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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是伦理学的基本概念.许多伦理学体系以"善"的客观性为基础,确立伦理判断的真理性和普遍性,但是忽略了"善"的概念在提供社会凝聚力方面的功能."善"的客观性既是一个过强的假设(引入了不必要的假定),又是一个过弱的假设(无法解释伦理方面的社会凝聚力).应该以主体间性的"善"取代客观性的"善",以共识取代真理,以家族相似取代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