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斯特恩:流氓会读书,谁也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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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60年5月,在英格兰出现了一本叫做《钟表匠对<项狄传>作者的抗议》的小册子。文章的申诉人是某钟表匠:由于一本小说的畅销,导致“正派女士敢提及给钟上弦之类的话,就会遭到家人的白眼和嘲笑”,因而自己行业的生意日渐萧条,“盛行了多少年代的钟表,被高贵的主妇命令摘下来,当作下流物品处理掉了”。
  那部小说全名叫《绅士特里斯坦·项狄的生平和见解》(简称《项狄传》,1760),钟表匠所指责的内容就是小说的开首部分:项狄那年过半百的父亲总习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给家里的座钟上弦之后,当晚“例行公事”,这样在当月余下的时间里就“不再受它的祸害”。久而久之,项狄的母亲就形成了非理性的联想,认为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有一回,在父亲公务繁忙的时候,母亲忽然问道:“亲爱的,你没忘了给表上弦吧?”父亲吃了一惊,于是项狄在这个倒霉的时候被怀上了。
  就是这样一本不太正经的书,在当时风靡欧洲,现在则被视为意识流小说和后现代小说的开山鼻祖,真是咄咄怪事。就连严肃的康德也喜欢这本书,因而23岁的少妇玛利亚·雅各比给他写信时打暗语:“亲爱的朋友,我不揣冒昧地给您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写信……恳求您能于明日午后到我这里来。我的表将上满弦,请原谅我提起这句话……”没读过《项狄传》的人还真看不懂这玩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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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站着一群女人,在这群女人的背后站着他怒气冲冲的妻子。”这句话对劳伦斯·斯特恩来说再合适不过了。但他的祖上一定是非常严谨之人,才能获得Stern(意为“严肃的”)这样的家族姓。据莫特尔·麦卡洛在《文人情事》中记载:斯特恩有一个祖先极其讨厌女人和恋爱,有一次做梦梦见结婚,把枕头都哭湿了;后来这种性格在血统中越来越淡,家族里终于出现在爱尔兰偷人妻子、被告上法庭的“英雄人物”了。
  斯特恩的老爹罗杰也当不起Stern这个姓,因为他总冒冒失失的。作为大家族没有继承权的次子,罗杰在25岁那年跟家人大吵了一架,然后离家参了军,不久后与一个随军小商贩的继女结婚,被视为家族之耻。在斯特恩10岁那年,罗杰因为一只鹅跟一个上尉决斗,上尉用剑把他刺穿了,像植物标本一样钉在了墙上。这样,他就多了个“心眼”,强烈要求上尉在拔剑之前把剑头上的石膏擦干净,免得留在身体里引起感染。之后罗杰又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病死去,这个古怪、憨厚的父亲成了《项狄传》中托比叔叔的原型。
  斯特恩自打10岁之后就没再见过父亲,在父亲安排下寄身在伯伯家里,由伯伯出钱供他上学。有一次,教室里刚刷好浆,他就在墙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助理教员用鞭子狠狠地抽了他一顿,校长知道后呵斥了助理教员,他说斯特恩这么有胆识,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天才。听了校长的话,斯特恩立马忘记了身上的疼痛。

  斯特恩在20岁时入剑桥大学耶稣学院。比他晚一年入学、日后的墓园派诗人托马斯·格雷在给朋友的信中把剑桥人分为五个等级:傲慢的老东西(院长),睡不醒的、无聊的家伙(教师),盲目崇拜和模仿教师者(能与老师同桌吃饭的贵族学生),老气横秋的假正经(自费生),未来的牧师们(减费生)。斯特恩作为减费生,在待遇方面自然受到限制,比如不能在某些餐厅就餐等等。和以前一样,他非常不喜欢学校,极其讨厌数学,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也很无趣,但他觉得适合用来搞笑,后来在《项狄传》中用它证明“一个人的鼻子不能长得跟身体一般大”来嘲讽学者。他最爱哲学家约翰·洛克的著作,洛克的清晰和生动使他对学院派深恶痛绝,洛克关于 “经验联想”的假设后来也成为《项狄传》的主题之一。
  斯特恩24岁从剑桥毕业后被按立为牧师。在接下来的20年中,他并没有显示出小学校长所预言的“天才”,相反,他处处不如意:在教堂里不是个好牧师,在家里不是个好丈夫,在政坛上也吃尽苦头。
  由于叔叔雅克的帮助,斯特恩很快在约克附近的萨顿得到一份受俸牧师的职位,负责布道,主持祷告、圣餐礼、婚礼和葬礼。但他很快证明自己不是牧师的料:萨顿的120户居民认为他要么是个疯子,要么是个呆子。因为他到教区去视察时总带着本书,甚至骑在马上也看书。他读书多种多样——拉伯雷和塞万提斯、医学和军事论文、低级滑稽故事,都是他的最爱。斯特恩经常通勤到约克,有时奉命去约克大教堂布道,刚一上台信徒就走了一半,因为他的布道文和他的嗓音都十分难听;更多时候是为了到约克寻欢作乐、卧花眠柳,还染上了暗疾。也是在约克的一次聚会中,他认识了未来的妻子伊丽莎白·朗姆利。
  朗姆利小姐长相中等偏下,但她聪明、性情好,而且有一笔自己的财产,所以不乏追求者。斯特恩追求了她两年,写的情书一封比一封令人动容:“我有一千次盯着你坐过的椅子看,然后放下刀叉,拿出手绢扑在脸上,哭得跟孩子似的……我现在正在哭,提起笔来就心跳加速……”他还一见她的闺蜜就哭,弄得人家只好躲到屋里。过度的善感意味着丰富的想象力,但也是没有意志力的表现,朗姆利小姐可能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一场大病袭来之时,她觉得自己来日无多,竟定下遗嘱,要把财产留给斯特恩,也见证了她的真心其实早就属于这个小伙子了,只是在脆弱之时才流露真情。所幸她大病痊愈,与斯特恩成婚,从而造就了一段孽缘。
  婚后的斯特恩牧师仍然不受农民信众们待见,这些人从来就不喜欢他。有时他在去教堂的路上看到了山鹑,就折回家中去取猎枪,把信众撂在教堂里不管;所以当他在河里滑冰掉进冰窟窿大喊大叫时,农民们也不去救他。结婚18个月后,他又开始跑去约克,一连几个星期不回家。从此,夫妻俩一吵架,斯特恩就出去寻欢,或到飘摇堡找他大学时代的好友霍尔,霍尔在家里开办了一个“疯癫俱乐部”,怪人们都到他那儿去大吵大闹,狂欢作乐。而且霍尔能负担得起相当丰富的藏书,斯特恩在羡慕之际还能随意借阅。   斯特恩起初也想在政坛上一展拳脚,事实上,他去萨顿就是老奸巨猾的叔叔的政治安排。萨顿的地主哈兰德是个保守党,所以属于维新党的叔叔安插了一个自己人在那儿。每逢选举,斯特恩就为叔叔摇笔杆子,撰写攻击政敌的小册子。但在斯特恩32岁的时候,叔侄俩闹翻了。斯特恩的说法是自己实在不想再写政治文章,而小道消息则是斯特恩抢了叔叔的情妇。从叔叔骂他是“整个教堂中我唯一不能容忍的人,我那可耻的白眼儿狼侄子”以及一系列过激的报复行为来看,第二种说法比较可信。不过,也难怪斯特恩对这位叔叔没有感情,当年,斯特恩那寡居的母亲从爱尔兰跋涉到英格兰,请求他的帮助时,他竟将她推之门外。
  计划在政治上有所发展的路被堵死了,只要有升职加薪的好事,叔叔就从中作梗。敌人的敌人是朋友,斯特恩只好改投约克大教堂的教士长、曾经是自己学弟的约翰·封丹门下,与叔叔支持下的托珀姆博士做斗争。斯特恩为这位学弟牵马坠蹬许久,后者才勉强答应将一块不毛之地分配给他,而托珀姆博士还想借大主教之力来争抢这块地方。于是斯特恩写了一篇讽刺寓言《政治传奇》,讲述了在一个虚拟的小教堂中,几个神职人员为了抢夺一件温暖的大衣弄出的种种闹剧,印行后在约克广受欢迎。尽管故事中只有托珀姆博士是反面角色,主教和教士长被赞美为“性情高尚”“真理的使者”,后两者还是强令斯特恩把所有的本子都烧掉,以免整个教堂都沦为笑柄。
  《政治传奇》的焚毁成为斯特恩一生的转折点。首先是因为,他发现自己是一个作家——此前他不知道自己会写,更不知道自己能很风趣地写。而更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是一个有自尊的人:“立足自身的时候到了!……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当作家?我实在受够了为了别人绞尽脑汁。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为白痴做着白痴的牺牲。”用罗伯特·伯顿的话说:“与其摆弄文字取悦大人物,还不如去削牙签呢。”8个月后,第一、二卷的《项狄传》出版了。
  尽管《项狄传》读来令人捧腹,但实质上正如斯特恩所说“小说里的每个字都饱蘸了痛苦”。斯特恩动笔之际赶上母亲去世,妻子也越来越歇斯底里。有一次,她将斯特恩和女仆捉奸在床,然后就疯了,坚持认为自己是波西米亚的女王。斯特恩虽不爱妻子,但他本是体贴之人,按照宫廷礼仪伺候妻子,想方设法让她开心。为了鼓励她多外出呼吸新鲜空气,他按照波西米亚王室出行的方式带妻子外出打猎。医生勒令斯特恩夫人隔离治疗,斯特恩只好化郁闷为墨水,把精力投入写作之中。
  郁闷——但不孤独。斯特恩的作品都可以与某位特定的女性联系在一起。比如《项狄传》与“小咪”(对凯瑟琳·富曼特尔的爱称)。凯瑟琳是来自法国的歌手,美丽又可爱,虽然斯特恩比她年长许多,但她被斯特恩信中的幽默和才智所吸引,爱惜地保留了他的每一封信件:“亲爱的小咪,和你相比,蜂蜜算得了什么?你比所有的花朵都甜——我爱你爱得发疯,而且将永远疯下去。”不过这种激情很快被《项狄传》的成功冲淡了。
《项狄传》

  《项狄传》前两卷在出版一个月之内就从约克火到了伦敦,每个人都谈论它,连之前下令烧毁《政治传奇》的约克大主教都自称每六星期重读一遍这本“黄书”。市场上各种仿作不断,甚至出现了《项狄他爷爷的生平、旅行和冒险》。斯特恩的名气如此之大,以至于从伦敦发出的一封没有地址、只写“致欧洲特里斯坦·项狄”的信能送到他家里。同一年斯特恩就火到了欧洲大陆,在德国尤其受到狂热的追捧,心高气傲的叔本华在找不到工作只好从事翻译时,想到的第一本书就是《项狄传》;正是受到《项狄传》的熏陶,20岁出头的马克思在《莱茵报》中抨击德国的书报审查制度过于严肃,他甚至模仿斯特恩,想做一名幽默小说作家;莱辛甚至说“若能让斯特恩多活一年,我宁愿自己少活十年”。
  靠《政治传奇》建立起来的幽默家的名声不足以充分解释如此的畅销现象。《项狄传》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摆脱了小说刚刚建立起来并且很快刻板化的俗旧模式,用最早的一篇书评的话说:“我们实在受够了那些冒险小说。”最早期的英国小说,比如女仆感化富二代,嫁入豪门(《帕梅拉》);再比如有着密集恐惧症的青年染上航海癖,在孤岛生活28年,成为人生赢家(《鲁滨逊漂流记》),这些故事读来令人激动,却又显得那么遥远。日常生活中并不总是摔下山崖、练就绝学这样的大起大落,反倒是不如意如影随形。《项狄传》可谓开创了书写家庭琐事,温馨搞笑而又不乏思想深度之风。
  这本书跟它的作者一样古怪,那破折号多得连起来能绕地球三圈。虽然书名叫做“绅士特里斯坦·项狄的生平和见解”,但跟项狄没有太大关系,只记录了他的几桩惨事:在第四卷时才出生,而且被产钳夹坏了鼻子;名字被固执的女仆录错;在第六卷时穿上裤子之后就不知哪儿去了。小说主要讲述的是项狄的叔叔托比(负责卖萌)、书呆子父亲沃尔特(负责发表见解)、项狄的母亲(负责沉默)和下士特灵(负责当唯一的正常人)聚在一起时发生的种种古怪杂乱的家庭琐事。《项狄传》倒着读也行,正着读也行,随意翻着读最好,厚厚的九卷好像一直都局限在项狄出生这件事上,到处都是略伤大雅的笑料。
  《项狄传》给斯特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他在伦敦应邀参加各种聚会,每日每夜的每个小时都在一个月之前订好了,“没在自己的住处吃一顿饭”。生活的无节制使得多年来的肺病又找上门来,他第一次出现肺结核症状是在24岁,彼时他还在剑桥,有天晚上3点钟他醒来,肺的一根血管破裂,染红了整张床,从那时起生活就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中。斯特恩在医生的建议下去温暖的法国和意大利南方疗养,回国之后,怀着“为了教我们比现在更加爱这个世界和我们的同类”“描写更温柔的感情和内心”的想法,写成了《在法国和意大利的感伤旅行》(以下简称《感伤旅行》)。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的过渡流派——感伤主义——就是这样来的。   在《感伤旅行》中,斯特恩怀着一股怨气,他想摆脱搞笑作家的名号,少用Double-hear (双听,意译为“黄色双关”)的修辞格,让语气变得认真起来。这本书最值得一提的是对疯姑娘玛利亚的塑造。玛利亚由于被负心青年抛弃而精神失常,总是坐在河边吹一支笛子。同是天涯沦落人,看到玛利亚,约里克牧师(斯特恩的化身)联想到自己不幸的爱情:“如果那些痛苦的痕迹能从她脑子里消除,伊莱扎的痕迹也能从我脑子里消除。”
  这里提到的伊莱扎,正是斯特恩生命中的最后一位缪斯——伊丽莎白·德雷珀。她14岁就远渡孟买,嫁给了比她大20岁的丈夫,丈夫是个脾气温和但无聊透顶的人。伊丽莎白21岁回英国安排孩子上学,在聚会上认识了斯特恩。她给人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苍白,病恹恹的,而且有点悲伤。但如斯特恩所说:“任何人只要和你交往3小时都会仰慕你。”斯特恩一生都被聪明女性吸引,她有教养,有思想,是“蓝袜社”(最早的女权主义者俱乐部)的成员。斯特恩十分迷恋她,当她不在场时,他在酒桌上一连几小时都赞美她,也不管人家想不想听。很难说伊莱扎爱这个比她大31岁的老男人,但她确实喜欢斯特恩的性情,正如他自己承认的:“我所缺乏的青春,将由机智和幽默来补偿。”他们的精神之恋只维系了3个月,伊莱扎就被丈夫召回印度了,斯特恩只好写作《给伊莱扎的日记》来寄托相思。
  《感伤旅行》和《给伊莱扎的日记》都是斯特恩在重病中写成的。伊莱扎离开英国不到一年,55岁的他患上了胸膜炎,已无回天之势。斯特恩曾经借项狄之口说自己在临死时不愿受亲朋“惨淡爱心的颤抖的手”的最后照料,这将折磨他的心。他更喜欢死在一家旅店里,“我需要的几项冷冰冰的服务花几个几尼就能买到”,这说明他内心深处是一个多么孤僻的人!他最终也是一个人死去的。1768年3月18日,妻女还在法国,朋友们那天正在举行欢乐派对,他们派了一个男仆来探视斯特恩的状况。这个仆人后来描述了斯特恩那著名的死亡过程:他苍白的双唇咕哝出这样的短句:“时候到了”,然后抬起一条细痩的胳膊,好像要挡住别人打他,不一会儿就咽了气。
  把门关上
  《项狄传》能位列世界名著,而不被视为纯粹的笑话书或色情作品,因为斯特恩在其中用博学调和了粗俗,用大笑消解了欲望,学术气质和流氓习气被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其实这也没什么神奇的:斯特恩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写的就是他自己。
  马修·阿诺德曾这样描述文学的意义:文学教育应当在我们身上唤起“对邻居之关爱,对扫除人类混乱以及减轻人类苦难的热望……要令世界在我们离开时比我们到来时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斯特恩之后,一个更好、更温柔的世界出现了:因为书架上多了两本温情脉脉的小说,也因为世上从此少了一个伤透亲人心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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