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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四个治理"。本文以这四个治理为基础,讨论中国农村社会治理创新问题,认为系统治理理清了农村社会治理的主体关系,依法治理是农村社会治理的根本依据,综合治理提供了农村社会治理的规制系统,综合治理解决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标本关系。推动中国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坚持"四个治理"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