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冲突的原因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indflynes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在律师对执业权利的规定上存在冲突,导致新《律师法》在实践中并未得到良好的贯彻效果。学界对新法的效力问题引发了很多争论,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基本法律”与“法律”的概念模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的混乱是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据此总结了有关预防和解决法律冲突的办法和建议。 Due to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Lawyer’s Law” an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 the lawyers’ rights to practice, the new “Lawyer’s Law” has not been well implemented in practice. The academic circle has caused a lot of controversies over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new law.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is and considers that the concepts of “basic law” and “law” are vague. The confusion over the legislative authority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NPC Standing Committee is that The root causes of the conflicts and summarizes the methods and suggestions on how to prevent and resolve the conflicts of laws.
其他文献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90年的历史中,经过坚持不懈的奋斗、创造和积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三大成就:即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
《反垄断法》是高级的市场经济之法,中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国有企业的垄断与反垄断这个争议性话题,笔者从《反垄断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构建一套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的评价机制。为此提出了构建
我们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民生工程.实施民生工程是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执政为民的客观需要.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民生工程,用科学发展观武装
2011年5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①。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
坚持“以德为先、创先争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纵观我们党的历史,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以德为先、创先争优”的历史。在全面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
本文结合工程实例,提出了T梁预制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对这些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进而给出解决措施.
地震是困扰人类的一大自然灾害.随着城市建设和交通工程的迅速发展,地下结构在能源、交通、通讯、城市建设和国防工程等方面获得广泛应用.因此,地下结构的抗震安全对于人民生
在全国交通系统首次进行的就是对公路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方面的地方标准编制.而《公路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指南》不仅是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的实际举措规范,而且还能
税制结构事关一个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参与程度与影响对象,直接影响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税制结构,不仅有利于促进增量利益总量的扩大,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