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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日晰先生《李贺的一首七律》一文(载于《文学遗产》1995年第1期),以清人梁章钜《浪迹丛谈》卷十《李长吉诗》为线索和依据,又经过一番颇为详赡而又情理兼胜之分析,进一步证实李贺《南园》第十一、十二两首绝句原是一首七律而误分者,二首当合为一首,从而否定了李贺诗集中无七言律诗的陈说,结论是稳妥而可信的。然惜乎文章对所据引之材料未作辨析而导致出现错误。虽是瑜中微瑕,亦当匡正之,故聊缀短语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