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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制度将极大地调动厂商污染治理R&D投资的积极性,因为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下,厂商可在购买排污权和进行污染治理R&D投资之间做出更有利的选择。讨论了排污权交易条件下,双寡头垄断厂商在不同污染治理R&D投资合作模式下所采取的污染治理R&D投资策略和产品策略,并从社会总剩余的角度,评价了厂商不同的污染治理R&D投资合作模式对社会福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