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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治理国家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如果缺乏对财政行为的监督,没有将财会监督行为纳入整个法治运行的轨道,财会监督领域治理能力就会大大下降.近年来财会监督在规范政府财政收支和资金使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愈发明显.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立严密的财会监督体系,必须从法治运行的视角认识财会监督,提出法律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