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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建城”运动后,众多大学城基本实现了硬件教育资源的共享。但纵观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并结合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师资共享程度的高低才是衡量一座大学城运作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的标准。
在过去两年中,这则标准在杭州的下沙高教园区实施的教师聘制度中得到了成功验证。
多方受益的制度创新
牵头主持下沙高校教师互聘工作的浙江财经学院院长王俊豪介绍,从两年的实践效果来看,高校教师互聘有效缓解了高校扩张带来的师资压力,同时降低了办学成本,提高了宏观办学效益。在全部互聘的师资中,70%的师资是由本科院校输出,55%的师资是由高职院校输入;受聘教师70%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直接受益学生近4万人。
在这一连串的数字背后,各高校成为实实在在的受益者。杭州师范学院教务处主任徐青说,如果某门课程需要补充教师,他们会首先考虑采用互聘方式从园区其他高校引入。“如果单独引进师资就要投入很大成本。”他说,“我们不但要支付很高的教师引入资金,还要解决教师住宿及其家属的工作、学习等问题,而选用互聘教师,这一切都不需要考虑。”
互聘制度中不仅学校受益,老师、学生也都是受益者。参与互聘活动的浙江传媒学院邵长波教授已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了三学期有关传媒方面的课程,应同学们要求,这学期还要继续开。邵长波说,通过互聘制度,优秀的教师不光在本校得到承认,在其他高校也得到肯定。这种广泛的赞誉,对优秀教师来说,所取得的成就感比实际授课取得报酬。
多方护航下的下沙试水
早在2005年11月,一场大规模的教师互聘就已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拉开了帷幕。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方永平介绍,之所以选择在下沙高教园区试行教师互聘制,是因为其作为浙江省内最大的高教园区,14所学校在学科专业上的优势各有千秋,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为实现校际教师互聘提供了前提条件。
尽管下沙高教园区具备了实施教师互聘制度的基本条件,但能否将这一新制度顺利推行下去还要看是否有合适的配套措施。下沙高教园区由此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措施,为互聘制保驾护航。
在教师互聘构想的形成之初,浙江省教育厅便组织成立了下沙高教园区教师互聘协调小组。2004年下半年,浙江财经学院等高校又在浙江省教育厅支持下完成了“浙江下沙高教园区师资互聘研究”,这项成果后来便成为《下沙高教园区师资互聘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理论依据。
《办法》首先在保障参与流动的师资质量及保护教师权益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院校每年提供可输出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5%,教师一般要求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或者教学效果特别优秀的讲师。
要想吸引更多教师参加到互聘队伍中,就必须要考虑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因此,下沙在实行新制度前,就对互聘教师的工资待遇、考核、评估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教师输入学校每课时报酬最低标准为,教授100元、副教授80元、讲师60元。互聘教师实行政府补贴资助,每课时平均补贴暂定30元。教师无论在哪个学校的工作业绩都能纳入本校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定级等范围。教师在多获得薪金报酬的同时,又能增加学习、交流和晋升的机会。
为了教师需求方与应聘者能实现快速互动,浙江省教育厅还下拨50万元建立了下沙高教园区教师互聘信息管理平台,促使高校教师互聘活动能公正、有序地进行。
在过去两年中,这则标准在杭州的下沙高教园区实施的教师聘制度中得到了成功验证。
多方受益的制度创新
牵头主持下沙高校教师互聘工作的浙江财经学院院长王俊豪介绍,从两年的实践效果来看,高校教师互聘有效缓解了高校扩张带来的师资压力,同时降低了办学成本,提高了宏观办学效益。在全部互聘的师资中,70%的师资是由本科院校输出,55%的师资是由高职院校输入;受聘教师70%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直接受益学生近4万人。
在这一连串的数字背后,各高校成为实实在在的受益者。杭州师范学院教务处主任徐青说,如果某门课程需要补充教师,他们会首先考虑采用互聘方式从园区其他高校引入。“如果单独引进师资就要投入很大成本。”他说,“我们不但要支付很高的教师引入资金,还要解决教师住宿及其家属的工作、学习等问题,而选用互聘教师,这一切都不需要考虑。”
互聘制度中不仅学校受益,老师、学生也都是受益者。参与互聘活动的浙江传媒学院邵长波教授已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了三学期有关传媒方面的课程,应同学们要求,这学期还要继续开。邵长波说,通过互聘制度,优秀的教师不光在本校得到承认,在其他高校也得到肯定。这种广泛的赞誉,对优秀教师来说,所取得的成就感比实际授课取得报酬。
多方护航下的下沙试水
早在2005年11月,一场大规模的教师互聘就已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拉开了帷幕。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方永平介绍,之所以选择在下沙高教园区试行教师互聘制,是因为其作为浙江省内最大的高教园区,14所学校在学科专业上的优势各有千秋,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为实现校际教师互聘提供了前提条件。
尽管下沙高教园区具备了实施教师互聘制度的基本条件,但能否将这一新制度顺利推行下去还要看是否有合适的配套措施。下沙高教园区由此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措施,为互聘制保驾护航。
在教师互聘构想的形成之初,浙江省教育厅便组织成立了下沙高教园区教师互聘协调小组。2004年下半年,浙江财经学院等高校又在浙江省教育厅支持下完成了“浙江下沙高教园区师资互聘研究”,这项成果后来便成为《下沙高教园区师资互聘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理论依据。
《办法》首先在保障参与流动的师资质量及保护教师权益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院校每年提供可输出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5%,教师一般要求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或者教学效果特别优秀的讲师。
要想吸引更多教师参加到互聘队伍中,就必须要考虑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因此,下沙在实行新制度前,就对互聘教师的工资待遇、考核、评估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教师输入学校每课时报酬最低标准为,教授100元、副教授80元、讲师60元。互聘教师实行政府补贴资助,每课时平均补贴暂定30元。教师无论在哪个学校的工作业绩都能纳入本校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定级等范围。教师在多获得薪金报酬的同时,又能增加学习、交流和晋升的机会。
为了教师需求方与应聘者能实现快速互动,浙江省教育厅还下拨50万元建立了下沙高教园区教师互聘信息管理平台,促使高校教师互聘活动能公正、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