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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颁布的2010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于6月1日生效,1998年版《三包规定》同时废止。这是我国农机化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必将对规范农机产、销、用、修,保护农机生产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机化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