够认真
在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负责人员众多,也就导致了有些因工作交接等原因造成的失误,这也反映出工作人员对“三小”竞赛内涵、意义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到位。
4.评选过程的模糊性
评选过程未进行公开,且评分标准等都未能统一,造成最终结果的一些争议。如有一个手工作品是用大量的一次性筷子做成的房子,一部分人认为很有创意,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浪费原材料、不够环保,而比赛通知里并未列出相关的评分标准。
三、完善“三小”竞赛的对策
1.调整竞赛时间
调整“三小”竞赛的比赛时间,如可以在学期开始进行宣传、筹划,将最终决赛展出活动放在技能竞赛节中。这样,既可以将“三小”竞赛作为技能竞赛节的一个项目进行,又能避免与技能竞赛节其他项目造成时间冲突,从而给学生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制作。
2.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要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宣传活动不仅要针对学生,对于教师也要进行宣传,这是因为“三小”竞赛不仅有学生组的比赛,也有教工组的比赛,而且在竞赛过程中,许多环节都是通过教师完成的。宣传渠道方面,可针对中职学校学生经常通过手机、电脑获取信息的特点,通过网络微博平台、微信、网站等进行宣传。
3.工作责任到人
对于竞赛中的各项工作,要分配清楚、责任到人,对每个环节都要进行认真的完成、检查,以确保竞赛高质量地完成。在现有的工作人员安排的基础上,应强调指导教师的作用,指导老师不能只是名义上的,而应让有经验、有能力的指导教师有效引导、帮助学生参加“三小”竞赛,如告诉学生如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解决问题而进行发明创造的方法有哪些等。
4.完善评分环节
评分环节关系到竞赛最终的结果及效果,因此一定要予以重视。应制定完备的评分细则,组建专业的评审团队,还可以实行大众投票的方式,这样既可以体现比赛的公平性,又能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5.强化竞赛效果
竞赛不能只停留在赛出结果、发完奖就算圆满的层面,应进一步予以提升,如可以在校报、校园网站上进行获奖作品选登,还可以将优秀作品集结成册,作为同学们学习的素材,也可用于下一届“三小”竞赛的宣传。
与各中职学校长年保持一年举办一次的技能节竞赛不同,“三小”竞赛在许多中职学校刚刚启动,其竞赛过程中必然存在不足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两者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完善,一定能取得更大成效。
参考文献:
[1]邢海根.如何引导学生参与科技小制作与小发明活动[J].中学物理,2013(5):6-9.
[2]周济.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周济部长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教育部公报,2006(Z1):13-14.
关键词:“三小”竞赛;中职学校;思考;建议
一、“三小”竞赛的定义和意义
1.“三小”竞赛的定义
对“三小”竞赛的定义可归纳为两种:第一种将“三小”定义为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第二种将“三小”定义为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而中职学校在开展竞赛中普遍采用的是第二种定义,这是在结合职业学校学生写作能力弱而动手能力强的特点上做出的选择,是值得肯定的。
2.中职学校开展“三小”竞赛的意义
(1)有效地培养非智力因素。有学者提出:人的成才除了一定的智力因素和社会条件外,还取决于一些非智力因素,如需要、兴趣、动机、情感、意志、性格等。开展“三小”竞赛,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学习兴趣、创新意识、独自完成作品的独立性品质以及克服困难的毅力等,这些都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作用。
(2)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检验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根本标准就是要看职业院校学生有无过硬的就业能力,而就业能力主要取决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能否转化为实际生活中的实践运用能力,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三小”竞赛需要学生交出一件件自己做出的实物,恰恰能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将理论转化为实践。
二、XX中职学校开展“三小”竞赛存在的问题
1.学生兴趣不高
(1)对“三小”竞赛意义不清楚。许多学生仍对“三小”竞赛的意义知之甚少,而将其片面得理解为“做手工”,导致上交作品中小制作的比例甚高,不能很好地体现“三小”竞赛力图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意义和目的。
(2)时间紧迫。“三小”竞赛被安排在技能节竞赛中举行,从宣传到最终出评选结果,前后历时仅一个月,时间过短,使许多学生没有充足的时间思考、制作。而技能节竞赛本身就有诸多比赛,学生“分身乏术”,因而“三小”作品就更不被重视了。
2.宣传不到位
通过与师生交流,几乎所有人都提到了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如有的班只是班主任在班里念了一遍通知文件,学生往往不能理解意义及流程,甚至有些班主任自己对比赛也不够了解。在最终的展出宣传中,学生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制作的作品,仅在技能竞赛节的两天予以展出,许多师生都没来得及欣赏。
3.工作不够认真
在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负责人员众多,也就导致了有些因工作交接等原因造成的失误,这也反映出工作人员对“三小”竞赛内涵、意义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到位。
4.评选过程的模糊性
评选过程未进行公开,且评分标准等都未能统一,造成最终结果的一些争议。如有一个手工作品是用大量的一次性筷子做成的房子,一部分人认为很有创意,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浪费原材料、不够环保,而比赛通知里并未列出相关的评分标准。
三、完善“三小”竞赛的对策
1.调整竞赛时间
调整“三小”竞赛的比赛时间,如可以在学期开始进行宣传、筹划,将最终决赛展出活动放在技能竞赛节中。这样,既可以将“三小”竞赛作为技能竞赛节的一个项目进行,又能避免与技能竞赛节其他项目造成时间冲突,从而给学生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制作。
2.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要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宣传活动不仅要针对学生,对于教师也要进行宣传,这是因为“三小”竞赛不仅有学生组的比赛,也有教工组的比赛,而且在竞赛过程中,许多环节都是通过教师完成的。宣传渠道方面,可针对中职学校学生经常通过手机、电脑获取信息的特点,通过网络微博平台、微信、网站等进行宣传。
3.工作责任到人
对于竞赛中的各项工作,要分配清楚、责任到人,对每个环节都要进行认真的完成、检查,以确保竞赛高质量地完成。在现有的工作人员安排的基础上,应强调指导教师的作用,指导老师不能只是名义上的,而应让有经验、有能力的指导教师有效引导、帮助学生参加“三小”竞赛,如告诉学生如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解决问题而进行发明创造的方法有哪些等。
4.完善评分环节
评分环节关系到竞赛最终的结果及效果,因此一定要予以重视。应制定完备的评分细则,组建专业的评审团队,还可以实行大众投票的方式,这样既可以体现比赛的公平性,又能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5.强化竞赛效果
竞赛不能只停留在赛出结果、发完奖就算圆满的层面,应进一步予以提升,如可以在校报、校园网站上进行获奖作品选登,还可以将优秀作品集结成册,作为同学们学习的素材,也可用于下一届“三小”竞赛的宣传。
与各中职学校长年保持一年举办一次的技能节竞赛不同,“三小”竞赛在许多中职学校刚刚启动,其竞赛过程中必然存在不足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两者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完善,一定能取得更大成效。
参考文献:
[1]邢海根.如何引导学生参与科技小制作与小发明活动[J].中学物理,2013(5):6-9.
[2]周济.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周济部长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教育部公报,2006(Z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