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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指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民间民俗文化面临着灭绝性的危机。笔者以为,抢救和保护民间民俗文化,不仅不会阻碍文化產业的发展;相反,如果应用得当,还能有效推动民间民俗文化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可以说,抢救和保护民间民俗文化,与发展文化产业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我区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很多独特的民间艺术在这里生存、传承、发展、变迁,构成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董永行孝”之事,始见于东汉末年武梁祠石刻画像。文字记载最早出现于魏?曹植《灵芝篇》。东晋?干宝《搜神记》中,神女开始演变为织女。《搜神记》距今已有1600多年历史,时间的流逝演绎出各种故事版本,但故事的发生地——槐荫,却始终没有改变,故事的主要情节也一直延续至今。近年来,谷阳镇成立了“董永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专门研究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积极开展民俗文化季、“情缘槐荫 七夕东方”七夕节、丹徒槐荫“董永传说”与旅游文化发展研讨会等活动,打响“董永传说”非遗文化品牌。一是保护和修复古建筑。对清朝年间的傅家老楼进行有效保护,在傅家老楼里配备了一台古式织布机和一台纺线机,再现七仙女神工织锦的场景;修复古大龙桥,在美化上以“龙”为核心,与上游的麒麟坝、下游的凤寓田,构成了麒麟、龙、凤凰融为一体的吉祥地。二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了董永与七仙女传说文化的发掘、普查工作,将调查新获取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建立古籍版本、戏曲唱本、音像图片等资料,将收集的故事整理汇编成《槐荫村的传说》。三是举办国家级的研讨会。围绕董永传说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于2015年11月,邀请了文化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联、中央民族大学等非遗保护和旅游文化界的专家学者,齐聚槐荫村走访采风,。为槐荫打造“中国爱情村”把脉,指明发展方向,进一步打响槐荫品牌。四是连续10年举办七夕系列活动。从2007年开始,槐荫村每年举办包含集体婚礼、猜谜游戏、文艺表演、摄影大赛等内容的“爱情在寻找 非遗再发现”民俗文化季、“情缘槐荫 七夕东方”等七夕系列活动,目前已成为全市文化活动品牌。
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如果不立即加以抢救和保护,就会有消亡的危险。从整体上看,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策法规缺失,资金给力不足。迄今为止,我区尚未出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指导性政策意见和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区级财政每年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经费严重不足,仅为区区35万元,且未列入财政预算。经费的短缺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面临濒危。如谷阳槐荫村,尽管做了部分规划,但整村规划,特别是旅游规划、文化产业规划还没完成。
(二)体制机制缺位,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主要依靠的是文化部门的单打独斗,没有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镇(街道、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没有单列,没有编制,人员兼职且岗位不固定,致使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同时,现有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能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综合性、多部门协作性、专业性的要求,造成相关工作大多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中长期规划,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概念不清、家底不明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宣传教育不够,展示手段落后。目前我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更多局限于“文化遗产日”集中突击搞一些活动,没有注重宣传的持续性、常态化,宣传形式过于单一、僵化,往往是拉个场子、搭个台子,发些材料了事,没有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载体,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上,全市层面仅有一个面积200多平方米的陈列展览室,缺乏面向大众的、开放互动的展示平台,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出现在民间庙会上,更多的是藏在深闺无人知晓。
(四)开发利用滞后,品牌知名度低。我區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仅处于起步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转化率很低,产品档次不高,除了少林功夫的商业性开发较为成功外,其他乏善可陈,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特色化旅游商品的结合上严重滞后,叫得响的牌子屈指可数,更没有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园区化发展相结合的示范性基地、龙头企业以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主题街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才队伍。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机构设置,尽可能做到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独列编。设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岗位,建立专业的工作队伍。同时,加强对专业人才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教育培训,引导民间艺术社团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研究和实践;激励老艺人带徒授艺,培养后继人才。
(二)出台政策意见,设立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尽快出台《丹徒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切实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计划。如,针对谷阳镇槐荫村,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邀请国内知名规划设计院对槐荫村的传统村落、文化产业、文化旅游进行规划设计,完成概念性规划,对外进行招商,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分部实施。
(三)健全保护体系,建立传承机制。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团体、企业、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的保护体系。如对于谷阳槐荫村来说,一方面,要积极申报镇江市古村落。对织锦楼等古建筑进行保护和修复,申报文保单位,将老槐树古树木申报镇江古树木,将大龙桥石碑邀请专家鉴定,申报三级文物。另一方面,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立谷阳镇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强化宣传培训,建设展示平台。切实举办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唤起城市的文化自觉,增强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经常组织论坛、讲座等活动,全面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开发非遗数据库管理软件,建立丹徒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网站。积极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五)培育知名品牌,实施产业化开发。如,槐荫村经过多年的发展,在镇江已打响品牌,到了提档升级阶段。要按照规划和建设标准的要求,完成旅游标牌标识、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停车场、旅游公共厕所、旅游农家乐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成立旅游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尽快纳入镇江旅游线路,与长山米芾书法公园、宝堰四县抗敌总会等旅游景点连成一线,纳入镇江旅游线路,使非遗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吸引更多的游客走进槐荫村,让槐荫村的非遗“活”起来。
我区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很多独特的民间艺术在这里生存、传承、发展、变迁,构成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董永行孝”之事,始见于东汉末年武梁祠石刻画像。文字记载最早出现于魏?曹植《灵芝篇》。东晋?干宝《搜神记》中,神女开始演变为织女。《搜神记》距今已有1600多年历史,时间的流逝演绎出各种故事版本,但故事的发生地——槐荫,却始终没有改变,故事的主要情节也一直延续至今。近年来,谷阳镇成立了“董永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专门研究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积极开展民俗文化季、“情缘槐荫 七夕东方”七夕节、丹徒槐荫“董永传说”与旅游文化发展研讨会等活动,打响“董永传说”非遗文化品牌。一是保护和修复古建筑。对清朝年间的傅家老楼进行有效保护,在傅家老楼里配备了一台古式织布机和一台纺线机,再现七仙女神工织锦的场景;修复古大龙桥,在美化上以“龙”为核心,与上游的麒麟坝、下游的凤寓田,构成了麒麟、龙、凤凰融为一体的吉祥地。二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了董永与七仙女传说文化的发掘、普查工作,将调查新获取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建立古籍版本、戏曲唱本、音像图片等资料,将收集的故事整理汇编成《槐荫村的传说》。三是举办国家级的研讨会。围绕董永传说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于2015年11月,邀请了文化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联、中央民族大学等非遗保护和旅游文化界的专家学者,齐聚槐荫村走访采风,。为槐荫打造“中国爱情村”把脉,指明发展方向,进一步打响槐荫品牌。四是连续10年举办七夕系列活动。从2007年开始,槐荫村每年举办包含集体婚礼、猜谜游戏、文艺表演、摄影大赛等内容的“爱情在寻找 非遗再发现”民俗文化季、“情缘槐荫 七夕东方”等七夕系列活动,目前已成为全市文化活动品牌。
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如果不立即加以抢救和保护,就会有消亡的危险。从整体上看,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策法规缺失,资金给力不足。迄今为止,我区尚未出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指导性政策意见和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区级财政每年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经费严重不足,仅为区区35万元,且未列入财政预算。经费的短缺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面临濒危。如谷阳槐荫村,尽管做了部分规划,但整村规划,特别是旅游规划、文化产业规划还没完成。
(二)体制机制缺位,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主要依靠的是文化部门的单打独斗,没有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镇(街道、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没有单列,没有编制,人员兼职且岗位不固定,致使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同时,现有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能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综合性、多部门协作性、专业性的要求,造成相关工作大多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中长期规划,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概念不清、家底不明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宣传教育不够,展示手段落后。目前我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更多局限于“文化遗产日”集中突击搞一些活动,没有注重宣传的持续性、常态化,宣传形式过于单一、僵化,往往是拉个场子、搭个台子,发些材料了事,没有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载体,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上,全市层面仅有一个面积200多平方米的陈列展览室,缺乏面向大众的、开放互动的展示平台,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出现在民间庙会上,更多的是藏在深闺无人知晓。
(四)开发利用滞后,品牌知名度低。我區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仅处于起步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转化率很低,产品档次不高,除了少林功夫的商业性开发较为成功外,其他乏善可陈,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特色化旅游商品的结合上严重滞后,叫得响的牌子屈指可数,更没有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园区化发展相结合的示范性基地、龙头企业以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主题街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才队伍。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机构设置,尽可能做到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独列编。设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岗位,建立专业的工作队伍。同时,加强对专业人才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教育培训,引导民间艺术社团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研究和实践;激励老艺人带徒授艺,培养后继人才。
(二)出台政策意见,设立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尽快出台《丹徒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切实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计划。如,针对谷阳镇槐荫村,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邀请国内知名规划设计院对槐荫村的传统村落、文化产业、文化旅游进行规划设计,完成概念性规划,对外进行招商,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分部实施。
(三)健全保护体系,建立传承机制。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团体、企业、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的保护体系。如对于谷阳槐荫村来说,一方面,要积极申报镇江市古村落。对织锦楼等古建筑进行保护和修复,申报文保单位,将老槐树古树木申报镇江古树木,将大龙桥石碑邀请专家鉴定,申报三级文物。另一方面,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立谷阳镇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强化宣传培训,建设展示平台。切实举办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唤起城市的文化自觉,增强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经常组织论坛、讲座等活动,全面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开发非遗数据库管理软件,建立丹徒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网站。积极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五)培育知名品牌,实施产业化开发。如,槐荫村经过多年的发展,在镇江已打响品牌,到了提档升级阶段。要按照规划和建设标准的要求,完成旅游标牌标识、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停车场、旅游公共厕所、旅游农家乐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成立旅游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区级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尽快纳入镇江旅游线路,与长山米芾书法公园、宝堰四县抗敌总会等旅游景点连成一线,纳入镇江旅游线路,使非遗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吸引更多的游客走进槐荫村,让槐荫村的非遗“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