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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港口码头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用码头,由国家投资,对全社会开放服务,由港务局所属装卸公司经营;另一类是由众多行业的广家建设和使用的专用码头。这类码头在计划经济年代只供本单位的生产运输使用,不能对社会开放经营。改革开放后,一度港口码头装卸能力不足,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国家一度鼓励开发利用单位专用码头的富余能力,单位专用码头也曾经为缓解港口能力不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则存在盲目发展、缺乏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