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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失业是发达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同时,由于必要、合理的失业能够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起到对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我们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我国的失业控制在一个合理、适度的程度内。
关键词:失业;再就业;措施
一、我国企业失业人员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与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关。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又是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很高的发展中国家。这决定了新增劳动力大大超过了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从而不可能在短期内为大量的新增劳动力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
(二)与我国在几十年内积累下来的矛盾在较短时期内迅速暴露和释放有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由面向政府转而面向市场,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必须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迫使企业对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自身就业存量结构进行调整。企业要减人增效,不仅向劳动力市场排放富余人员,而且还要减少招人的数量。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矛盾就在一个较短时间内迅速暴露和释放出来。
(三)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换有关。我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产业结构严重失调,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改革后,在对产业结构大幅度调整过程中,过去片面、畸形发展的一些产业部门必须压缩其过于庞大的生产能力,这样,就造成了这些部门的大量企业出现亏损、破产和倒闭,从而引起这些企业的失业人员猛增。
(四)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提高有关。我国改革开放的近20年,也是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20年,在企业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条件下,企业必然要尽可能地降低用人成本、减少就业岗位,从而,我国在较短时期内出现了大规模的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再加上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的实施,在“抓大”过程中大量企业合并或者被兼并,使企业资本规模迅速扩大,这样,资本规模扩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失业增加的规律也在较短时间内表现了出来。
(五)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部分城镇职工的就业、择业观念尚未转变有关。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迅速出现,这些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上是无序地拥进了城镇,与城镇劳动者竞争本来就不多的就业岗位。而与此同时,我国城镇的广大职工却尚未从过去的“大锅饭”条件下所形成的就业、择业观念中解放出来,从而,不愿意与拥进城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竞争。这样,他们一旦失业,就不可能较快地实现就业岗位的转换,从而,作为失业者在失业大军中滞留了下来。
(六)与我国投资重点和产业政策的改革、对劳动力需求能力进一步降低有关。在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将更多地集中于保证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讯和支柱产业以及科技、教育、国防、住房等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而这些项目一般都是投资大、用人少的行业和产业。这意味着新增就业岗位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增加,或单位资金投入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下降。
二、针对失业问题我们应采取的措施
(一)我们应当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在这里我们想着重谈一谈我国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扩大企业家经营决策权同强化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关系对企业的重要影响问题。我国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扩大企业家的经营决策权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如何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却是任何人也不能回避并且在事实上也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国家、职工无法控制企业厂长(经理)的行为,再加之有很多人事实上没有经营管理能力甚至没有责任心,导致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并进一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成为一种经常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在企业负责人权力膨胀甚至失控时,还往往导致腐败现象。这样,在企业职工对厂长(经理)的行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却要让职工来承担下岗失业的风险和后果,是极不正常和极不应当的。因此,为了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为了让企业职工的权力与承担的风险相对称,我们必须强化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二)在解决失业和再就业问题上,应当强化政府的作用。一是政府应当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增加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二是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各种免费的职业介绍机构,疏通就业信息,沟通就业渠道,并规范目前部分收费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坚决取缔那些存在欺骗行为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三是建立各种行业、跨行业的就业培训和指导中心,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改进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调整劳动者的知识结构和技术结构;四是作为一种短期措施,由政府投资举办各种公共工程建设项目,以暂时缓解再就业的压力;五是可考虑帮助部分劳动者由失业问题较严重的老工业城市和地区向新的经济增长地带和城市实现地区迁移。
(三)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应当指出的是,在发展第三产业问题上,我国是大有潜力可挖的。在发展第三产业中,大力发展区街经济、社区经济等不失为可供选择的方案。
(四)大力发展弹性工作、非全日制工作、钟点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以拓宽就业渠道。
(五)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由目前相当部分人所持有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
(六)对下岗和失业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具体办法可以采用一次性清算,如广东省实行的一次性工龄买断“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分期支付的办法;既可考虑用货币形式支付,也可考虑以国有资产的债权、股权甚至住房等非货币形式支付。或者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将这部分资金适当集中建立一种基金,用于失业劳动者的培训、为失业者自我雇佣”的开业提供贷款或为他们到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等。
(七)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数量,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过低(企业上缴部分及职工个人交纳部分合计只占工资总额的2%-3%),因此,应当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特别是应当把交纳失业保险金通过法律程序规定下来,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交纳,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应当扩大失业保险金的覆盖范围(目前许多地方只对几种特殊类型的失业人员发放)。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基金时常被挪作他用的现象发生。
关键词:失业;再就业;措施
一、我国企业失业人员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与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关。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又是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很高的发展中国家。这决定了新增劳动力大大超过了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从而不可能在短期内为大量的新增劳动力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
(二)与我国在几十年内积累下来的矛盾在较短时期内迅速暴露和释放有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由面向政府转而面向市场,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必须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迫使企业对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自身就业存量结构进行调整。企业要减人增效,不仅向劳动力市场排放富余人员,而且还要减少招人的数量。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矛盾就在一个较短时间内迅速暴露和释放出来。
(三)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换有关。我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产业结构严重失调,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改革后,在对产业结构大幅度调整过程中,过去片面、畸形发展的一些产业部门必须压缩其过于庞大的生产能力,这样,就造成了这些部门的大量企业出现亏损、破产和倒闭,从而引起这些企业的失业人员猛增。
(四)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提高有关。我国改革开放的近20年,也是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20年,在企业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条件下,企业必然要尽可能地降低用人成本、减少就业岗位,从而,我国在较短时期内出现了大规模的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再加上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的实施,在“抓大”过程中大量企业合并或者被兼并,使企业资本规模迅速扩大,这样,资本规模扩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失业增加的规律也在较短时间内表现了出来。
(五)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部分城镇职工的就业、择业观念尚未转变有关。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迅速出现,这些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上是无序地拥进了城镇,与城镇劳动者竞争本来就不多的就业岗位。而与此同时,我国城镇的广大职工却尚未从过去的“大锅饭”条件下所形成的就业、择业观念中解放出来,从而,不愿意与拥进城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竞争。这样,他们一旦失业,就不可能较快地实现就业岗位的转换,从而,作为失业者在失业大军中滞留了下来。
(六)与我国投资重点和产业政策的改革、对劳动力需求能力进一步降低有关。在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将更多地集中于保证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讯和支柱产业以及科技、教育、国防、住房等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而这些项目一般都是投资大、用人少的行业和产业。这意味着新增就业岗位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增加,或单位资金投入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下降。
二、针对失业问题我们应采取的措施
(一)我们应当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在这里我们想着重谈一谈我国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扩大企业家经营决策权同强化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关系对企业的重要影响问题。我国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扩大企业家的经营决策权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如何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却是任何人也不能回避并且在事实上也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国家、职工无法控制企业厂长(经理)的行为,再加之有很多人事实上没有经营管理能力甚至没有责任心,导致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并进一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成为一种经常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在企业负责人权力膨胀甚至失控时,还往往导致腐败现象。这样,在企业职工对厂长(经理)的行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却要让职工来承担下岗失业的风险和后果,是极不正常和极不应当的。因此,为了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为了让企业职工的权力与承担的风险相对称,我们必须强化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二)在解决失业和再就业问题上,应当强化政府的作用。一是政府应当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增加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二是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各种免费的职业介绍机构,疏通就业信息,沟通就业渠道,并规范目前部分收费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坚决取缔那些存在欺骗行为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三是建立各种行业、跨行业的就业培训和指导中心,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改进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调整劳动者的知识结构和技术结构;四是作为一种短期措施,由政府投资举办各种公共工程建设项目,以暂时缓解再就业的压力;五是可考虑帮助部分劳动者由失业问题较严重的老工业城市和地区向新的经济增长地带和城市实现地区迁移。
(三)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应当指出的是,在发展第三产业问题上,我国是大有潜力可挖的。在发展第三产业中,大力发展区街经济、社区经济等不失为可供选择的方案。
(四)大力发展弹性工作、非全日制工作、钟点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以拓宽就业渠道。
(五)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由目前相当部分人所持有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
(六)对下岗和失业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具体办法可以采用一次性清算,如广东省实行的一次性工龄买断“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分期支付的办法;既可考虑用货币形式支付,也可考虑以国有资产的债权、股权甚至住房等非货币形式支付。或者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将这部分资金适当集中建立一种基金,用于失业劳动者的培训、为失业者自我雇佣”的开业提供贷款或为他们到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等。
(七)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数量,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过低(企业上缴部分及职工个人交纳部分合计只占工资总额的2%-3%),因此,应当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特别是应当把交纳失业保险金通过法律程序规定下来,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交纳,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应当扩大失业保险金的覆盖范围(目前许多地方只对几种特殊类型的失业人员发放)。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基金时常被挪作他用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