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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以雷石、视翰为首的12家卡拉OK点歌系统提供商在云南被版权部门查处,雷石、视翰两家被点名侵权企业都喊冤枉。卡拉OK点歌系统提供商真的是被冤枉了吗?
“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北京雷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马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自己的愤怒。他的愤怒来自于一条新闻,一条跟雷石有关的负面新闻。
6月23日,《京华时报》的新闻——《两卡拉OK系统商提供盗版歌被查》在网络上传播后,引起了卡拉OK系统提供商的注意,随后引发了轩然大波。
原来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相关负责人向该报记者透露,6月20日,北京雷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复制、提供侵权歌库给卡拉OK经营场所,受到云南版权部门的查处。
这条新闻很快也被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宏看到了,他和马杰一样,都觉得难以理解,表示自己是冤枉的。
雷石、视翰到底侵权了吗?他们在销售自己的VOD点播系统时搭售了没有版权的歌曲,是明显的侵权行为,所以才被查处。就这样一个谁是谁非很明显的案例,作为当事人的雷石、视翰却觉得自己有隐情,他们自认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雷石、视翰是冤枉的吗
在北京雷石、北京视翰6月25日写给音集协的联名函件里,记者看到有这样的语句:在音集協取得(KTV版权收费)以上(钱柜交纳了2000万元的版权费)收获时,我们也意识到作为为卡拉OK用户提供设备和维护的厂商所存在的问题。从这个函中明显看到,雷石、视翰没有办法否认自己的侵权问题。
王宏告诉记者,VOD(Video On Demand——视频点播)系统厂家在为用户提供设备和维护的初期,确实存在着为搭建卡拉OK用户的经营平台使用了一些VOD厂家没有复制权的歌曲,并形成了一个基础歌库的情况,“后来无论用户如何去改动这个歌库,基础工作毕竟是VOD厂家做的,因此我们也意识到会出现涉及法律的问题”。
马杰告诉记者,雷石作为行业里排名比较靠前的VOD系统提供商,对于版权问题一直表现出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我们找了很多人,包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2007年1月1日,全国的KTV开始按照每个包房每天12元标准收取版权费,当时我们还提出,作为VOD厂家应该怎么交纳复制费的问题。“但是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交,交给谁,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马杰这样认为。
据马杰介绍,自2008年5月28日代表音像权利人逐步解决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合法使用音像节目的版权问题的音集协成立,雷石公司一直跟其保持接触,询问复制费的相关收取办法。但是马杰和王宏的说法一样,“我们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王宏告诉记者,在音集协尚在筹备阶段的时候,就有企业提出要联合VOD厂家来参与版权费的收取,也有一些VOD厂家组织了用户集中交纳,“但是效果都不理想”。 而在浙江、福建地区做KTV管理超过10年的经理人杨先生告诉记者,要让VOD厂家协助收取KTV的版权费是不实际的。杨先生认为,如果这样做,“那以后用户谁会再向同行介绍这个厂家的产品”?
雷石和视翰认为自己还是积极配合音集协的工作的。在音集协将版权费的收取授权给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的时候,王宏表示,视翰积极地配合天合安装收费的监控终端。目前已经安装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达到500个终端,我们就占了188个。而马杰甚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天合所研发推广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测试报告,“这个报告是我们帮着做的”。
马杰和王宏原以为,这样配合工作应该能够在侵权问题上被放一马。但是实际上是,已经构成的侵权问题,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渠道解决。所谓的做工作、多沟通,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市场竞争的陷阱
“我们觉得被查处和同行竞争有关系。”马杰说。
王宏也认为现在见诸报端的视翰、雷石公司云南办事处被突击查处的报道出现的比较集中。王宏告诉记者,《京华时报》6月23日的报纸刊登了一篇署名本报记者的新闻,到6月25日,该报又引用了新华社的新闻稿件,内容几近相同。马杰也进一步指出,6月20日发生事情,还在处理的过程中,到6月23日新闻稿就出来了。这些做法在马杰看来是事先策划好的。
王宏和马杰都告诉记者,新闻稿里一再引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的话,但始终没有明确指出“负责人”具体是谁。“云南的事情出来后,我第一时间给音集协副会长王化鹏打电话,他表示事前并不知情。”马杰质疑道:王副会长都不知道的事情就发生了,还到处传播,是正常的现象吗?
记者就此向王化鹏进行求证,先是发了三条短信要求采访,没有得到回应。后来记者打通他的电话时,他第一次说正在接见重要客人,让改天再打;第二次说正在开会,挂掉了电话。而记者展转找到据称是处理此事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一位叫牛艳的女士告诉记者,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是受音著协和音集协委托进行卡拉OK版权费收取工作的实体,其负责人在外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访。
王宏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他曾给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某负责人去过电话,该负责人也声称对此事不清楚。“我们也就此事问过音集协的其他人,很多人都表示不清楚。”记者拨通音集协副秘书长马继超的电话时,他声称自己正在开会,让记者10分钟后再打。10分钟后,记者将电话拨过去,始终没有人接听。记者又联系到音集协的另外一位副秘书长刘文和,他委婉地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
马杰和王宏都把该事件的“幕后黑手”指向一家老资格的卡拉OK点歌系统提供商S(化名)。
他们指控S的理由有几个:首先S是一家比雷石还老资格的VOD提供商,这次被查处的VOD厂商有12家,独独没有S。“S复制的歌曲都合法吗?它们把复制费交到哪里了?”王宏质疑道。其次,在云南,S的员工通过手机到处散发短信,还在一个叫KTV8848的行业网站上发帖子,告诉渠道商只能用S的产品,如果不用S的就会有问题。再次,在6月20日和6月23日,S云南办事处的员工都放假了。“太蹊跷了吧。”马杰说。最后,S 公司的51%的股份已经被北京一个出资人给收购。“这个出资人据说拥有一些歌曲的版权。”王宏说。
马杰和王宏都告诉记者,它们的市场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经销商纷纷打电话询问到底还能不能卖这两家公司的产品。
对于这些怀疑,记者联系到S公司,但到记者发稿时止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应。
正版歌库何时爬上来
由于受该事件的影响,马杰和王宏都表示,现在它们出货都是光头机/系统。“雷石现在已经不出带歌库的系统了。”马杰表示,目前那样不影响我们的市场销售。KTV业主可以通过别的途径找到歌曲。
记者了解到,目前KTV业主歌库生成手段多种多样:有一小部分用户是自己生成歌库,如钱柜、好乐迪;大部分KTV则希望VOD系统提供商能事前提供基础歌库,可以供用户拷贝和参考,但不是卖的。“很多家是在自己做歌库。”王宏说。
杨先生告诉记者,其实VOD厂家主要卖的就是VOD点歌系统——就是一个软件,有一些是包含了收银系统。一般的,一套VOD点歌系统售价在1万~3万元。同时很多VOD厂家为了提高利润率,会想办法让KTV业主同意其帮着购买一些硬件终端如机顶盒、电脑等。VOD的行业利润率在10%左右,比PC稍好。
“如果没有歌库,裸VOD系统是没有人买的。”杨先生说,现在市场上翻版的VOD系统很多,只需要几千元钱就能买到。他告诉记者,很多VOD厂家为了应对竞争,甚至连KTV里新歌的更新都是他们帮着做。KTV业主也可以自己去别的地方买歌曲,但为了保证更好的操作和系统的稳定性,由VOD厂家来将新歌融入到VOD系统里或者由VOD厂家代为更新歌库会更好。但这些做法,显然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的。
马杰和王宏都声称自己的公司拥有一批版权作品,其他的公司也有。他们都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来一
个正版的歌库。显然,正版歌库尽快建立已经成为KTV业主和VOD厂家的共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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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5月在京成立
2008年5月28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京召开成立大会,来自全国的近百家发起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宣部、文化部、 广电总局等有关领导和海内外嘉宾到会祝贺。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章程》,推选张振华任理事长,王化鹏任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该协会是为落实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而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标志着我国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又迈进了一步。据悉,该协会管理的权利包括音像节目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以及其他适合集体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今后,该协会将代表音像权利人逐步解决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合法使用音像节目的版权问题。
“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北京雷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马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自己的愤怒。他的愤怒来自于一条新闻,一条跟雷石有关的负面新闻。
6月23日,《京华时报》的新闻——《两卡拉OK系统商提供盗版歌被查》在网络上传播后,引起了卡拉OK系统提供商的注意,随后引发了轩然大波。
原来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相关负责人向该报记者透露,6月20日,北京雷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复制、提供侵权歌库给卡拉OK经营场所,受到云南版权部门的查处。
这条新闻很快也被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宏看到了,他和马杰一样,都觉得难以理解,表示自己是冤枉的。
雷石、视翰到底侵权了吗?他们在销售自己的VOD点播系统时搭售了没有版权的歌曲,是明显的侵权行为,所以才被查处。就这样一个谁是谁非很明显的案例,作为当事人的雷石、视翰却觉得自己有隐情,他们自认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雷石、视翰是冤枉的吗
在北京雷石、北京视翰6月25日写给音集协的联名函件里,记者看到有这样的语句:在音集協取得(KTV版权收费)以上(钱柜交纳了2000万元的版权费)收获时,我们也意识到作为为卡拉OK用户提供设备和维护的厂商所存在的问题。从这个函中明显看到,雷石、视翰没有办法否认自己的侵权问题。
王宏告诉记者,VOD(Video On Demand——视频点播)系统厂家在为用户提供设备和维护的初期,确实存在着为搭建卡拉OK用户的经营平台使用了一些VOD厂家没有复制权的歌曲,并形成了一个基础歌库的情况,“后来无论用户如何去改动这个歌库,基础工作毕竟是VOD厂家做的,因此我们也意识到会出现涉及法律的问题”。
马杰告诉记者,雷石作为行业里排名比较靠前的VOD系统提供商,对于版权问题一直表现出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我们找了很多人,包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2007年1月1日,全国的KTV开始按照每个包房每天12元标准收取版权费,当时我们还提出,作为VOD厂家应该怎么交纳复制费的问题。“但是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交,交给谁,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马杰这样认为。
据马杰介绍,自2008年5月28日代表音像权利人逐步解决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合法使用音像节目的版权问题的音集协成立,雷石公司一直跟其保持接触,询问复制费的相关收取办法。但是马杰和王宏的说法一样,“我们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王宏告诉记者,在音集协尚在筹备阶段的时候,就有企业提出要联合VOD厂家来参与版权费的收取,也有一些VOD厂家组织了用户集中交纳,“但是效果都不理想”。 而在浙江、福建地区做KTV管理超过10年的经理人杨先生告诉记者,要让VOD厂家协助收取KTV的版权费是不实际的。杨先生认为,如果这样做,“那以后用户谁会再向同行介绍这个厂家的产品”?
雷石和视翰认为自己还是积极配合音集协的工作的。在音集协将版权费的收取授权给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的时候,王宏表示,视翰积极地配合天合安装收费的监控终端。目前已经安装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达到500个终端,我们就占了188个。而马杰甚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天合所研发推广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测试报告,“这个报告是我们帮着做的”。
马杰和王宏原以为,这样配合工作应该能够在侵权问题上被放一马。但是实际上是,已经构成的侵权问题,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渠道解决。所谓的做工作、多沟通,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市场竞争的陷阱
“我们觉得被查处和同行竞争有关系。”马杰说。
王宏也认为现在见诸报端的视翰、雷石公司云南办事处被突击查处的报道出现的比较集中。王宏告诉记者,《京华时报》6月23日的报纸刊登了一篇署名本报记者的新闻,到6月25日,该报又引用了新华社的新闻稿件,内容几近相同。马杰也进一步指出,6月20日发生事情,还在处理的过程中,到6月23日新闻稿就出来了。这些做法在马杰看来是事先策划好的。
王宏和马杰都告诉记者,新闻稿里一再引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的话,但始终没有明确指出“负责人”具体是谁。“云南的事情出来后,我第一时间给音集协副会长王化鹏打电话,他表示事前并不知情。”马杰质疑道:王副会长都不知道的事情就发生了,还到处传播,是正常的现象吗?
记者就此向王化鹏进行求证,先是发了三条短信要求采访,没有得到回应。后来记者打通他的电话时,他第一次说正在接见重要客人,让改天再打;第二次说正在开会,挂掉了电话。而记者展转找到据称是处理此事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一位叫牛艳的女士告诉记者,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是受音著协和音集协委托进行卡拉OK版权费收取工作的实体,其负责人在外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访。
王宏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他曾给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某负责人去过电话,该负责人也声称对此事不清楚。“我们也就此事问过音集协的其他人,很多人都表示不清楚。”记者拨通音集协副秘书长马继超的电话时,他声称自己正在开会,让记者10分钟后再打。10分钟后,记者将电话拨过去,始终没有人接听。记者又联系到音集协的另外一位副秘书长刘文和,他委婉地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
马杰和王宏都把该事件的“幕后黑手”指向一家老资格的卡拉OK点歌系统提供商S(化名)。
他们指控S的理由有几个:首先S是一家比雷石还老资格的VOD提供商,这次被查处的VOD厂商有12家,独独没有S。“S复制的歌曲都合法吗?它们把复制费交到哪里了?”王宏质疑道。其次,在云南,S的员工通过手机到处散发短信,还在一个叫KTV8848的行业网站上发帖子,告诉渠道商只能用S的产品,如果不用S的就会有问题。再次,在6月20日和6月23日,S云南办事处的员工都放假了。“太蹊跷了吧。”马杰说。最后,S 公司的51%的股份已经被北京一个出资人给收购。“这个出资人据说拥有一些歌曲的版权。”王宏说。
马杰和王宏都告诉记者,它们的市场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经销商纷纷打电话询问到底还能不能卖这两家公司的产品。
对于这些怀疑,记者联系到S公司,但到记者发稿时止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应。
正版歌库何时爬上来
由于受该事件的影响,马杰和王宏都表示,现在它们出货都是光头机/系统。“雷石现在已经不出带歌库的系统了。”马杰表示,目前那样不影响我们的市场销售。KTV业主可以通过别的途径找到歌曲。
记者了解到,目前KTV业主歌库生成手段多种多样:有一小部分用户是自己生成歌库,如钱柜、好乐迪;大部分KTV则希望VOD系统提供商能事前提供基础歌库,可以供用户拷贝和参考,但不是卖的。“很多家是在自己做歌库。”王宏说。
杨先生告诉记者,其实VOD厂家主要卖的就是VOD点歌系统——就是一个软件,有一些是包含了收银系统。一般的,一套VOD点歌系统售价在1万~3万元。同时很多VOD厂家为了提高利润率,会想办法让KTV业主同意其帮着购买一些硬件终端如机顶盒、电脑等。VOD的行业利润率在10%左右,比PC稍好。
“如果没有歌库,裸VOD系统是没有人买的。”杨先生说,现在市场上翻版的VOD系统很多,只需要几千元钱就能买到。他告诉记者,很多VOD厂家为了应对竞争,甚至连KTV里新歌的更新都是他们帮着做。KTV业主也可以自己去别的地方买歌曲,但为了保证更好的操作和系统的稳定性,由VOD厂家来将新歌融入到VOD系统里或者由VOD厂家代为更新歌库会更好。但这些做法,显然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的。
马杰和王宏都声称自己的公司拥有一批版权作品,其他的公司也有。他们都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来一
个正版的歌库。显然,正版歌库尽快建立已经成为KTV业主和VOD厂家的共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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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5月在京成立
2008年5月28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京召开成立大会,来自全国的近百家发起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宣部、文化部、 广电总局等有关领导和海内外嘉宾到会祝贺。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章程》,推选张振华任理事长,王化鹏任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该协会是为落实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而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标志着我国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又迈进了一步。据悉,该协会管理的权利包括音像节目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以及其他适合集体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今后,该协会将代表音像权利人逐步解决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合法使用音像节目的版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