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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国第五次环境监测会议精神,近期我省召开了第四次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省环保局颁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其中明确要求2000年前所有已具监测能力的环保系统监测站应通过计量认证。目前各地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级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工作的开展,力求真正树立环境监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现就环境监测机构实施计量认证的一些认识问题提出个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