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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商业银行稽核工作的原则
【机 构】
:
中国银行营业部
【出 处】
:
国际金融研究
【发表日期】
:
1997年5期
其他文献
2014年12月12—13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台湾政治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的“劳动关系的管制与自治”系列研讨会在沪召开。
“改革”的时代背景和“政党-国家”的政治架构,构成了新时期中国法治国家建构的主要政治与社会-历史背景。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克服政治教条主义、“中国特殊论”和文化守旧主义。改革时代“政党-国家”的法治化,面临执政党的政治主导性与法律的“不可随意支配性”、社会层面的“分类监护体系”与法治所内在要求的“立法分类的非任意性”、“社会基本益品”的“有限准入体系”与法治所内在要求的法律的平等性之间的张力。改革时代“政党-国家”的法治建构,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应遵循政法分离和人大至上两个原则,并构建合宪性审查、财政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