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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国是世界第一的产煤大国,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经济命脉,煤炭产量占世界的40%左右。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煤炭带来的经济利润是巨大的,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将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这种形势下,煤矿企业易发生腐败现象,影响党的廉政建设,使得廉政建设的任务变得日益艰难,若不能有效解决煤矿企业内部的廉政问题,则会给煤炭行业乃至国家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纠正不正之风,宣传党的优良作风,运用党的纪律惩处使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了要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政治态度。煤矿企业处在关键的转型时期,在这种形势下更要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只有加强了党风的廉政建设,才能保证煤矿企业的长久利益。
二、煤炭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意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煤炭企业综合水平的重要保证。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迫切需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大有可为,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求真务实,不断实践,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目前,大多数的煤炭企业是能够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能够在日常的企业生产经营中将反腐倡廉融入其中,坚持依法办事,总体形势较为良好。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激烈,煤炭企业必须规范从业行为,保证质量与效益的同增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有利于煤炭企业建立健全法制结构,促进煤炭企业的升级转型,提高企业和领导干部自身的管理水平,能够在广大员工群众中树立威信和良好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当前一些煤炭企业仍容易滋生腐败,反腐斗争的形势依旧严峻。煤炭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任务。企业领导在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识的同时,能够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工作深入推进,有利于煤炭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继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保障煤炭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职能上看,职责定位不够明确。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就是纪委宣传部门的事,没有作为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充当主角、单打独斗、事事牵头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把宣传教育当成“软任务”,只管耕耘,不问收获。
2.从方式上看,宣教方法缺乏新意。就目前情况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存在著方法陈旧、措施单一等问题,传统的教育方式难以满足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日益发展和干部群众精神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缺乏创新的形式和载体,容易给干部群众造成“心理疲惫”和“思维麻木”,产生倦怠的情绪。其原因是对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探索研究不够,导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足。
3.从作用上看,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相对不强,存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干部群众思想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宣传教育的内容缺少个性化。主要原因是有的单位搞教育喜欢“一刀切”、“一锅煮”,不论啥病都是一付药,有病没病都吃药,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思想和新观点,中央纪委提出深化“三转”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主责主业,是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
1.明确职能定位,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外部协调机制。树立“大宣教”理念,构建“大宣教”格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进行统一安排和落实;二是完善内部协调机制。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能调整,把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科学系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绩效评估,优化和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果。
2.创新方式方法,搞好“三个结合”。一是教育与制度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同考核,用制度来规范,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二是教育与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监督工作的始终,与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同步跟进,在监督工作中发挥宣传教育的优势和作用;三是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发挥查办案件后一半的作用,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对重大案件进行通报,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3.倡导务实作风,突出“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要扩大“教育面”。采取“点线面”三式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扩大教育的影响力。所谓“点”,就是对社会有舆论、群众有反映、违纪有苗头的干部,及时关爱提醒,进行点对点的反腐倡廉谈话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所谓“线”,就是对某些领域或部门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到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办的案件进行通报,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对这个领域或这条战线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所谓“面”,就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廉政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到职务犯罪法院庭审现场旁听等形式,进行全面覆盖的廉政教育;二要打造“教育链”。教育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形成各个层级相互衔接的教育链条;三要上好“教育课”。开设廉政大讲堂,挑选在反腐倡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党员干部、专家学者,组成讲师团,面向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加大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部署的宣传,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加大勤廉典型的宣传,传递正能量,扩大正效应。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动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廉洁长春”廉政文化品牌。四是加强网络舆情工作。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机制、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实现“三制统筹”。加大网络反腐宣传,掌握网上话语主动权,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五、结语
加强煤矿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在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只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工作,不断创新探索反腐倡廉的新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内部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反腐败的工作,推进煤矿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国是世界第一的产煤大国,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经济命脉,煤炭产量占世界的40%左右。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煤炭带来的经济利润是巨大的,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将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这种形势下,煤矿企业易发生腐败现象,影响党的廉政建设,使得廉政建设的任务变得日益艰难,若不能有效解决煤矿企业内部的廉政问题,则会给煤炭行业乃至国家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纠正不正之风,宣传党的优良作风,运用党的纪律惩处使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了要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政治态度。煤矿企业处在关键的转型时期,在这种形势下更要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只有加强了党风的廉政建设,才能保证煤矿企业的长久利益。
二、煤炭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意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煤炭企业综合水平的重要保证。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迫切需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大有可为,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求真务实,不断实践,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目前,大多数的煤炭企业是能够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能够在日常的企业生产经营中将反腐倡廉融入其中,坚持依法办事,总体形势较为良好。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激烈,煤炭企业必须规范从业行为,保证质量与效益的同增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有利于煤炭企业建立健全法制结构,促进煤炭企业的升级转型,提高企业和领导干部自身的管理水平,能够在广大员工群众中树立威信和良好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当前一些煤炭企业仍容易滋生腐败,反腐斗争的形势依旧严峻。煤炭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任务。企业领导在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识的同时,能够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工作深入推进,有利于煤炭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继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保障煤炭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职能上看,职责定位不够明确。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就是纪委宣传部门的事,没有作为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充当主角、单打独斗、事事牵头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把宣传教育当成“软任务”,只管耕耘,不问收获。
2.从方式上看,宣教方法缺乏新意。就目前情况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存在著方法陈旧、措施单一等问题,传统的教育方式难以满足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日益发展和干部群众精神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缺乏创新的形式和载体,容易给干部群众造成“心理疲惫”和“思维麻木”,产生倦怠的情绪。其原因是对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探索研究不够,导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足。
3.从作用上看,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相对不强,存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干部群众思想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宣传教育的内容缺少个性化。主要原因是有的单位搞教育喜欢“一刀切”、“一锅煮”,不论啥病都是一付药,有病没病都吃药,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思想和新观点,中央纪委提出深化“三转”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主责主业,是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
1.明确职能定位,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外部协调机制。树立“大宣教”理念,构建“大宣教”格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进行统一安排和落实;二是完善内部协调机制。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能调整,把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科学系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绩效评估,优化和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果。
2.创新方式方法,搞好“三个结合”。一是教育与制度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同考核,用制度来规范,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二是教育与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监督工作的始终,与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同步跟进,在监督工作中发挥宣传教育的优势和作用;三是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发挥查办案件后一半的作用,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对重大案件进行通报,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3.倡导务实作风,突出“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要扩大“教育面”。采取“点线面”三式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扩大教育的影响力。所谓“点”,就是对社会有舆论、群众有反映、违纪有苗头的干部,及时关爱提醒,进行点对点的反腐倡廉谈话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所谓“线”,就是对某些领域或部门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到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办的案件进行通报,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对这个领域或这条战线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所谓“面”,就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廉政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到职务犯罪法院庭审现场旁听等形式,进行全面覆盖的廉政教育;二要打造“教育链”。教育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形成各个层级相互衔接的教育链条;三要上好“教育课”。开设廉政大讲堂,挑选在反腐倡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党员干部、专家学者,组成讲师团,面向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加大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部署的宣传,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加大勤廉典型的宣传,传递正能量,扩大正效应。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动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廉洁长春”廉政文化品牌。四是加强网络舆情工作。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机制、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实现“三制统筹”。加大网络反腐宣传,掌握网上话语主动权,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五、结语
加强煤矿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在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只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工作,不断创新探索反腐倡廉的新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内部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反腐败的工作,推进煤矿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