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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王剑撕:强调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暗示可能逐步走向注册制。询价对象首次扩大至个人投资者,尽管仅限于主承销商推荐的5—10人,但未来应会扩大个人参与力度。对于定价作出行业市盈率“上浮”25%的限度规定,没有体现对于报高价者的具体制约。存量发行是一个进步,对老股的资金限制也是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