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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建房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但是农村自建房还存在大量采用无资质的建房班的现象。由于无资质建房班缺乏必要的建筑资质,工匠也没有得到正规的培训、考核。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而对农村自建房时,由于将建房发包给无资质的建筑队,导致发生了大量的雇员受害案件的发生。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自建房的雇员受害并没有明文规定使用何种法律,导致出现伤亡事故导致的民事赔偿案件审理时出现困境。本文试图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结合法理为解决这类案件找到依据。以期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有所帮助。