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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纸排版相比,电视在规划版面时有自己的特性,通过二者的对比,能更有效地探索电视编辑的门径。
其一,报纸是在单位面积中布置文字,电视则在单位时间里安排节目。单位时间的固定和客观时间的流动,对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单位时间,服从于整个电视版面。它不仅将每一个时段的节目界定在固定的时空里,而且根据电视节目制作所需要的时间,确定“成套新闻”,口播消息的最后发稿期限,这个时期,一般确定在播出前半小时到一小时,太推后了,就可能影响整个新闻的播出。
突发性新闻以及播出之前来不及制作的新闻,可在节目播出过程中适时插播;由微波接收或记者传回的消息,如果是重要新闻,也可能由导播者及时切入。
插播消息,意味着要打乱原来拟定的节目单。插在什么位置,在什么时间插入,都需要经过缜密的考虑和精确的计算,否则就有可能乱了方寸。
电视的版面时间就是空间。在有限的时间里丰富、活跃空间是电视编辑追求的目标之一。
其二,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同一个新闻事件,由于版面的限制,19:00时的新闻中,可能安排得短一些,而在21:00时的新闻时段中,则可能介绍得详尽一点;上一个时段播出可能没有交待背景,而在下一个时段中则可以较充分地展开。
连续性有时还表现为,同一题材的不同角度,某一事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对于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随时都可以将记者在现场播报的信息编排到整块节目的某一空间。
一般说来,在一天的最后一个时段新闻中,编辑不妨将当日发生的重要事件,回顾一番,评述一番。值晚班的记者针对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消息对受众反响的采访,在这个时段里播出后,这种抱怨,就会减少,因为,那些未能采用的素材很可能由编辑排到另一个节目单中。
编辑应该具备这样的功夫:将超过既定播出长度的节目缩短,将达不到播出长度的节目延长。对庞杂的素材进行合理提炼,从剩余的材料发现“精华”,当然其中需要节目主持人和节目制作人的鼎力配合。
其三,新闻类节目的相互呼应。在一天的新闻类节目中,消息、新闻专题节目以及现场直播、现场录播节目往往不在一个时间段播出,中间穿插有电视剧、文艺节目、广告等,所以,受众不会因重复而感到腻味。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同的时间段拥有不同的观众面,对某一新闻的延伸和展开,无疑有助于提高收视率。
通常情况下,重要的新闻先抢发消息,来不及配制图像或制作“成套新闻”的,就采用“独白式报道”(记者拿话筒在现场直接播报),或者根据电传文字稿由节目主持人口播。在播发消息的同时,最好预报一下在什么时间播出相关的新闻专题、跟踪式报道或现场直播等。这种方法,专业术语称之为“立体式报道”。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不难看出,电视新闻的编排可以根据原料和佐料的供应情况随时修订“菜单”(节目单),同时可以一菜几吃(一个新闻事件分期传播);也可以玩特殊的拼盘,同样的原料做出不同的菜来(多种电视宣传手段一起上),这些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的多样性、连贯性和灵活性。
在了解了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的普遍原理后,并不意味着我们掌握了“编排”这门学问。换句话说,要想编排好电视新闻,还必须懂得与宣传心理学、宣传艺术学密切相关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及如何将“规律”行之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来。
电视新闻编排中对受众“心理”的关注和传播“艺术”的追求,都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接收“最新信息”并最大限度地留下深刻印象。
“艺术”地进行传播,从一定意义上讲,有益于适应受众“心理”,而受众“心理”则规范着“艺术”行为。报纸的受众是读者,因此,它的版面结构更多地考虑“空间”的规划;而电视接收者是观众,对于时间的认同,则是至关重要的。
报纸率先问世,它将“空间存在形式”的编排“艺术”转嫁给“时间存在形式”的电视。若干年后,这种沿袭仍然留有痕迹,最突出的表现在忽视了电视形、声兼备的特性和不可重复阅读的局限,忽视了“时间”可以创造出“节奏”的优势。
让我们先看看头条的选择。电视的头条从时间上看,最先播出的那一条,或者说列在节目单第一条的自然就是头条。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最重要的”。
报纸认为的“最重要”并不能代表电视的看法。比如,一篇“社论”,一位领导人重要讲话,一些典型经验,报纸将其摆在头条无可非议,而电视则不然。我认为,电视新闻编辑在确立时段新闻“头条”时,至少要把握以下一些原则:
1.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最重要的”。有些消息,从内容看是重要的,但当天的报纸已刊出,电视就不应该视为“最重要的”。也就是说,它曾经引人注意过;有些消息,虽然题材重大,但时过境迁,记者无法拍摄第一现场,也不应视为“重要”,因为它未能体现电视的特点。因此,我们认为,所谓“最引人注目”,对电视来说,就是“最新的、来自事件现场的报道”。
2.最重要的并不一定就在头条播发。[美]特德·怀特等在《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写作与制作》一书中,将电视新闻节目想象成“一系列的山峰和峡谷”。他说“每次新闻广播都要用当天最重要的、最新的、突发性的新闻做头条,即从高峰开始”。这一想法当然是合理的,但如果“新闻节目表越往后,新闻的紧近性和新闻价值也就越小”,那么观众就会索然无味地关掉电视机或另换频道。因此,应该找到一个办法,让观众感到每个时段新闻中随时都可能有“高潮”发生。目前广泛采用的“本台最新消息”或“本台记者刚刚发回的报道”就属于这种“办法”之一。实际上,在实现“直播”后,有时也很难将最重要的摆在“头条”,只好“头条”屈居其他位置了。
电视新闻编排既要有规矩,又不能墨守成规;有成就的编辑往往得益于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作者单位:呼铁局有线电视台)
其一,报纸是在单位面积中布置文字,电视则在单位时间里安排节目。单位时间的固定和客观时间的流动,对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单位时间,服从于整个电视版面。它不仅将每一个时段的节目界定在固定的时空里,而且根据电视节目制作所需要的时间,确定“成套新闻”,口播消息的最后发稿期限,这个时期,一般确定在播出前半小时到一小时,太推后了,就可能影响整个新闻的播出。
突发性新闻以及播出之前来不及制作的新闻,可在节目播出过程中适时插播;由微波接收或记者传回的消息,如果是重要新闻,也可能由导播者及时切入。
插播消息,意味着要打乱原来拟定的节目单。插在什么位置,在什么时间插入,都需要经过缜密的考虑和精确的计算,否则就有可能乱了方寸。
电视的版面时间就是空间。在有限的时间里丰富、活跃空间是电视编辑追求的目标之一。
其二,电视新闻节目的编排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同一个新闻事件,由于版面的限制,19:00时的新闻中,可能安排得短一些,而在21:00时的新闻时段中,则可能介绍得详尽一点;上一个时段播出可能没有交待背景,而在下一个时段中则可以较充分地展开。
连续性有时还表现为,同一题材的不同角度,某一事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对于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随时都可以将记者在现场播报的信息编排到整块节目的某一空间。
一般说来,在一天的最后一个时段新闻中,编辑不妨将当日发生的重要事件,回顾一番,评述一番。值晚班的记者针对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消息对受众反响的采访,在这个时段里播出后,这种抱怨,就会减少,因为,那些未能采用的素材很可能由编辑排到另一个节目单中。
编辑应该具备这样的功夫:将超过既定播出长度的节目缩短,将达不到播出长度的节目延长。对庞杂的素材进行合理提炼,从剩余的材料发现“精华”,当然其中需要节目主持人和节目制作人的鼎力配合。
其三,新闻类节目的相互呼应。在一天的新闻类节目中,消息、新闻专题节目以及现场直播、现场录播节目往往不在一个时间段播出,中间穿插有电视剧、文艺节目、广告等,所以,受众不会因重复而感到腻味。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同的时间段拥有不同的观众面,对某一新闻的延伸和展开,无疑有助于提高收视率。
通常情况下,重要的新闻先抢发消息,来不及配制图像或制作“成套新闻”的,就采用“独白式报道”(记者拿话筒在现场直接播报),或者根据电传文字稿由节目主持人口播。在播发消息的同时,最好预报一下在什么时间播出相关的新闻专题、跟踪式报道或现场直播等。这种方法,专业术语称之为“立体式报道”。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不难看出,电视新闻的编排可以根据原料和佐料的供应情况随时修订“菜单”(节目单),同时可以一菜几吃(一个新闻事件分期传播);也可以玩特殊的拼盘,同样的原料做出不同的菜来(多种电视宣传手段一起上),这些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的多样性、连贯性和灵活性。
在了解了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的普遍原理后,并不意味着我们掌握了“编排”这门学问。换句话说,要想编排好电视新闻,还必须懂得与宣传心理学、宣传艺术学密切相关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及如何将“规律”行之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来。
电视新闻编排中对受众“心理”的关注和传播“艺术”的追求,都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接收“最新信息”并最大限度地留下深刻印象。
“艺术”地进行传播,从一定意义上讲,有益于适应受众“心理”,而受众“心理”则规范着“艺术”行为。报纸的受众是读者,因此,它的版面结构更多地考虑“空间”的规划;而电视接收者是观众,对于时间的认同,则是至关重要的。
报纸率先问世,它将“空间存在形式”的编排“艺术”转嫁给“时间存在形式”的电视。若干年后,这种沿袭仍然留有痕迹,最突出的表现在忽视了电视形、声兼备的特性和不可重复阅读的局限,忽视了“时间”可以创造出“节奏”的优势。
让我们先看看头条的选择。电视的头条从时间上看,最先播出的那一条,或者说列在节目单第一条的自然就是头条。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最重要的”。
报纸认为的“最重要”并不能代表电视的看法。比如,一篇“社论”,一位领导人重要讲话,一些典型经验,报纸将其摆在头条无可非议,而电视则不然。我认为,电视新闻编辑在确立时段新闻“头条”时,至少要把握以下一些原则:
1.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最重要的”。有些消息,从内容看是重要的,但当天的报纸已刊出,电视就不应该视为“最重要的”。也就是说,它曾经引人注意过;有些消息,虽然题材重大,但时过境迁,记者无法拍摄第一现场,也不应视为“重要”,因为它未能体现电视的特点。因此,我们认为,所谓“最引人注目”,对电视来说,就是“最新的、来自事件现场的报道”。
2.最重要的并不一定就在头条播发。[美]特德·怀特等在《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写作与制作》一书中,将电视新闻节目想象成“一系列的山峰和峡谷”。他说“每次新闻广播都要用当天最重要的、最新的、突发性的新闻做头条,即从高峰开始”。这一想法当然是合理的,但如果“新闻节目表越往后,新闻的紧近性和新闻价值也就越小”,那么观众就会索然无味地关掉电视机或另换频道。因此,应该找到一个办法,让观众感到每个时段新闻中随时都可能有“高潮”发生。目前广泛采用的“本台最新消息”或“本台记者刚刚发回的报道”就属于这种“办法”之一。实际上,在实现“直播”后,有时也很难将最重要的摆在“头条”,只好“头条”屈居其他位置了。
电视新闻编排既要有规矩,又不能墨守成规;有成就的编辑往往得益于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作者单位:呼铁局有线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