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6年新农村建设启动以来,东辽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加大投入,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新农村建设政策机制,走出了一条“农民自己作主、政府以奖代补、村村辐射联动、社会积极帮扶”的新农村建设之路,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帮扶、全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新格局,有效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实现了整体推进。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一是建设领导工程。为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乡、村层层设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一把手工程,三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新农村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负总责,并纳入年度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二是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了《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将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分解到51个部门,明确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了县、乡、村及帮扶部门三级组织网络和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三是分类指导。在发展现状上,将全县234个行政村划分为标准型、一般型和落后型三个层次,并从三个层次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新农村示范村,对不同类型的村确定不同的目标、不同的任务、不同的重点、不同的措施,从而使每个层次的村都有示范村,每个示范村都有不同的工作任务,不搞一张图纸、一个模式、一个方案。在产业特色上,将全县234个村划分为产业支撑型、城镇工业型和生态农庄型等类型,力求实现“发挥优势、打造特色、彰显个性”的目标。坚持“公路沿线、集中连片,中心辐射、节点联接”的布局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示范村,重点向沿线和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村镇发展;四是督查考核。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县里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督查考核小组,组织开展示范村建设、责任部门和年度包保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
2.创新机制,强化投入,切实发挥政策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广大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于2007年制定并实施了《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实施以奖代补。一是探索建设模式。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探索出一个符合东辽县新农村建设实际的建设模式,先后推出了“8+1”、“10+1”和“10+X”建设模式。将村屯规划、产业发展、水泥路建设、村屯绿化、农户厕所改造、农户院墙改造、有线电视入户、村容整治、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奖补评定范畴,参加以奖代补的示范村在完成规定项目的同时,可根据本村实际自主选择自选项目进行建设。以此扩大了奖补范围,并提高了奖补数额;二是整合项目资金。东辽县还将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新农村建设范围,整合起来,打捆使用,集中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将公路桥涵、牧业小区、人畜饮水、沼气池、卫生厕所、安全粮仓、产业基地等项目全部投向新农村示范村,集约使用,集中投入,加快建设。几年中,奖补项目总投资达到6.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8000万元;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都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不断提高。近年来,累计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总额达到6500多万元,奖补项目总投资是县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10倍,起到了“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奖代补政策有效地激励和调动了全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新农村的极大热情。
3.整合资源,强化帮扶,切实发挥社会参与作用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积极调动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一是强化帮扶领导和帮扶部门的作用。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全县积极研究帮扶手段和方法。先后采取一对一帮扶、团队帮扶和三对一帮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建立起一整套长效帮扶机制。几年来,各级帮扶领导和帮扶部门共帮助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立项135个,争取项目资金199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帮扶资金和帮扶项目。主动争取建设项目,力争使每个省级帮扶部门帮助争取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使每个市级帮扶部门帮助争取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每个县级帮扶部门至少出资5万元以上,并帮助所帮扶的村上一个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企业的潜能,通过企业和新农村示范村结成共建对子,30户重点企业和6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成了利益共同体,通过利益共享,使新农村示范村的基地建设、农民走进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发展;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东辽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走出东辽县的专家、学者、企业老板和各界人士发出倡议书,倡导大家支持和帮助东辽新农村建设,共发出倡议书3000多封。目前,全县已有30多人回乡创业,总投资近4000万元。同时,还认真解读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政策,力争使政策具体化、项目化,最大限度的争取政策支持,特别是争取省、市级帮扶部门的大力支持,每年通过项目支持1000多万元,通过努力工作,东辽县被省确定为全省六个整体推进县区之一,每年多争取新农村建设资金500多万元。
4.围绕主体,强化引导,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一是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东辽县把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如在试点的确定上,实行自主申报,动态管理,搞不搞、怎么搞都由农民自已说了算;在建设资金的筹集上,积极倡导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鼓励自愿投资、投劳;在组织方式上,率先在白泉镇德忠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的理事会、监事会,由村民自己推选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建立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机制,在具体建设中让农民自己拿“大主意”,自己定“大方向”,自己做“大手笔”,实现了农民的事农民办,农民的钱农民管;二是实施民主管理。强化村规民约在新时期的针对性,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村规民约对村民日常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全面提高了推进村的乡风文明程度,推进民主管理进程。如村规民约中规定,对道路维护、路面卫生和绿化树木等,采取自家门前自己管护,公共路段轮流爱护等规定,切实解决了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容易、维护难的问题;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加大新农村宣传力度,使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投资投劳热情高涨,如新农村推进村泉太镇三树村村民在本村新农村建设期间,主动放弃外出打工的优厚工资待遇,自觉回村投身新农村建设,出现了每天全村300多个劳动力都出工建设家园的壮观场面。安石镇朝阳村农民金京素去韩国打工回来后,深感家乡的变化,自愿捐献1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正是农民的主动参与,才使全县新农村建设得以较快发展。几年来,全县农民共投工投劳8.6万个(次)。
东辽县新农村建设经过试点、推进两个阶段,累计试点、推进村达到130 个,覆盖面达到56%,目前已经进入到示范提升阶段。通过几年来的新农村建设,使全县的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村环境明显改善。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一是建设领导工程。为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乡、村层层设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一把手工程,三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新农村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负总责,并纳入年度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二是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了《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将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分解到51个部门,明确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了县、乡、村及帮扶部门三级组织网络和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三是分类指导。在发展现状上,将全县234个行政村划分为标准型、一般型和落后型三个层次,并从三个层次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新农村示范村,对不同类型的村确定不同的目标、不同的任务、不同的重点、不同的措施,从而使每个层次的村都有示范村,每个示范村都有不同的工作任务,不搞一张图纸、一个模式、一个方案。在产业特色上,将全县234个村划分为产业支撑型、城镇工业型和生态农庄型等类型,力求实现“发挥优势、打造特色、彰显个性”的目标。坚持“公路沿线、集中连片,中心辐射、节点联接”的布局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示范村,重点向沿线和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村镇发展;四是督查考核。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县里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督查考核小组,组织开展示范村建设、责任部门和年度包保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
2.创新机制,强化投入,切实发挥政策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广大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于2007年制定并实施了《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实施以奖代补。一是探索建设模式。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探索出一个符合东辽县新农村建设实际的建设模式,先后推出了“8+1”、“10+1”和“10+X”建设模式。将村屯规划、产业发展、水泥路建设、村屯绿化、农户厕所改造、农户院墙改造、有线电视入户、村容整治、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奖补评定范畴,参加以奖代补的示范村在完成规定项目的同时,可根据本村实际自主选择自选项目进行建设。以此扩大了奖补范围,并提高了奖补数额;二是整合项目资金。东辽县还将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新农村建设范围,整合起来,打捆使用,集中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将公路桥涵、牧业小区、人畜饮水、沼气池、卫生厕所、安全粮仓、产业基地等项目全部投向新农村示范村,集约使用,集中投入,加快建设。几年中,奖补项目总投资达到6.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8000万元;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都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不断提高。近年来,累计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总额达到6500多万元,奖补项目总投资是县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10倍,起到了“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奖代补政策有效地激励和调动了全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新农村的极大热情。
3.整合资源,强化帮扶,切实发挥社会参与作用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积极调动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一是强化帮扶领导和帮扶部门的作用。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全县积极研究帮扶手段和方法。先后采取一对一帮扶、团队帮扶和三对一帮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建立起一整套长效帮扶机制。几年来,各级帮扶领导和帮扶部门共帮助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立项135个,争取项目资金199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帮扶资金和帮扶项目。主动争取建设项目,力争使每个省级帮扶部门帮助争取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使每个市级帮扶部门帮助争取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每个县级帮扶部门至少出资5万元以上,并帮助所帮扶的村上一个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企业的潜能,通过企业和新农村示范村结成共建对子,30户重点企业和6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成了利益共同体,通过利益共享,使新农村示范村的基地建设、农民走进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发展;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东辽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走出东辽县的专家、学者、企业老板和各界人士发出倡议书,倡导大家支持和帮助东辽新农村建设,共发出倡议书3000多封。目前,全县已有30多人回乡创业,总投资近4000万元。同时,还认真解读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政策,力争使政策具体化、项目化,最大限度的争取政策支持,特别是争取省、市级帮扶部门的大力支持,每年通过项目支持1000多万元,通过努力工作,东辽县被省确定为全省六个整体推进县区之一,每年多争取新农村建设资金500多万元。
4.围绕主体,强化引导,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一是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东辽县把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如在试点的确定上,实行自主申报,动态管理,搞不搞、怎么搞都由农民自已说了算;在建设资金的筹集上,积极倡导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鼓励自愿投资、投劳;在组织方式上,率先在白泉镇德忠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的理事会、监事会,由村民自己推选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建立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机制,在具体建设中让农民自己拿“大主意”,自己定“大方向”,自己做“大手笔”,实现了农民的事农民办,农民的钱农民管;二是实施民主管理。强化村规民约在新时期的针对性,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村规民约对村民日常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全面提高了推进村的乡风文明程度,推进民主管理进程。如村规民约中规定,对道路维护、路面卫生和绿化树木等,采取自家门前自己管护,公共路段轮流爱护等规定,切实解决了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容易、维护难的问题;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加大新农村宣传力度,使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投资投劳热情高涨,如新农村推进村泉太镇三树村村民在本村新农村建设期间,主动放弃外出打工的优厚工资待遇,自觉回村投身新农村建设,出现了每天全村300多个劳动力都出工建设家园的壮观场面。安石镇朝阳村农民金京素去韩国打工回来后,深感家乡的变化,自愿捐献1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正是农民的主动参与,才使全县新农村建设得以较快发展。几年来,全县农民共投工投劳8.6万个(次)。
东辽县新农村建设经过试点、推进两个阶段,累计试点、推进村达到130 个,覆盖面达到56%,目前已经进入到示范提升阶段。通过几年来的新农村建设,使全县的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村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