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公产房性质也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公产房差价交换,其次是公产房的转租、转让(公产房上市交易),使得原带有公益性质的公产房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此产生的公产房权属(承租权或使用权)纠纷也越来越多,而且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笔者就对此类事件的理解谈一下粗浅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