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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村治格局中,村自治组织存在着“附属行政化”的权力运行模式。乡村权力关系的行政化,其原因既有乡村干部主观上的认识偏颇,也有客观上的经济政治状况的制约,还有体制内和体制外因素的影响等。和谐乡村行政关系的构建必须寻求民主合作化的权力运作模式,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更好地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