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立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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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立法的建议,即我国商标法应该引入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理论,明确商标反淡化保护;改变现有立法模式,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纳入商标法体系中;具体制度方面也应该加以充实。
  [关键词]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 驰名商标淡化 反淡化保护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市场经济的发展,驰名商标的重要性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它除了具有商标表示商品的传统功能以外,还代表了企业的商誉和商品的质量,本身也具有了超越商品的独特价值。但是,市场上经常出现商标淡化的情形,以达到搭便车的目的。这会给驰名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给驰名商标提供反淡化保护。
  一、直接引入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理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权保护理论由混淆理论发展到了成熟的反淡化保护理论。反淡化保护理论的成熟是适应国际上保护驰名商标的需要的。随着知识产权国际化的进程日益加强,对驰名商标进行反淡化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趋势。一些国际性条约,比如《巴黎公约》、TRIPS协议及《联合建议》都对驰名商标进行了特殊保护,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对这些国际性条约是不能回避的,必须要加强对相关条约的研究,也必须要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反淡化保护就是对驰名商标所提供的非常重要的保护方式,所以,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理论就显得很重要。世界各国也通过各种方式对本国的驰名商标进行保护,比如美国制定了《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对商标提供了全面的反淡化保护,日本和希腊等国家或者修改本国法律或者通过不正当竞争法来对驰名商标提供反淡化保护。而在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还是限于传统的混淆理论,对驰名商标所提供的保护是有限的,不利于壮大民族品牌,所以,应该将反淡化保护理论引入我国法律中。
  另外,从我国《商标法》本身情况来看,只对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了保护,而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的保护显然不如注册的驰名商标周到,这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并不是好的结论,而且,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将反淡化保护理论明确体现出来,有关商标反淡化保护的规定只是散见在层级不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中,比如我国商标法律体系中并未直接使用“淡化”一词,而只是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六条即“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中也有所体现,但是,从这些条款的用词上看,这些规定只是拘泥于防止“混淆”,而不是反淡化的真正体现,这就使得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显得杂乱无章,保护程度不一。
  二、改变现有立法模式,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纳入《商标法》之中
  对于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世界上有单独立法模式,以美国为代表;有不正当竞争法模式,以希腊为代表;有商标法立法模式,以英国和德国为代表。比较三种立法模式,虽然单独立法模式对驰名商标能提供最全面的保护,而且保护程度最高,但是,这种模式并不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首先,我国现阶段对于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许多问题只是仿照国外成例,没有针对本国国情阐述相应的理论,难以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实践中我国对于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认识还不能统一,处理方式也有异同,不能为立法提供现实基础。其次,我国现阶段要发展经济,壮大民族实力,民族品牌就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国已经加入WTO,越来越多的世界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在国内品牌和国际品牌的短兵相接的竞争中,国内品牌的实力并不足以保证抗衡,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完全采用驰名商标淡化单独立法的模式,只会削弱品牌的实力,不利于国内经济的整体发展。所以,在我国还不能采用单独立法的模式。
  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模式同样有其局限性。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并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商标淡化法律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其上负载的商誉,二者目的不能相互替代,也决定了法律之间不能互为相用。所以,采用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体例也不能符合我国现状。驰名商标是商标的一种,符合《商标法》的保护对象的要求,应该被纳入到法律的保护之中,而反淡化保护作为驰名商标保护方式不可或缺的一种,也应该在《商标法》中加以特殊规定。
  综合上述论述,可以看出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立法应该采用纳入《商标法》体系的做法。这样就可以完善驰名商标的保护体系,也可以表现出我国承担国际义务的决心,更好地向国际习惯靠拢。
  三、结论
  为了给驰名商标提供反淡化保护,笔者认为,在我国商标立法的价值取向方面,应该在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的前提下,在研究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适应形势需要,突破传统商标权的理论范畴,引入驰名商标淡化理论,并将驰名商标淡化行为认定为特殊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主观方面不需要过错的存在;在立法模式方面,应该改变现有立法模式,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纳入商标法之中;在具体制度方面,包括驰名商标认定制度具体化,规定驰名商标淡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将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具体对象由注册的驰名商标扩展到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建立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明确驰名商标淡化侵权的法律责任,加重行为人的经济惩罚,明确反淡化诉讼时效,合理分配原告和被告的举证责任和证明范围,引入字典订正权。
  参考文献:
  [1]李向辉: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问题[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5
  [2]冯晓青 杨利华:知识产权法热点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李玉香:著名商标保护的屏障一商标反淡化理论的探索[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5) :9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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