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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人薪(1995)9号、(1995)财行2号、浙工商基[1995]2号联合发文,对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人员实行外勤工作补贴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外勤工作补贴韵发放范围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工作人员。 二、外勤工作补贴标准,每人每天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