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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终于转正了
历经两年的努力,滴滴、优步、易到等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终于合法转正了。
7月2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政承认了网约车的合法性,这也是我国首部网约车监管法规。
“网约车出现以来,中国市场自发形成的专车、快车等服务的新形式发展非常快,它的优点和问题已经充分显现,如果不在国家层面上来明确网约车政策的方向,既不利于新兴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乘客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焦点问题引关注
网约车转正以后,对于私家车能否参与营运、网约车车辆报废问题、安全责任等这些焦点问题引发关注。
私家车能否参与营运?“符合相关条件的私家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转为合规的营运车辆后,可以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条件,《暂行办法》规定为“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对于安全责任方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今年以来,个别地方发生了网约车驾驶人对乘客抢劫、故意伤害的案件,考虑到有暴力犯罪的人员主观恶性和现实危害性大,《暂行办法》将无暴力犯罪记录作为从事网约车行业的一道红线。”
《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计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这是否意味着如果乘客乘坐专车发生事故,将由出行平台来负责呢?“根据《暂行办法》来看,应该是由滴滴、Uber等平台来负责,但是具体如何执行还得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易观互联网交通出行分析师张旭第一时间向汽车产经网进行新规解读,“这对各专车平台健全其管理质量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各平台需要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做出详细规定。”
《暂行办法》出台后,滴滴出行负责人表示:“这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暂行办法》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出租车和网约车将各得其所
而随着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网络约车成为了一种新兴的既便利又便宜的出行方式,很受消费者信赖。由此我国已经成为网约车世界第一,但是网约车一直都是有名无份。出租车司机们对于这些抢走他们客人的“非法”网约车司机们一直耿耿于怀。各地因为网约车司机抢走了出租车司机的客源而围堵围攻网约车的新闻屡见不鲜。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原有出租车和网约车将实现“错位发展”,充分发挥两者优势,不仅要“坐得起”,也要“坐得上”,让不同层次群众的不同出行需求都被满足。
可以预料,随着网约车新政的落地与生效,网约车市场将迎来又一轮的调整,网约车与从业人员的数量会发生变化,网约车的市场定位也会进一步修正,平台对网约车的管理也会随之加强。与此同时,将网约车纳入到出租车行业考量,设置必要的门槛,配套合理的税费政策,维护市场公平,也会有效促进出租车不同层次服务的均衡发展,实现网约车、平台与消费者的三方共赢。
网约车与出租车,从“水火不容”到“各得其所”,内含改革创新精神,这一点在“互联网+”时代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扩展一点讲,进入互联网时代,由此而催生的新形式、新业态都会对传统相关产业构成“冲突与威胁”,这本身包含着“互联网+”的机遇与挑战。改革创新的加快步伐,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也是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可靠保障与核心动力。
网约车合法化促出行市场洗牌
随着网络约车地位的合法,受到冲击最大的便是出租车公司,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因为结构老化、收费不合理以及令出租车司机难以承受之重的“份子钱”。加之面对网约车平台的各种烧钱抢市场的行为,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基本丧失了优势。
但从《暂行办法》来看,为了打破这样无序的竞争环境,定价将会交给市场。而出租车在改革以后,经营权变成有期限、无偿以及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今后就不用承包金,不用份子钱。虽然网络约车业务可能还将持续扩张,但是这并不意味这出租车市场就会萎缩。今后谁会被淘汰,取决于市场、取决于乘客。而更多的是出租车将会与网约车共同发展。
然而不管如何改革,令人担心的问题总会存在。
因为网约车的快速发展,出租车的市场份额不断萎缩。日后,不会利用网络进行网络预约车的一类人会不会面临无出租车可打的局面。
监管问题。因为网约车缺乏监管,乱加价等行为乱象丛生。你不加价就没法叫到车,而叫到车之后司机会不会在原来的基础价格上进行加价。所以,这些问题都有待在日后的《暂行办法》中进一步细化。
信息安全。因为约车的需要,我们的个人信息以及网约车驾驶员的信息都会流入到约车平台上。而网约平台又是否能保守个人信息,怎样才能使得个人信息更加安全。这些问题都有待细化。
地方政府的裁量权。在《暂行办法》中,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运营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地方政府是否会因为懒于监管或难于监管而将网约车的要求提高?所以最重要的还是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同时,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将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挡在門外,也可以对网约车的加价等乱象得到监管。
无论如何,网约车的合法化,都不失为是改革创新时代的进步,目前,滴滴在支付宝、微信都有入口,优步在百度地图里也可以叫专车。所以,出租车改革意见出台后,网约车市场必将重新洗牌。最终,谁能在合法合规的车辆、司机供给端占较大份额,谁就将占据市场优势。
历经两年的努力,滴滴、优步、易到等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终于合法转正了。
7月2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政承认了网约车的合法性,这也是我国首部网约车监管法规。
“网约车出现以来,中国市场自发形成的专车、快车等服务的新形式发展非常快,它的优点和问题已经充分显现,如果不在国家层面上来明确网约车政策的方向,既不利于新兴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乘客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焦点问题引关注
网约车转正以后,对于私家车能否参与营运、网约车车辆报废问题、安全责任等这些焦点问题引发关注。
私家车能否参与营运?“符合相关条件的私家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转为合规的营运车辆后,可以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条件,《暂行办法》规定为“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对于安全责任方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今年以来,个别地方发生了网约车驾驶人对乘客抢劫、故意伤害的案件,考虑到有暴力犯罪的人员主观恶性和现实危害性大,《暂行办法》将无暴力犯罪记录作为从事网约车行业的一道红线。”
《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计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这是否意味着如果乘客乘坐专车发生事故,将由出行平台来负责呢?“根据《暂行办法》来看,应该是由滴滴、Uber等平台来负责,但是具体如何执行还得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易观互联网交通出行分析师张旭第一时间向汽车产经网进行新规解读,“这对各专车平台健全其管理质量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各平台需要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做出详细规定。”
《暂行办法》出台后,滴滴出行负责人表示:“这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暂行办法》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出租车和网约车将各得其所
而随着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网络约车成为了一种新兴的既便利又便宜的出行方式,很受消费者信赖。由此我国已经成为网约车世界第一,但是网约车一直都是有名无份。出租车司机们对于这些抢走他们客人的“非法”网约车司机们一直耿耿于怀。各地因为网约车司机抢走了出租车司机的客源而围堵围攻网约车的新闻屡见不鲜。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原有出租车和网约车将实现“错位发展”,充分发挥两者优势,不仅要“坐得起”,也要“坐得上”,让不同层次群众的不同出行需求都被满足。
可以预料,随着网约车新政的落地与生效,网约车市场将迎来又一轮的调整,网约车与从业人员的数量会发生变化,网约车的市场定位也会进一步修正,平台对网约车的管理也会随之加强。与此同时,将网约车纳入到出租车行业考量,设置必要的门槛,配套合理的税费政策,维护市场公平,也会有效促进出租车不同层次服务的均衡发展,实现网约车、平台与消费者的三方共赢。
网约车与出租车,从“水火不容”到“各得其所”,内含改革创新精神,这一点在“互联网+”时代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扩展一点讲,进入互联网时代,由此而催生的新形式、新业态都会对传统相关产业构成“冲突与威胁”,这本身包含着“互联网+”的机遇与挑战。改革创新的加快步伐,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也是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可靠保障与核心动力。
网约车合法化促出行市场洗牌
随着网络约车地位的合法,受到冲击最大的便是出租车公司,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因为结构老化、收费不合理以及令出租车司机难以承受之重的“份子钱”。加之面对网约车平台的各种烧钱抢市场的行为,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基本丧失了优势。
但从《暂行办法》来看,为了打破这样无序的竞争环境,定价将会交给市场。而出租车在改革以后,经营权变成有期限、无偿以及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今后就不用承包金,不用份子钱。虽然网络约车业务可能还将持续扩张,但是这并不意味这出租车市场就会萎缩。今后谁会被淘汰,取决于市场、取决于乘客。而更多的是出租车将会与网约车共同发展。
然而不管如何改革,令人担心的问题总会存在。
因为网约车的快速发展,出租车的市场份额不断萎缩。日后,不会利用网络进行网络预约车的一类人会不会面临无出租车可打的局面。
监管问题。因为网约车缺乏监管,乱加价等行为乱象丛生。你不加价就没法叫到车,而叫到车之后司机会不会在原来的基础价格上进行加价。所以,这些问题都有待在日后的《暂行办法》中进一步细化。
信息安全。因为约车的需要,我们的个人信息以及网约车驾驶员的信息都会流入到约车平台上。而网约平台又是否能保守个人信息,怎样才能使得个人信息更加安全。这些问题都有待细化。
地方政府的裁量权。在《暂行办法》中,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运营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地方政府是否会因为懒于监管或难于监管而将网约车的要求提高?所以最重要的还是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同时,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将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挡在門外,也可以对网约车的加价等乱象得到监管。
无论如何,网约车的合法化,都不失为是改革创新时代的进步,目前,滴滴在支付宝、微信都有入口,优步在百度地图里也可以叫专车。所以,出租车改革意见出台后,网约车市场必将重新洗牌。最终,谁能在合法合规的车辆、司机供给端占较大份额,谁就将占据市场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