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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51家电力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其2006年-2010年电力公司所发布的年报为切入点,来衡量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对我国电力企业整体实际税负的影响情况,然后按照电力企业所处的地区和所属行业来考察不同地区、不同子行业的电力企业在所得税改革背景下其实际税负的差异、并结合电力企业个体特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分组,比较具有不同个体特征的电力企业所承担的实际税负对所得税改革的反应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