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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就是2009年12月30日,《东方今报》爆了档案部门的猛料,题目是《开封市档案馆收费开“涮锅”发票》。报道称:开封的赵女士等3人,12月14日到开封市档案馆查看女儿及其亲属的档案,并复印了相关材料,档案馆收取了他们180元钱的“查档证明费”。回到家后,家里人问她:“收这么高的费用怎么没有发票?”此时,赵女士才想起来,档案馆那名男性工作人员收取费用后,就没提发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