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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位于陕西南部的秦岭、巴山之间,居于汉中盆地中部,面积2265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350个行政村,总人口53万。近年来,该县刑事案件发案数居高不下,给政法各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笔者试就该县刑事案件高发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以期找到遏制其上升的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2012年1月至12月,该县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3件248人,同比分别上升8.3%、12.3%。2013年1月至12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7件27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8.3%,人数同比上升12。5%。今年1月至10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9件235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均上升6.2%。
从以上数据及具体的犯罪类型等方面分析,目前该县刑事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类型主要表现为故意伤害犯罪、盗窃犯罪、诈骗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数量剧增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主,另外交通肇事案上升也占到了一定比例。二是做案成员的主体明显,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和外来人员,且犯罪呈现低龄化。如一起抢劫、寻衅滋事案中,四嫌疑人年龄最大的只有17岁,最小的仅14岁。三是侵财犯罪不再 “小打小闹”,自行车等价值低的财务不再是盗窃目标,价格高且容易销赃的电子产品成为盗窃的作案目标,诈骗几十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
二、主要原因
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失衡的心理诱因导致社会矛盾多发乃至诱发刑事案件。通过对比分析,笔者认为该县刑事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差导致案件高发。部分群众缺乏维权意识,不善于寻求援助或找不到诉求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一时意气用事,由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部分盗抢案件受害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由于家长疏于管教,本人年龄尚小,缺乏足够的辩识能力,自控意识差,受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是伴随立法和司法的完善,一些行为被纳入“刑法”制裁范围,使案件数量增加较多。如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许多问题,早已有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为加大监管力度,国家对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等予以明确、细化、修改,这些领域的一些违法行为开始受到刑事追究,被立为刑事案件。如2013年,该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生产毒豆芽专项行动,立办刑事案件13件,并不是说添加无根素生产豆芽的案件2013年才发生,而是存在很久很久,只不过以前没有被定性为犯罪而已。
三是社会转型引发的各种冲突导致案件高发。诸如存在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别、城乡差别拉大,失业率偏高等社会问题,加之社会保障措施在执行上失误,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缺乏有效解决,也成为刑事犯罪高发的诱因之一。部分外来打工者,不愿做脏活累活,又因缺乏文化和技能,寻找体面的工作屡遭碰壁后,生活陷入窘境后被逼无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四是综合整治和打击力度不够导致案件高发。全县政法各部门虽然不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但由于受地域辽阔、警力不足、办案成本高、经费紧困、设备落后、群防群治不到位等因素的制约,加上部分犯罪的极端隐蔽性,给打击犯罪带来了很大难度,致使刑事案件有增无减。
三、对策及建议
刑事政策的核心是犯罪预防,而犯罪预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政法部门有限的警力远远不够,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具体工作中,应该抓好“四个强化”,增强“四种意识”。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律意识。①充分利用“五五”普法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尊纪守法的自律意识,使广大群众发生矛盾、发生纠纷时都能够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避免芝麻大小的一点事动辄都要白刃见血。②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凡事留心、谨慎,“管好自己的人,锁好自己的门”,减少被抢、被盗案件的发生。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问题,动员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其塑造健康心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几率。
(2)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增强综合防范意识。①要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持 “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中,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无积压,以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②要始终保持对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为目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③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交通肇事案件增加的问题,大力宣传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及危,严查涉牌涉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降低其在刑事发案中的占比。
(3)强化激励机制建设,增强群防群治意识。①要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镇村组三级治安、联防和流动人口协管队伍建设,协调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使这些组织真正成为各辖区群防群治的工作主体,成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的骨干力量。②要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建设。提高科技防范水平,在居民小区、重点单位、重点路段全面安装电子监控、自动报警、电网防盗等高科技设施,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对接,编织严密的“高科技防控网”,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
(4)要给“失足者”重新做人的机会,减少二次犯罪。在对犯罪坚持严打的同时,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根本上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人格上尊重,就业、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解决,对是否会被家庭或恋人抛弃、或被邻居、亲友歧视等引发一些心理问题的状况,进行面对面疑难解答,进行心理疏导、感化、治疗。并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引导他们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模式,避免消极偏执、麻木冷酷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预防他们再次犯罪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2012年1月至12月,该县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3件248人,同比分别上升8.3%、12.3%。2013年1月至12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7件27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8.3%,人数同比上升12。5%。今年1月至10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9件235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均上升6.2%。
从以上数据及具体的犯罪类型等方面分析,目前该县刑事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类型主要表现为故意伤害犯罪、盗窃犯罪、诈骗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数量剧增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主,另外交通肇事案上升也占到了一定比例。二是做案成员的主体明显,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和外来人员,且犯罪呈现低龄化。如一起抢劫、寻衅滋事案中,四嫌疑人年龄最大的只有17岁,最小的仅14岁。三是侵财犯罪不再 “小打小闹”,自行车等价值低的财务不再是盗窃目标,价格高且容易销赃的电子产品成为盗窃的作案目标,诈骗几十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
二、主要原因
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失衡的心理诱因导致社会矛盾多发乃至诱发刑事案件。通过对比分析,笔者认为该县刑事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差导致案件高发。部分群众缺乏维权意识,不善于寻求援助或找不到诉求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一时意气用事,由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部分盗抢案件受害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由于家长疏于管教,本人年龄尚小,缺乏足够的辩识能力,自控意识差,受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是伴随立法和司法的完善,一些行为被纳入“刑法”制裁范围,使案件数量增加较多。如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许多问题,早已有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为加大监管力度,国家对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等予以明确、细化、修改,这些领域的一些违法行为开始受到刑事追究,被立为刑事案件。如2013年,该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生产毒豆芽专项行动,立办刑事案件13件,并不是说添加无根素生产豆芽的案件2013年才发生,而是存在很久很久,只不过以前没有被定性为犯罪而已。
三是社会转型引发的各种冲突导致案件高发。诸如存在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别、城乡差别拉大,失业率偏高等社会问题,加之社会保障措施在执行上失误,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缺乏有效解决,也成为刑事犯罪高发的诱因之一。部分外来打工者,不愿做脏活累活,又因缺乏文化和技能,寻找体面的工作屡遭碰壁后,生活陷入窘境后被逼无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四是综合整治和打击力度不够导致案件高发。全县政法各部门虽然不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但由于受地域辽阔、警力不足、办案成本高、经费紧困、设备落后、群防群治不到位等因素的制约,加上部分犯罪的极端隐蔽性,给打击犯罪带来了很大难度,致使刑事案件有增无减。
三、对策及建议
刑事政策的核心是犯罪预防,而犯罪预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政法部门有限的警力远远不够,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具体工作中,应该抓好“四个强化”,增强“四种意识”。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律意识。①充分利用“五五”普法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尊纪守法的自律意识,使广大群众发生矛盾、发生纠纷时都能够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避免芝麻大小的一点事动辄都要白刃见血。②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凡事留心、谨慎,“管好自己的人,锁好自己的门”,减少被抢、被盗案件的发生。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问题,动员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其塑造健康心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几率。
(2)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增强综合防范意识。①要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持 “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中,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无积压,以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②要始终保持对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为目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③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交通肇事案件增加的问题,大力宣传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及危,严查涉牌涉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降低其在刑事发案中的占比。
(3)强化激励机制建设,增强群防群治意识。①要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镇村组三级治安、联防和流动人口协管队伍建设,协调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使这些组织真正成为各辖区群防群治的工作主体,成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的骨干力量。②要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建设。提高科技防范水平,在居民小区、重点单位、重点路段全面安装电子监控、自动报警、电网防盗等高科技设施,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对接,编织严密的“高科技防控网”,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
(4)要给“失足者”重新做人的机会,减少二次犯罪。在对犯罪坚持严打的同时,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根本上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人格上尊重,就业、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解决,对是否会被家庭或恋人抛弃、或被邻居、亲友歧视等引发一些心理问题的状况,进行面对面疑难解答,进行心理疏导、感化、治疗。并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引导他们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模式,避免消极偏执、麻木冷酷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预防他们再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