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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东莞立沙油品储运工程中的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对于工程配套建设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经处理后的污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码头运营不会对码头前沿的水体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