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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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民族的觉醒,一个国家的强盛都离不开文化的支撑;检察工作要持续发展同样离不开文化支撑。在检察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水平,形成有特色的检察文化,让全社会认同检察,让检察人归属检察,以文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高检院《纲要》的要求,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院检察工作的自身发展。但由于受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地域、经济等因素影响,基层院的检察文化建设还任重道远。以下谈谈各院普遍或者个别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检察文化建设缺乏深度
  由于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没有对检察文化的涵义进行界定,也没有对如何进行检察文化建设指出模式,各基层院对检察文化的概念和内容没有统一的认识,在进行建设时缺乏宏观目标与方向感,这是不足之一。基层检察机关对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深,将检察文化建设视为一种被动接受的东西,没有将对检察文化建设的认识上升到提高检察干警素质、促进检察机关科学发展高度上来,这是不足之二。主观认识层面上的不足导致基层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深度,主要表现为:1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多为演讲、征文、文化艺术创作、体育竞赛等,只要是检察干警在检察工作之外所做的与文体有关的事情,都可以纳入检察文化建设的范围,由此导致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缺乏自身特色与深度。2只注重检察文化的物质外在形式,忽视检察文化的精神內涵。物质文化只是检察文化的载体,精神文化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涵,有的把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全体干警的业余生活,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建设停留于浅层面,失去了文化建设的意义。3某些检察院把人事管理工作与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纳入检察文化范畴,没有对检察文化的内涵进行深刻理解,检察文化建设行政化、单一化。对检察文化建设认识上的不足,深度上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检察文化的发展。
  (二)自身创新不够,检察文化建设缺乏鲜明的地方特色
  检察文化既有共性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因此,检察文化建设应该具有自身鲜明的地方特色。但一些检察院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尤其是促进检察文化理念的形成中,存在思路不够清晰,载体不够创新的现象。
  (三)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缺乏人才、经费保障
  西部经济相对东部沿海地区落后不少,当地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困难重重,压力巨大。主要表现为:
  1自实行司法考试制度以来,西部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断档严重,各院为缓解检察官缺乏带来的办案压力,在近年来的机关人员招录政策上大多偏向于法律专业人员,对计算机专业、文体特长人员很少考虑。人员专业的同质化以及一专多能人员的匮乏使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存在先天的不足。
   2所在区县经济欠发达,财力不景气,办案经费紧张,加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幅也很小,但同时装备在更新,物价在上涨,机关运行成本在增大,此消彼涨,开展检察文化建设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3个别院的两房建设和人均用房都未达到高检院制定的最低标准,办公环境上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文化建设的开展。
  推动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向上的、先进的检察文化对培育检察官和检察院其他工作人员现代司法理念和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培育先进检察文化,提高检察机关队伍整体素质,是时代的选择,是人民的呼唤。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体系中的最小单位,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的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为推动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借此次会议大家一起对以下建议进行沟通,以期相互促进。
   (一)提高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是全体检察人员在长期的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集中体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干警在执法理念、素养和精神风貌。优秀的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应当倡导的一种工作氛围,它对于促进文化育检,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发挥着独特的功能。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目标实现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素质,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只有认识上去了,才能自觉地把不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才能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在引领向上、促进和谐、凝聚力量、激励斗志、陶冶情操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明确检察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涵盖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建设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短时期内取得明显效果比较困难,要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作用,须明确检察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永恒的工作主题,进行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职业化建设为核心,以培育检察精神、强化检察职业道德、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全面规划,逐步实施,整体推进。基层检察院要以倡导检察精神为契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精诚团结、勤于工作、乐于奉献、敢为人先的工作氛围;要以强化检察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要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强化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
   (三)突出基层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
  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不能流于表面化,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各项文体活动。业余文体活动、政治思想工作属于检察文化的范畴,但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和主体,检察文化建设应该突出检察特色,围绕检察工作的特点、检察官的职业需求来开展。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基层检察院不能一味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方案进行开展,也不能一味照搬兄弟院的经验和模式,应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强化“文化育检”的理念,树立以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文化精神。采用教育、启发、诱导、吸引、熏陶和激励等多种方式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四)提高干警素质是关键,提升财政支持是保障,加强相互联系是必要
  提高干警素质是关键。广大干警是检察文化建设的主体,发挥广大干警的积极性是检察文化发展的关键,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和培养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其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调动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开阔检察人员的视野,充实文化育检的内涵。通过不断地加大检察文化建设,让广大干警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充分调动广大检察干警的参与热情,形成检察文化的良好氛围,使每个干警都能在检察文化的熏陶下受益。其二,在招录新进人员政策的制定上,对计算机、文体等专业人员预留一定比例的名额,为基层检察文化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提升财政支持是保障。检察文化建设离不开一定量的经费开支和相应的办公环境。前面提到了个别院的人均用房还未达到高检院的最低标准,大多院经费紧张,这都给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寻求当地财政和上级机关支持是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保障。
  加强相互联系是必要。前面提到各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应有自身特色,不能盲目模仿,不等于各自为阵,闭门造车。相反,加强相互间的联系显得尤为必要。检察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做好这项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西部基层院在人员素质、信息渠道、财政支持等方面与东部基层检察院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加强相互间的学习、沟通与联系将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自身不足带来的影响,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促进各院检察文化建设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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