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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社分开"的新型政社关系下,"分开"绝不是意味着任其发展、放任自流,而是在建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过程中,对于社会组织更要加强监督管理,即权力"减法"莫忘监督"加法"。新型政社关系下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构建,应以"依法治理"为准则,完善社会组织法律制度体系;以"脱嵌化监管"为抓手,加强社会组织自我监管;以"协作式监管"为方向,建立综合监督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