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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包括一汽在内14家企业将在全国率先试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实现废旧汽车零部件的再生制造,再造出的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质量同样能达到原产品的标准。同时还确定了试点的五大基本原则:一是暂不允许再制造企业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收购“五大总成”进行再制造,其他零部件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再制造产品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原产品新件的质量保修期;三是零部件再制造企业不得回收或再制造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企业产品;四是再制造产品应进入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系统进行流通,不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