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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观点是议论文的骨架,那么素材就是议论文的血肉。重视素材的运用,才能写出内容丰满的作文。那么,如何将新闻素材嵌入议论文呢?下面,我们结合一则新闻素材来谈。请看新闻素材:
2015年1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终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去年5月初,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的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信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学生们在“请求信”中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学生们在“求情信”中称,林森浩平时节俭朴素,出身农家,母亲患有心脏病,并非穷凶极恶。为了证明林森浩的善良,学生们特意在请求信中列出林森浩的善行:汶川地震时,林森浩捐了800元;在B超室,林森浩拒收病人的红包;林森浩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177名学子表示:“我们签名都是自发的,大家觉得黄洋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觉得应该呼吁一下,没有别的目的和想法。”
177学子为“复旦投毒案犯”求情,你怎么看?请说出你的观点并分析论证。
一、用“例证法”
论点:复旦学子的“同情心”用错了地方。
同情心是宝贵的,但如果是非不分、正邪不辨,同情心就会沦为邪恶的帮凶。此番为凶手求情,复旦学子的同情心完全用错了地方。世上没有百分之百的坏人,只要愿意去找,就连恶魔的身上也能找出闪光点。墨索里尼可谓罪大恶极,可这个人却对儿女疼爱有加,堪称慈父。能否用他对儿女的慈爱来抵消他的罪恶呢?当然不能!这样的建议提一提都极端荒唐。在黄洋从中毒到去世的半个月里,林森浩眼睁睁地看着黄洋走向死亡。只要林森浩稍稍暗示一下、提醒一下,医生就能对症用药,黄洋或许就能起死回生。求情者说“林森浩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大概是因为本案中没有血淋淋的现场吧。
[方法解析]
例证法,也叫事例论证,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一种方法。它是议论文写作中最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事实强于雄辩”,在典型的事例面前,道理不言而喻。本段中作者以墨索里尼为例来证明“爱不抵罪”的观点,论据恰当,有说服力。
用好例证法,还须注意以下四点:一是事例要典型、确凿、有影响力。一般来讲,应优先考虑著名的人物或事例,慎用校园、家庭、市井街头的琐碎事例。二是事例的叙述要简明扼要,高度概括,所叙述事例的重点部分要突出,切忌拖泥带水,过于详细。三是事例切忌单一狭隘,要丰富广阔,要点面结合,古今中外相映成辉。同类事例掌握多时可考虑采用排比句式列举。四是切忌例子加论点,没有具体分析,叙事之后要有精当的分析论述,从而将摆事实和讲道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用“喻证法”
论点:在死者父母的伤口上撒盐,痛上加痛,痛如何哉!
求情者为林森浩求情的一条理由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者黄洋的父母”。也许在求情者看来,日后让林森浩照顾黄洋父母,是对黄洋父母的一种补偿。殊不知这样的“补偿”分明是往黄洋父母的心上捅刀子。黄洋父母对此案最大的要求,就是“杀人者偿命”,唯有严惩杀人者,才能让死者安息、让生者安心。就此而言,复旦学子的求情信,无疑是在向黄洋父母的伤口上撒盐。
[方法解析]
喻证法是用设喻来论证论点的方法。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巧喻而理至”,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本段中,作者将复旦177名学子的行为比喻成“向死者父母的伤口上撒盐”,这一比喻非常形象。向锅里撒盐的动作人人做过,但是向伤口撒盐呢?这一比喻的教育意义已经不言而喻了。
运用喻证法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以小见大,就近取譬。要精选生活中细小的、人们熟悉的事物作为设喻的喻体。喻体如果不是读者常见熟知的,就达不到喻证的目的。如《劝学》就用了大量生活化的比喻来论证论点。二是喻体不求形似,求神似。喻证的喻体是为了阐发观点,力求神似,以义取形。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论证的对象和用来设喻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细致入微的体味与揣摩。
三、用“对比法”
论点:不该责备“复旦学子为投毒者求情”。
要求“杀人偿命”是人情,基于“物伤其类”的恻隐之心同样也是人情。177名同学“刀下留人”的诉求,与“杀人偿命”的诉求,都是一种权利,一种参与。林森浩故意投毒杀人,悖逆人情,不容姑息,当依法追责。但在此前提下,复旦学子对同样也是人的林森浩可能面临的死亡,报以“恻隐之心”,本也合乎人情考量。罪犯在法律上不被原谅和宽恕,在情感上却可以得到同情与怜悯。这表面上是矛盾的,但实际上正如硬币的两面一样紧紧结合。法律会做出公正、无情的裁决,情感的流露也能让我们动容、带给我们思索;情不能改变法,法也不会否定情。让法律的归法律,让人情的归人情。
[方法解析]
所谓对比论证,就是把正反两方面的论点和论据加以剖析对照,达到否定错误观点,树立正确论点的目的。对比具有极大的鲜明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是一种常用的、有说服力的论证方法。本段中作者认为“罪犯在法律上不被原谅和宽恕,在情感上却可以得到同情与怜悯。”将这两句话放在一起一对比,读者立刻就会觉得作者的分析是有道理的。
运用对比要注意所选取“两方”的正与误、是与非、新与旧的区别要非常明显,要有突出的互相对立的关系;必须要对所论述对象的矛盾本质有深刻的认识;可以是人对人、物对物,也可以是纵向比较或横向对照。比如:许多人都记得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当然是诗的夸张,为了表现追求自由的强烈感情,才这样说。其实,生命是根本,如果生命都没有了,还怎么追求爱情和自由呢? 论证是一种综合性的思维,如果仅仅使用一种论证方法,论述就可能显得有点单薄。为强化说服力,不妨兼用多种论证方法。不过,使用多种论证方法一定要注意突出其中的一种,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无论用哪种方法,都应当和道理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练一练]
阅读下面的文字,写下你的感想。要求有明确的观点及综合运用上面的论证方法。
5月11日晚上7点30分左右,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教学区新1栋310教室。一场名为“解决问题的思维与策略”的选修课即将结束。讲课的老师是该校计算机科技学院的副教授张能立。让所有在场的150余名学生惊讶的是,51岁的张能立在结束这一课时,说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走到教室前门,趴在地上,然后说:同学们,请从我身上跨过去吧。
虽然在讲课中,有了一些铺垫,但面对一位51岁的长者、老师,在场的90后大学生们还是不敢,也不忍心去这么做。现场,大学生们对着趴在地上的张教授猛拍照片,但就是没人敢行动。一些胆怯的学生甚至选择从后门逃跑,还有部分学生选择观望。
见学生们犹豫,张能立趴在地上喊:“赶紧跨过去!同学们,拿出你们的勇气来,跨过去!”四五名同学开始尝试,之后,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大概几分钟的时间,超过100名学生“凌辱”了张能立。被“凌辱”的张能立,趴在地上欣慰地笑了。
【观点提示】
观点一:“尊严”是靠对待工作的责任心赢得的。
“张教授年过五旬,趴在地板上,确实“蛮拼”的。这样的老师,不但没有因学生的‘凌辱’而丢了尊严,反而赢得了学生们的尊重和赞赏。”武汉理工大学生小陈这样评论自己老师的“趴地求辱”。前一段时间武昌工学院的董雯娟老师因上课迟到自罚俯卧撑的事在网络上同样引发了“尊严丢失与否”之争。其实我们可以找到这二位老师身上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的责任心都很强。试问如果没有很强的责任心,谁会没事找事,自取其辱呢?
观点二:在工作中要勇于创新,敢于突破。
在常人眼里,这位老师的行为可能显得另类,但对于一所大学来讲,它却是促使其不断创新和前行的重要力量。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脑神经学系教授南希·坎韦施(女),为让学生了解大脑的各功能区结构,竟在课堂上霸气地剪去长发,在脑袋上画图教学。张教授的学生也对记者感慨:“很荣幸,武汉理工大能有这样有个性、独立思维、敢于表现、浑身正能量的好老师!”
观点三:突破“怕人”思维,坚持科学真理。
张教授想传递一种什么精神呢?面对记者,张教授说:“中国文化里,有一种“怕人”的文化,始终束缚着我们的思维自由,即使对方错误很明显,也不愿意顶撞。于是,在面对老师讲课时,中国学生常鸦雀无声,而欧美学生却能提出令老师震惊的想法。这次,我鼓励学生敢于从老师的身体上‘踩’过去,就破除了心理上‘怕人’的壁垒,战胜了自己。”
【佳作示范】
求赐“胯下之辱”是可贵的敢行式教学
龙敏飞
就求赐“胯下之辱”的教学方式而言,其是对是错呢?这是很多人的疑问。这样的问题,未必能有公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样先进的教育方式,仍然是值得尝试与推广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是,在很多时刻,一些人不敢去创新,有心理障碍,并非这些人的能力不够,而是这些人对权威意识有所畏惧,缺乏批判性思维。“挑战权威”说起来简单轻巧,但做起来并非易事,这的确是现实的瓶颈。
而在国外,像这名副教授一般的教师,其实并不少见。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脑神经学系教授南希·坎韦施,为让学生了解大脑的各功能区结构,竟在课堂上霸气地剪去头发,在头上面画画教学……这样“身教”的霸气举动,无疑会让学生们印象深刻。对学生们而言,不求每位老师都这么拼命,但有这样的老师存在,无疑会激发学生们的创新热情:原来教学还可以这样教,那么学习呢?工作呢?是不是也可以破除约束、破除传统,换一种方式进行?
不得不说的一个常识是,在传统的价值观里,“畏天命、畏圣人、畏大人之言”是客观存在的;“在家怕父母,在校怕老师,在单位怕领导”也同样是一种客观事实……这些陈旧的观念,早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在这样的一种境况下,这名副教授求赐“胯下之辱”的教学,其目的显而易见,正如他自己所言,“学生敢于从老师的身体上‘踩’过去,就破除了心理上‘怕人’的壁垒,战胜了自己。”
这样的理想效果未必能如期而至,但这样的教育方式无疑提供了这样的一种可能性,这总比什么都不去做要好很多。就此来说,无论这堂课在学生心中有没有启发,有没有一辈子难以忘记,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求赐“胯下之辱”是可贵的敢行式教学,即老师们通过自己的“身教”来传达一些知识,以便学生们能更好地接受。就眼下而言,这样的教学方式未必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人生的长远规划来说,每一个人都需要这样一堂别开生面的一课来启迪人生。(摘自《光明日报》)
(作者:吴蒙,江苏省滨海中学)
2015年1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终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去年5月初,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的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信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学生们在“请求信”中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学生们在“求情信”中称,林森浩平时节俭朴素,出身农家,母亲患有心脏病,并非穷凶极恶。为了证明林森浩的善良,学生们特意在请求信中列出林森浩的善行:汶川地震时,林森浩捐了800元;在B超室,林森浩拒收病人的红包;林森浩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177名学子表示:“我们签名都是自发的,大家觉得黄洋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觉得应该呼吁一下,没有别的目的和想法。”
177学子为“复旦投毒案犯”求情,你怎么看?请说出你的观点并分析论证。
一、用“例证法”
论点:复旦学子的“同情心”用错了地方。
同情心是宝贵的,但如果是非不分、正邪不辨,同情心就会沦为邪恶的帮凶。此番为凶手求情,复旦学子的同情心完全用错了地方。世上没有百分之百的坏人,只要愿意去找,就连恶魔的身上也能找出闪光点。墨索里尼可谓罪大恶极,可这个人却对儿女疼爱有加,堪称慈父。能否用他对儿女的慈爱来抵消他的罪恶呢?当然不能!这样的建议提一提都极端荒唐。在黄洋从中毒到去世的半个月里,林森浩眼睁睁地看着黄洋走向死亡。只要林森浩稍稍暗示一下、提醒一下,医生就能对症用药,黄洋或许就能起死回生。求情者说“林森浩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大概是因为本案中没有血淋淋的现场吧。
[方法解析]
例证法,也叫事例论证,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一种方法。它是议论文写作中最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事实强于雄辩”,在典型的事例面前,道理不言而喻。本段中作者以墨索里尼为例来证明“爱不抵罪”的观点,论据恰当,有说服力。
用好例证法,还须注意以下四点:一是事例要典型、确凿、有影响力。一般来讲,应优先考虑著名的人物或事例,慎用校园、家庭、市井街头的琐碎事例。二是事例的叙述要简明扼要,高度概括,所叙述事例的重点部分要突出,切忌拖泥带水,过于详细。三是事例切忌单一狭隘,要丰富广阔,要点面结合,古今中外相映成辉。同类事例掌握多时可考虑采用排比句式列举。四是切忌例子加论点,没有具体分析,叙事之后要有精当的分析论述,从而将摆事实和讲道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用“喻证法”
论点:在死者父母的伤口上撒盐,痛上加痛,痛如何哉!
求情者为林森浩求情的一条理由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者黄洋的父母”。也许在求情者看来,日后让林森浩照顾黄洋父母,是对黄洋父母的一种补偿。殊不知这样的“补偿”分明是往黄洋父母的心上捅刀子。黄洋父母对此案最大的要求,就是“杀人者偿命”,唯有严惩杀人者,才能让死者安息、让生者安心。就此而言,复旦学子的求情信,无疑是在向黄洋父母的伤口上撒盐。
[方法解析]
喻证法是用设喻来论证论点的方法。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巧喻而理至”,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本段中,作者将复旦177名学子的行为比喻成“向死者父母的伤口上撒盐”,这一比喻非常形象。向锅里撒盐的动作人人做过,但是向伤口撒盐呢?这一比喻的教育意义已经不言而喻了。
运用喻证法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以小见大,就近取譬。要精选生活中细小的、人们熟悉的事物作为设喻的喻体。喻体如果不是读者常见熟知的,就达不到喻证的目的。如《劝学》就用了大量生活化的比喻来论证论点。二是喻体不求形似,求神似。喻证的喻体是为了阐发观点,力求神似,以义取形。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论证的对象和用来设喻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细致入微的体味与揣摩。
三、用“对比法”
论点:不该责备“复旦学子为投毒者求情”。
要求“杀人偿命”是人情,基于“物伤其类”的恻隐之心同样也是人情。177名同学“刀下留人”的诉求,与“杀人偿命”的诉求,都是一种权利,一种参与。林森浩故意投毒杀人,悖逆人情,不容姑息,当依法追责。但在此前提下,复旦学子对同样也是人的林森浩可能面临的死亡,报以“恻隐之心”,本也合乎人情考量。罪犯在法律上不被原谅和宽恕,在情感上却可以得到同情与怜悯。这表面上是矛盾的,但实际上正如硬币的两面一样紧紧结合。法律会做出公正、无情的裁决,情感的流露也能让我们动容、带给我们思索;情不能改变法,法也不会否定情。让法律的归法律,让人情的归人情。
[方法解析]
所谓对比论证,就是把正反两方面的论点和论据加以剖析对照,达到否定错误观点,树立正确论点的目的。对比具有极大的鲜明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是一种常用的、有说服力的论证方法。本段中作者认为“罪犯在法律上不被原谅和宽恕,在情感上却可以得到同情与怜悯。”将这两句话放在一起一对比,读者立刻就会觉得作者的分析是有道理的。
运用对比要注意所选取“两方”的正与误、是与非、新与旧的区别要非常明显,要有突出的互相对立的关系;必须要对所论述对象的矛盾本质有深刻的认识;可以是人对人、物对物,也可以是纵向比较或横向对照。比如:许多人都记得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当然是诗的夸张,为了表现追求自由的强烈感情,才这样说。其实,生命是根本,如果生命都没有了,还怎么追求爱情和自由呢? 论证是一种综合性的思维,如果仅仅使用一种论证方法,论述就可能显得有点单薄。为强化说服力,不妨兼用多种论证方法。不过,使用多种论证方法一定要注意突出其中的一种,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无论用哪种方法,都应当和道理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练一练]
阅读下面的文字,写下你的感想。要求有明确的观点及综合运用上面的论证方法。
5月11日晚上7点30分左右,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教学区新1栋310教室。一场名为“解决问题的思维与策略”的选修课即将结束。讲课的老师是该校计算机科技学院的副教授张能立。让所有在场的150余名学生惊讶的是,51岁的张能立在结束这一课时,说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走到教室前门,趴在地上,然后说:同学们,请从我身上跨过去吧。
虽然在讲课中,有了一些铺垫,但面对一位51岁的长者、老师,在场的90后大学生们还是不敢,也不忍心去这么做。现场,大学生们对着趴在地上的张教授猛拍照片,但就是没人敢行动。一些胆怯的学生甚至选择从后门逃跑,还有部分学生选择观望。
见学生们犹豫,张能立趴在地上喊:“赶紧跨过去!同学们,拿出你们的勇气来,跨过去!”四五名同学开始尝试,之后,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大概几分钟的时间,超过100名学生“凌辱”了张能立。被“凌辱”的张能立,趴在地上欣慰地笑了。
【观点提示】
观点一:“尊严”是靠对待工作的责任心赢得的。
“张教授年过五旬,趴在地板上,确实“蛮拼”的。这样的老师,不但没有因学生的‘凌辱’而丢了尊严,反而赢得了学生们的尊重和赞赏。”武汉理工大学生小陈这样评论自己老师的“趴地求辱”。前一段时间武昌工学院的董雯娟老师因上课迟到自罚俯卧撑的事在网络上同样引发了“尊严丢失与否”之争。其实我们可以找到这二位老师身上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的责任心都很强。试问如果没有很强的责任心,谁会没事找事,自取其辱呢?
观点二:在工作中要勇于创新,敢于突破。
在常人眼里,这位老师的行为可能显得另类,但对于一所大学来讲,它却是促使其不断创新和前行的重要力量。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脑神经学系教授南希·坎韦施(女),为让学生了解大脑的各功能区结构,竟在课堂上霸气地剪去长发,在脑袋上画图教学。张教授的学生也对记者感慨:“很荣幸,武汉理工大能有这样有个性、独立思维、敢于表现、浑身正能量的好老师!”
观点三:突破“怕人”思维,坚持科学真理。
张教授想传递一种什么精神呢?面对记者,张教授说:“中国文化里,有一种“怕人”的文化,始终束缚着我们的思维自由,即使对方错误很明显,也不愿意顶撞。于是,在面对老师讲课时,中国学生常鸦雀无声,而欧美学生却能提出令老师震惊的想法。这次,我鼓励学生敢于从老师的身体上‘踩’过去,就破除了心理上‘怕人’的壁垒,战胜了自己。”
【佳作示范】
求赐“胯下之辱”是可贵的敢行式教学
龙敏飞
就求赐“胯下之辱”的教学方式而言,其是对是错呢?这是很多人的疑问。这样的问题,未必能有公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样先进的教育方式,仍然是值得尝试与推广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是,在很多时刻,一些人不敢去创新,有心理障碍,并非这些人的能力不够,而是这些人对权威意识有所畏惧,缺乏批判性思维。“挑战权威”说起来简单轻巧,但做起来并非易事,这的确是现实的瓶颈。
而在国外,像这名副教授一般的教师,其实并不少见。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脑神经学系教授南希·坎韦施,为让学生了解大脑的各功能区结构,竟在课堂上霸气地剪去头发,在头上面画画教学……这样“身教”的霸气举动,无疑会让学生们印象深刻。对学生们而言,不求每位老师都这么拼命,但有这样的老师存在,无疑会激发学生们的创新热情:原来教学还可以这样教,那么学习呢?工作呢?是不是也可以破除约束、破除传统,换一种方式进行?
不得不说的一个常识是,在传统的价值观里,“畏天命、畏圣人、畏大人之言”是客观存在的;“在家怕父母,在校怕老师,在单位怕领导”也同样是一种客观事实……这些陈旧的观念,早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在这样的一种境况下,这名副教授求赐“胯下之辱”的教学,其目的显而易见,正如他自己所言,“学生敢于从老师的身体上‘踩’过去,就破除了心理上‘怕人’的壁垒,战胜了自己。”
这样的理想效果未必能如期而至,但这样的教育方式无疑提供了这样的一种可能性,这总比什么都不去做要好很多。就此来说,无论这堂课在学生心中有没有启发,有没有一辈子难以忘记,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求赐“胯下之辱”是可贵的敢行式教学,即老师们通过自己的“身教”来传达一些知识,以便学生们能更好地接受。就眼下而言,这样的教学方式未必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人生的长远规划来说,每一个人都需要这样一堂别开生面的一课来启迪人生。(摘自《光明日报》)
(作者:吴蒙,江苏省滨海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