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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新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笔录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笔录的不同内容,行政笔录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发挥多种证明作用,包括证明现场情况、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证明其他证据具有真实性的保障、作为言词证据的固定方式。对于进入刑事诉讼的行政笔录,应当从关联性、合法性、客观真实性的保障等三个方面的证据能力要件对其进行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的审查。各种笔录的证据能力审查有其不同的要点,在证据能力的审查判断中应当注意各种笔录的特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