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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一切国家制度合法性的基础,赋予并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一个国家的法治是否成功,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光有宪法不行,要落实宪法,让宪法有权威。那么怎样让宪法有权威?四中全会强调了宪法的地位,强调了法治的基础核心是宪法,为什么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为什么宪法能够成为法治国家的核心,我觉得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思考。
一、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与保障
宪法不仅仅是笼统意义上的“国家根本大法”,它更是管政府的法律。 其他法律都是政府制定用以管理社会和公民的,唯独宪法是唯一一个人民直接制定用來约束政府的法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制度的笼子”,更是“宪法的笼子”。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并且将2014年12月4日定为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同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须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有助于培养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实现全体民众从“知法”“用法”到“敬法”“护法”的转变。法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除了需要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公平裁决、打击邪恶、弘扬正义,也需要广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只有公众提升了宪法敬畏感,时时拿起宪法公器,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宪法是寻求社会共识、建立和谐政治体系的载体
宪法具有至上的权威性,宪法权威与政治权威、个人权威、制度权威以及道德等其他权威相比,具有不可质疑的支配力。树立宪法权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目前中国社会缺失的不是物质,不是法律,也不是制度,真正缺失的是被广泛认可和接受的“社会共识”。重塑社会共识,最基本的根据是宪法,最基本的方式是认真对待宪法、全面实施宪法,让宪法中蕴涵的国家、民族的价值与共识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以宪法共识来建立、维护并发展社会共识。之所以强调宪法的权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宪法是一种社会共识和建立和谐政治的一个载体。一个社会利益可以多样化,但是必须有一个最低限度的社会共识,对国家的价值观、对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应该有基本的大家认同的一个共识,宪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社会的共识。有了这种共识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政治体系。如果没有这种共识,那么社会的政治的和谐、稳定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三、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整个的法律体系的统帅或者核心是宪法,这点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但是为什么在实际生活当中,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有时候面对法规之间的这种冲突,法律和法律的冲突,法律和法规的冲突。比如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冲突等等,为什么有了国家的法律体系,但是我们更看重的是文件,看重的是讲话,明明知道有些文件,有些决定,有些讲话不符合宪法,不符合法律,但是我们仍然默认。法治国家,只能靠法律来治理,除了法律之外,其他一些所谓的文件、讲话、政策可以存在,但是它不得违背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规范、政策规范、党内文件,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只有符合宪法的文件才具有合法性。我觉得这一次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方面,强调了宪法的这种基础、统帅和引领的作用。
四、宪法是人权保障与控制公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
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有三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公权力的滥用;第二个问题是公权力缺乏权威;第三个是社会缺乏基本的共识。那么怎么解决这三个问题,怎么解决公权力滥用的问题?我觉得必须要充分地发挥宪法的作用,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边,这个笼子实际指的就是一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把所有的公权力都关进到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这样有效地限制公权力,防止公权力滥用。但是现实是,也许是宪法法律没有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有的时候他被权力关进笼子里边出不来,发挥不了作用。相对来说,法律越严格,宪法的规定越严格,法治文化越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往往是腐败现象是比较少的。因为你想腐败,你没有这个机会,没有这个空间,没有这个权力。
五、宪法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与保障
现代的宪法,除了保障人权之外,还要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国家统一,国家的基本的制度,包括国家的指导思想,党的领导,都写在宪法上。因此我们捍卫了宪法,实际上是捍卫了国家最核心的利益。如果我们认为这个宪法不重要,或者是需要的时候用它,不需要的时候不要它,恰恰会损害我们国家的核心利益。我们面临相当多的问题,我觉得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香港回归十多年,长大的大学生成为占中的主体,他们的心中缺乏国家的观念,缺乏祖国的观念。我们给香港那么多的支持,但是主权回归了,心没有回归。所以怎样把这个国家的意思,国家的元素,国家统一的理念,灌输给年轻的一代,包括内地年轻的一代。国家的核心利益如何维护?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现在的宪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六、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的法制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实就是要达到良法的效果,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达到善治的效果。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把依宪治国作为执政党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过去我们只是提出来,没有明确在党的决议里面写,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它写在党的《决定》里边,我认为它具有深刻的内涵,标志着执政党在未来的国家治理当中,在执政党的执政活动当中,坚定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依据,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保证国家的治理的现代化和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所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之所以在《决定》当中,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主题,我认为有深刻的国内背景,只有法治、只有法治的道路才是未来中国实现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根本。
一、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与保障
宪法不仅仅是笼统意义上的“国家根本大法”,它更是管政府的法律。 其他法律都是政府制定用以管理社会和公民的,唯独宪法是唯一一个人民直接制定用來约束政府的法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制度的笼子”,更是“宪法的笼子”。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并且将2014年12月4日定为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同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须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有助于培养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实现全体民众从“知法”“用法”到“敬法”“护法”的转变。法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除了需要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公平裁决、打击邪恶、弘扬正义,也需要广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只有公众提升了宪法敬畏感,时时拿起宪法公器,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宪法是寻求社会共识、建立和谐政治体系的载体
宪法具有至上的权威性,宪法权威与政治权威、个人权威、制度权威以及道德等其他权威相比,具有不可质疑的支配力。树立宪法权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目前中国社会缺失的不是物质,不是法律,也不是制度,真正缺失的是被广泛认可和接受的“社会共识”。重塑社会共识,最基本的根据是宪法,最基本的方式是认真对待宪法、全面实施宪法,让宪法中蕴涵的国家、民族的价值与共识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以宪法共识来建立、维护并发展社会共识。之所以强调宪法的权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宪法是一种社会共识和建立和谐政治的一个载体。一个社会利益可以多样化,但是必须有一个最低限度的社会共识,对国家的价值观、对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应该有基本的大家认同的一个共识,宪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社会的共识。有了这种共识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政治体系。如果没有这种共识,那么社会的政治的和谐、稳定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三、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整个的法律体系的统帅或者核心是宪法,这点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但是为什么在实际生活当中,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有时候面对法规之间的这种冲突,法律和法律的冲突,法律和法规的冲突。比如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冲突等等,为什么有了国家的法律体系,但是我们更看重的是文件,看重的是讲话,明明知道有些文件,有些决定,有些讲话不符合宪法,不符合法律,但是我们仍然默认。法治国家,只能靠法律来治理,除了法律之外,其他一些所谓的文件、讲话、政策可以存在,但是它不得违背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规范、政策规范、党内文件,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只有符合宪法的文件才具有合法性。我觉得这一次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方面,强调了宪法的这种基础、统帅和引领的作用。
四、宪法是人权保障与控制公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
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有三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公权力的滥用;第二个问题是公权力缺乏权威;第三个是社会缺乏基本的共识。那么怎么解决这三个问题,怎么解决公权力滥用的问题?我觉得必须要充分地发挥宪法的作用,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边,这个笼子实际指的就是一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把所有的公权力都关进到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这样有效地限制公权力,防止公权力滥用。但是现实是,也许是宪法法律没有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有的时候他被权力关进笼子里边出不来,发挥不了作用。相对来说,法律越严格,宪法的规定越严格,法治文化越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往往是腐败现象是比较少的。因为你想腐败,你没有这个机会,没有这个空间,没有这个权力。
五、宪法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与保障
现代的宪法,除了保障人权之外,还要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国家统一,国家的基本的制度,包括国家的指导思想,党的领导,都写在宪法上。因此我们捍卫了宪法,实际上是捍卫了国家最核心的利益。如果我们认为这个宪法不重要,或者是需要的时候用它,不需要的时候不要它,恰恰会损害我们国家的核心利益。我们面临相当多的问题,我觉得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香港回归十多年,长大的大学生成为占中的主体,他们的心中缺乏国家的观念,缺乏祖国的观念。我们给香港那么多的支持,但是主权回归了,心没有回归。所以怎样把这个国家的意思,国家的元素,国家统一的理念,灌输给年轻的一代,包括内地年轻的一代。国家的核心利益如何维护?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现在的宪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六、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的法制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实就是要达到良法的效果,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达到善治的效果。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把依宪治国作为执政党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过去我们只是提出来,没有明确在党的决议里面写,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它写在党的《决定》里边,我认为它具有深刻的内涵,标志着执政党在未来的国家治理当中,在执政党的执政活动当中,坚定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依据,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保证国家的治理的现代化和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所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之所以在《决定》当中,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主题,我认为有深刻的国内背景,只有法治、只有法治的道路才是未来中国实现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