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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今年5月1日正式颁布。《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