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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后,毛泽东就我国的法律建设问题提出了许多个人的观点与看法,特别是对法律的人民主体与时代特征、革命诉求和科学属性以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等观点的阐释与坚持,不仅为新中国的法律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对当代的法律建设也有相当的借鉴与启示意义。但作为一定时代的产物,毛泽东的法律思想还不能说已尽善尽美,其中也有一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